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还要“‘女’作家”/“‘女性’文学”?——《女作家学刊》创办感言
——《女作家学刊》创办感言
谢玉娥
欣闻阎纯德先生主编的《女作家学刊》(英文译名:“中国女性文学研究”)经过多年的努力即将出版,感动、感慨之中,不由想起这些年来女性文学研究常遇到的一个老问题:文学就是文学,还有性别之分?同理,也可以如此发问:作家就是作家,何以要突显性别、“女士优先”?
在“作家”或“文学”前冠以“女”字、“女性”,许多女作家对此有看法,不喜欢。20世纪20年代末,丁玲曾拒绝《真善美》杂志“女作家专号”的约稿,严正声明“我卖稿子,不卖女字”[1]。1985年张抗抗在西柏林国际女作家会议上发言时,明确表示对国内书刊介绍她们时总强调其“女作家”身份而产生的不愉快,她发言的开场白是:“我首先是以一个作家,然后才是以一个女作家的身份发言。”[2]新时期出现的“女性文学”概念也常受到质疑,为此,戴锦华等学者提出以“女性写作”代替。但直到今天,以“女性”为前缀的一些文学批评术语及有关争议仍不断提出。2014年6月27日,《文艺报》记者在《中西作家共话女性文学写作》的报道中特意提到:中国女作家在发言中不再刻意强调“女性文学”这个概念,不愿意在名字前加上性别的身份标记,在她们看来,文学作品只存在高下之分,并不存在性别之分,“女作家”或者“女性文学”的提出,会被视作对她们创作成就的“贬低”和文学创作能力的“降格”。而在西班牙女作家中,女性文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强调。
对以上现象人们有多种理解。戴锦华与王干在1995年12月l日的文学对话中谈到90年代中期的女性作品热、“女性文化书系”的出版时,做了这样的解说:“所有需要标明的,都是一种弱势文化。如果不相对于女作家,我们不需要说:男作家。我们说作家和女作家,批评家和青年批评家。所有需要前缀的都是劣势、弱者。你必须注明自己的身份,主人、权威就不需要了。”[3]此话指出了问题的关键。对女作家及其文学实践的关注和重视,同时也意味着“她们”及其文学在社会、文化中所处的一种性别弱势;因此,独辟一方园地,加大、加强学术力量的投入,以促进中国女性写作、女性文学力量的发展,有益于文学和社会。
中国大陆女作家自“新时期”再次崛起以来,成就显著,阵容可观,在各个时期的文学思潮中涌现出不少有影响的代表性作家及作品,在当代文学史中起到了“先锋作用”(李子云)。今天,女作家人数已成百上千,其创作实力和文学影响已不可小觑,在中国作协主席、副主席和省、市作协组织中有她们的席位,“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全国性的文学大奖中有她们的作品,文学研究与批评界也不时能听到女性的声音,《文学评论》《当代作家评论》《文艺评论》《文艺争鸣》《小说评论》等刊物也不断发表有关女作家的研究文章。那么,为什么还要再创办一份专门的刊物,对她们及其文学以示“青睐”、多给一些力?
当然,若就女作家群体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力量对比来看,其人数和实力确已今非昔比,当初“点缀的星火”今天已发展成文坛的“主力军”(白烨)。但若就中国女性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数而言,相比于男性,应为“半边天”的女作家依然是少数。这从“新时期”以来中国作家协会历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参会人数性别比即可看出。据《文艺报》有关资料和数字统计,1984年12月底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作协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共815人,其中女性占8%;1996年召开的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共854人,其中女性占13%;2001年召开的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共947人,其中女性占14%;2006年召开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共953人,其中女性占15%;2011年召开的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共977名,其中女性占19%;2016年召开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共987名,其中女性占22%。从历届参会人员的性别比来看,女作家逐步增多,但距应有的性别比例数还有很大距离。从参会名单排序也可看出直辖市与省区之间的参会代表性别比有较大差异。如第七次大会北京女代表占北京代表总数的27%,上海女代表占上海代表总数33%,山西省女代表仅占山西代表总数的5%,云南省参会代表18人中无一女性。就全国青年作家创作会议来看,女作家参会人数性别比稍高于作协代表大会,但差距依然不小:1986年12月底召开的青年作家创作会议女作家70人,占参会总人数的21%;1991年召开的青年作家创作会议女作家75人,占参会总人数的23%;2001年召开的青年作家创作会议女作家50人,占参会总人数的22%;2007年召开的青年作家创作会议女作家97人,占参会总人数的31%;2013年召开的青年作家创作会议女作家99人,占参会总人数的33%;2018年召开的青年作家创作会议女作家123人,占参会总人数的39%。
