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质证书
2026年03月07日
四、资质证书
(二十七)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由审批部门负责颁发,并加盖审批部门公章。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资质证书编号规则。
(二十八)各序列、各级别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全国通用,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审批性准入条件、收取费用。
(二十九)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
(三十)企业需遗失补办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持下列材料,经其资质初审机关签署意见,报资质许可机关办理。企业在申请补办前应在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https://www.daowen.com)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签署的申请补办证书的申请;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及电子文档;
3.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