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2003415日 财企〔2003〕137)

财政部、原外经贸部联合制定的《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1〕625号,以下简称办法)颁发以来,对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促进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做如下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