再就全国性的文学大奖获奖作者的性别比来看,差距亦很明显。如1981年设立的茅盾文学奖至今已进行九届,获奖作品共41部,其中女性获奖的8部、男女合著1部。1986年创立的鲁迅文学奖已进行七届,该奖项中的优秀中短篇小说奖获奖作者共有64人,其中女性23人;优秀理论评论奖获奖作者共29人,其中女性2人。另,《南方文坛》自1998年至2015年的“今日批评家”栏目共推出优秀青年批评家96名,其中女性批评家为五分之一。
以上数字固然不能全部说明文学方面存在的性别差事实,获奖也不是文学追求的最高目标和性别比标准,但它从一个方面反映出中国女性的文学力量在作家数量、作品及论著的影响力方面还远未达到其应有的性别态势。文学写作是一项特殊的行业,相比于其他职业,除了“天赋”条件,似乎更有利于女性的参与。有评论家认为女性“天性”“内倾”,文学更适合于女性;有关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性别结构研究结果显示,专业技术阶层的性别比例数最为接近。因此,现实中存在的较大的文学性别差现象,从根本上讲是由历史长期形成的,女性与男性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巨大性别落差所造成,数千年被规范、排除于社会活动之外的中国妇女整体上所处的文化及性别生态弱势,与长期“社会在线”、文化优先,居性别支配地位的男性文人群体,原本就处于极不平衡的两极,因此,中国历史上的文化名人绝大部分是男性。近年来,由中国作家协会主持的国家级文化工程“中国历史文化名人传”大型丛书确定的传主名单,从古代的孔子、庄子、老子,到近现代的王国维、蔡元培、鲁迅、柳亚子、郭沫若、茅盾、朱自清等共125位,其中男性122位,女性三位:蔡文姬、李清照、冰心。这一性别反差鲜明的历史文化名人现象值得深思。数千年来,由诸多历史文化名人创造的优秀的文化、文学艺术经典,以其著名的思想、言说,影响、左右着中国社会的文明进程,是中华民族和人类共同的精神、文化财富,是包括女性在内需要不断学习、理解,从中汲取人文思想滋养的宝贵资源。它们中不乏为社会底层、被压迫者和妇女鸣不平的声音;但由于历史上占人类总数一半的女性群体长期处于被压抑、被钳制、沉默无声的状态,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形成的中华民族文化在思想、观念、认识上存在的性别偏颇、遗漏和倾斜就难以避免,对女性的思维、言说、文学、文化艺术创造所产生的影响,至今未能被全面认识。
中国女性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走上社会,以性别群体出现的现代女性写作经过百年的艰难曲折,发展到今天的局面实属来之不易。当代女作家如群星般灿烂,她们中有蜚声文坛的老一代丁玲、冰心、杨绛、草明、杨沫、韦君宜、郑敏等,有新时期活跃于文坛的茹志鹃、黄宗英、宗璞、柯岩、刘真、张洁、谌容、凌力、霍达等,有出生于五六十年代的大批实力作家:张抗抗、张辛欣、舒婷、毕淑敏、铁凝、王安忆、方方、池莉、徐小斌、残雪、严歌苓、范小青、赵玫、蒋韵、叶广芩、王小妮、竹林、马晓丽、张欣、裘山山、迟子建、徐坤、翟永明、林白、陈染、孙惠芬、虹影、葛水平等;有70后和80后新锐作家梁鸿、鲁敏、盛可以、乔叶、魏微、张悦然、马金莲、金仁顺、朱文颖、周晓枫、滕肖澜、黄咏梅、孙频、任晓雯、马小淘等。女作家作为一个有思想、有才华、有创作能力的写作群体,是中国妇女解放道路上的前行者。她们人数多少、声音强弱、言说和创作能力高低,关系到占社会主流的、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女作家学刊》以对中国女性写作群体的独特关注,突显了学术研究的性别视角,由此可促进对与文学相关的女性及性别现象的深入思考。
文学与现实难以脱离。在我国,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宣传、贯彻已有半个多世纪,但陈旧的性别观念和文化习俗仍有相当的影响和延续性,等级社会形成的、建立在“尊卑”等级观念基础上的“男女阴阳”“男尊女卑”“君尊臣卑”观念,在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中根深蒂固,文学作品及评论文章对传统性别话语的因袭、沿用已司空见惯。例如,“阴柔”被固化、定型于女性,“阳刚”则被固化、定型于男性,如果女作家作品中有“阳刚之气”,便称其“有男性的阳刚”;如果她们的作品“视野开阔”,便赞其“有须眉之气”;不少论者从女作家作品发现“女性‘敏感、细腻的天性’”,也有论者从女作家具有女权意识的小说中感到了“男性文化视阈的终结”,更多的是难以走出古老的“阴阳”性别话语定势,将以“男尊女卑”为前提的“阴阳和谐”“阴阳协调”,与具有现代平等理念的“男女平等”“双性和谐”相混淆,甚至代替、置换,表现了学术性别思想的陈旧、倒退。