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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企业使用保函风险资金开立保函的额度
2026年03月07日
版权
三、 增加
企业
使用保函风险资金开立保函的额度
办法第十二条调整为:同一企业累计开立保函余额为3000万美元。对承接发展前景良好,确有经济效益的特大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企业不得超过4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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