实名举报

第十六章 实名举报

农历腊月,过年的氛围越来越浓了,城市和乡村各有各的热闹。乡村集市人来人往,大都是采办年货的乡亲们。城市里,各单位都在忙着开会,团拜会、表彰会、茶话会等等,热闹繁忙把迎新春的氛围调得高高的。人多的地方,信息就传播得快,茶余饭后,市民们在互相传递一条消息:夏书海网上实名举报朱家高。了解两个人身份的人,都在猜测,一个是民,一个是官,这民告官是因为什么呢,又能否成功呢?

夏书海恢复自由之后,一直在举报的路上。他第一个举报的就是宋先成,宋先成是他和朱金芳离婚案的主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夏书海多次提出信正公司及夫妻共同财产保全申请,但宋先成都置之不理,致使大批夫妻共同财产和公司财产被转移、隐匿、侵占。而朱金芳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宋先成却非常积极地响应。不但一切按照朱金芳的吩咐办,还千里迢迢跑到深圳,调查并查封案外人员的财产,包括房产和车辆,还制止他们上访。

在举报信中,夏书海称受到了宋先成的欺骗和威胁,且宋先成涉嫌泄露案件机密。原告朱金芳对审判机密非常清楚,知道法院召开审委会的时间,了解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把信正公司全部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案外第三人财产都判给她。龙城区法院对媒体称是有人在主审法官宋先成的办公室将未生效的判决书偷走了,故此泄露了判决书中的内容。但夏书海质疑,怎么能够有人从法官的办公室里将判决书偷走?当时主审法官在干什么?如果真的是有人把判决书偷走了,那么为何龙城法院不依照《刑法》第280条规定,以盗窃、抢夺国家公文罪报案?

夏书海表示,实际情况是,这份未生效的判决书是宋先成拱手送给朱金芳的,目的在于胁迫法院领导盖章签字,这才有了朱氏兄妹三人不惜烧死亲妈,以逼迫法院的闹剧。宋先成对朱金芳的离婚案这么上心,甚至不惜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违法乱纪,其背后的原因实在令人好奇,夏书海希望有关部门彻底调查此事,挖出法院内部的腐败分子,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对于朱氏兄妹,夏书海一个也不愿放过,朱氏兄妹侵占信正公司上亿元财产,朱金茗千万资产来历不明,朱金芳盗抢国家机关公文,朱氏兄妹策划实施法院自焚事件,烧死亲妈,丧尽天良。在第二封举报信里,夏书海详述了朱氏兄妹涉嫌职业侵占罪、挪用公司资金罪、盗抢国家机关公文罪、隐匿销毁会计账簿罪、故意杀人罪等多项罪名的事实。可是,夏书海的举报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任何反应,就像一块小石头扔到深井里,一点儿声响都没有。

后来,他终于知道,整个事件的总策划是朱家高,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把朱家高也举报了。举报的内容是:朱家高和朱金芳之间完全是金钱和权力互相买卖、利用的关系,朱家高利用其驻北水市工商局检查室检察官的身份干涉信正公司的年检和法人代表变更,朱家高、朱金茗二人直接策划并参与了夏书海的重婚案、离婚案,信正公司的股权案、侵占财产案,阻止信正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事宜等所有陷害夏书海和信正公司的事件。

一年又一年,一次又一次,夏书海多次向北水市有关部门写举报信,但效果却不甚理想,就像鸡蛋砸在巨石上,只不过让人家闻到一点儿腥味而已。夏书海没有放弃,他也不甘心放弃,他清楚地知道,朱家高就是公检法中的败类,是害群之马。他不想让朱家高一直逍遥法外,他盼望朱家高能被绳之以法,不仅仅是为了报复,还因为这样的人不配当检察官。朱家高的行为是和法律背道而驰的,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讲,他都玷污了法律的神圣和尊严。夏书海觉得,他举报不是为了个人恩怨,他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让这个败类不再祸害他人。可是,他的手中没有强有力的证据,举报也一直得不到回应。

转机在想不到的时候发生了,这为夏书海破釜沉舟,去网上实名举报朱家高提供了资本。

这天下午,夏书海去公司时,门岗交给他一个档案袋,说是上午有个人送过来的,说务必要转交给他本人。夏书海拿着档案袋进了办公室,打开一看,惊呆了。里面装着几十张照片,和一沓厚厚的打印材料。照片中,有朱家高和朱金芳的亲密合影,在宾馆的,在景区的,在车上的,一看就是一对情侣;有朱家高儿子结婚的宴席照,场面规模都超出了标准;还有朱家高、黄大用、朱金茗一起喝花酒的照片。每张照片都说明了同一个主题:朱家高违法乱纪。原来如此,怪不得朱金芳和他离心离德,原来她早就背叛他了,夏书海内心五味俱全。

再看那沓打印材料,是朱家高的信息记录,发给某些领导的,还有发给法院、工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如获至宝不足以形容夏书海激动的心情,他紧紧地握着这些重要证据,激动的心情难以用语言形容。他不清楚这是谁送来的,他也不想去了解这些,来人既然不愿见他,说明不想暴露身份,他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感谢。有了这些有力的证据,夏书海对举报朱家高又有了信心。

很快,夏书海就做出了网上实名举报朱家高的决定,引起一片哗然,这事自然又成了北水市的头条新闻。朱家高又花了一笔钱上下活动,依靠他的权势和人脉,将此事压了下来。这样的结果,不是夏书海想要的,他决定继续走下去,他一定要举报到朱家高被绳之以法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