今天,阶层、性别、民族、地域、代际等概念,是分析中国社会和文化、文学问题不可或缺的视角和关键词,也是深入研究有关问题的切入点,这已被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识,甚至影响到大型会议的名单排序。如中国作协公布的历届代表大会人员名单,第五、六届依“惯例”先直辖市:北京、上海,再各省、地区:河北、山西……青海、新疆,最后是解放军、中央直属机关、国家机关、中国作协等单位,同一市区、单位内按姓氏笔画排序,少数民族作家标(民族),女作家标(女)。但第七届代表大会的所有代表全部标出了性别和民族身份,男性标(男),女性标(女),汉族标(汉),非汉族标(民族),于是,在位居多数的男作家、汉族作家名字后,出现了一长串显眼的“男、男、男……”“汉、汉、汉……”,从名单一望便知,参会作家人数在民族、性别之间差异悬殊。第八、九届大会的名单排序又有改变,不再分地区,全部人名“按姓氏笔画为序”,但非汉族作家仍标(民族),非男性作家标(女),男性作家、汉族作家不再标(男)(汉)。
近些年来,由于社会的急剧变化,市场竞争机制加快,促成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与阶层的分化。闵冬潮所做的20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性别结构研究显示,职业阶层与性别比呈反差之势,职业阶层越高,男性的比例越高,而在无业、失业、半失业的社会底层,女性比例高达70.2%。[4]中国劳动妇女在整体上处于性别生态弱势。对此,一些青年女作家、批评家也深有感触。如70后作家乔叶在一篇有关女性写作的调查问卷中回复的:她以前认为应该“用作品说话”,不从性别来考虑其小说人物,但一次竟意外地发现在她三十多个短篇小说中,有二十多篇的叙述角度是女性,而这二十多个女性叙述者中又有十多个都没有名字,只是“她”而已。这个发现“无比诚实地击碎了我曾经一贯的故作姿态”,意识到,号称不从性别来考虑人物,居然是“试图自欺欺人的谎言”[5]。70后作家盛可以认为:“作家是站在思想前沿的,研究女性作家、女性写作,谈论人的立场,无疑具有积极的价值。我本能地倾听女性声音,尤其是关注沉如牲口般无助的农村女性。女性问题是人的问题,更是重要的社会问题、世界问题。这一部分没解决,世界就没法美好,人类就无法安生。”[6]70后批评家申霞艳与评论家项静在一次对话中谈到女性与批评现状时有感而发:“在人生的前二十多年求学时期,在家庭的护佑下,女性并没有任何劣势。但是当我们投身社会开始与男性一道竞争的时候,就会发现我们整体处在劣势地位。各个领域大浪淘沙后剩下来的选手清一色都是男性,看人民大会堂的两会报道,黑压压的一片全是男性,各种资源瓜分场合几乎都是男性在觥筹交错、鼓掌通过。文学批评领域也不例外,比如我们‘鲁26’女性比例不到三分之一,文学研讨会也是男性在侃侃而谈。”[7]现实就是如此。因此,关注中国女作家,关注女性的文学实践,关注中国妇女,尤其是数量庞大的劳动妇女群体,是社会现实和文学性别生态平衡之需,是对历史上曾长期处于性别“卑位”,“被禁”、被“压抑”的女性性别群体的扶持。
《女作家学刊》名称上的标新或可能引起的疑义,并不是最重要的,对于一份新办的刊物来讲,能否具有较强的学术生命力和影响力,关键是学术上是否有创新性,是否具有较高的学术质量和水准。《女作家学刊》在对中国女作家及文学实践活动的关注中,对与女性、性别相关的文学现象、文学问题的探讨中,需要吸纳包括“五四”新启蒙主义话语、西方当代女性主义理论话语、马克思主义女性话语等多种理论资源,借鉴这些年来中国女性文学研究的优秀成果,采用包括社会历史批评、审美批评、心理批评和语言批评等综合的多种文学批评方法,促进新思想、新观点、新的诗学理论批评话语的生长,抵达学术研究的前沿。既要立足于中国女性文学写作的现实,又要瞩目世界妇女文学的发展,分析总结具体的作家、作品,探讨不同阶段、不同群体、不同作家的创作现象,关注新的文学思潮和倾向,将女性写作、学术研究与社会现实、妇女生存相联系,关注中国社会突出的阶层、性别、民族等方面的问题,为中国女性写作、女性文学的持续发展,为学术研究的进步,做出脚踏实地的努力。
(谢玉娥:河南大学文学院研究馆员)
[1] 转引自盛英:《大陆新时期女作家的崛起和女性文学的发展》,载《理论与创作》1993年第5期。
[2] 张抗抗:《我们需要两个世界》,载《文艺评论》1986年第1期。
[3] 王干,戴锦华:《女性文学与个人化写作》,载《大家》1996年第1期。
[4] 闵冬潮:《平等的中断——反思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男女平等与性别公正问题》,载《南开学报》2013年第4期。
[5] 张莉:《她们与我们时代的女性写作——三十四位中国当代新锐女作家的同题回答》,载《青年文学》2018年第11期。
[6] 同上。
[7] 申霞艳,项静:《女性主义、文体意识、先锋精神——谈谈当代文学批评中的某些问题》,载《南方文坛》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