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 则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解释。(https://www.daowen.com)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2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