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卦爻辞中体现的女性的社会地位问题

《周易》卦爻辞中体现的女性的社会地位问题 *

吴礼敬

摘要:在对《周易》的翻译和研究中,一些汉学家从西方女性主义的角度出发,关注和探讨了卦爻辞中体现的女性社会地位问题。为了凸显商周时期的女性地位,皮尔逊对《蒙》《姤》《鼎》卦涉及女性的相关内容做出与传统注疏截然不同的解释,她声称这些解释符合商周时期的社会现实。真正采取历史主义方法研究卦爻辞中体现的女性的结婚、生子与离婚现象的当属夏含夷,他的解释在顾颉刚文章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早期社会的女性命运。雷蒙德、韩子奇的研究在此基础上较全面地提出了对商周时期女性地位的探讨。结合《周易》卦爻辞中涉及女性的内容来看,这些研究和探讨为《周易》卦爻辞的解释提供了新的问题意识和新的视角,有助于实现经典的现代化和全球化,但要从根本上解决卦爻辞的解释问题,获得对商周时期女性社会地位的客观认识,仍然需要更多的材料以及建立在这些材料基础上的合理结论。

关键词:周易 卦爻辞 女性社会地位 翻译 解释

19世纪兴起的西方女权主义,经过20世纪60年代政治运动的洗礼后获得了全面的发展,女性主义者从批判“男性中心”的话语,发展到强调男女性别的差异和女性的独特性,甚至建构出女性一元论的话语,最终实现男女文化话语的互补和多元论意识的接受。可以说西方的女权主义运动是个从冲突与对抗逐步走向对话与和解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对女性角色、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得以强化。沉浸在女权主义文化氛围中的西方学者,将这种理论眼光和性别意识投射到中国的古代典籍中,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成果。

2011年,玛格丽特·皮尔逊(Margaret J.Pearson)翻译的《〈易经〉原始》(The Original I Chingan Authentic Translation of the Book of Changes)出版。皮尔逊声称,她要以“懂得中国语言和历史的女学者”身份,为“《易经》的女读者”提供一部译本。[2]这样的译本自然要凸显其中的性别色彩,因此皮尔逊对卦爻辞中涉及女性的地方,提供了与传统注疏不一样的解释。如《蒙》卦六三爻:“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王弼注解说:“女之为体,正行以待命者也,见刚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施之于女,行在不顺,故勿用取女,而无攸利。”[3]意思是女先求男,违背了传统女性待命而嫁的规矩,属于“非礼而动”,娶之将“无所利益”。程颐进一步解释为“女之从人,当由正礼,乃见人之多金,说而从之,不能保有其身者也。无所往而利矣”[4]。说明女性若有拜金主义思想,那么一定诸事不顺利。皮尔逊的译文为:Do not grab a woman,but seek out someone able to husband wealth.If you do not possess yourself,nothing you do is effective.(不要抢夺女人,而要找能俭省持家的人。如果不能控制自己,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会有效果。)[5]把爻辞的叙述对象变成了男性,传统解释对女性的道德要求也一变而为对男性的行为要求。再如《姤》卦的卦辞“女壮,勿用取女”。历代注疏多从爻象出发,认为一阴遇五阳,喻女子过强,不适合做妻子。郑玄说:“一阴承五阳,一女当五男,苟相遇耳,非礼之正,故谓之姤。女壮如是,壮健以淫,故不可娶。妇人以婉娩为其德也。”[6]王弼从卦象引申“施之于人,即女遇男也。一女而遇五男,为壮至甚,故不可取也”[7]。朱熹说:“一阴而遇五阳,则女德不贞而壮之甚也。取以自配,必害乎阳,故其象占如此。”[8]大多认为女人“淫壮伤男”,不能娶之为妻。皮尔逊译文为“The woman is great.Do not grab the woman”(这个女人很高贵。不要抢夺这个女人),并添加辅助性的解释:A royal bride [was met with great ceremony],not taken by force.(王室的新娘概以盛大的典礼亲迎,而不是用武力抢夺。)[9]这里的女人不但没有淫壮的毛病,而且身份异常高贵,不能随便抢来做妻子。再如“妾”字的解释。《鼎》卦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王弼解释说“:取妾以为室主,亦颠趾之义。”[10]颠趾是指鼎倾覆过来,即做颠倒了。孔颖达的解释更清楚:“妾者侧媵,非正室也。施之于人,正室虽亡,妾犹不得为室主。妾为室主,亦犹鼎之颠趾,而有咎过。妾若有贤子,则母以子贵,以之继室,则得无咎。”[11]妾的地位非常低下,只能母凭子贵。皮尔逊的译文为“The cauldron is filled to the foot.It is well to expel the negative and to take a partner for the sake of the child.No blame.”(鼎里连鼎足都装满了。为了孩子要把否定的东西排除掉并且和人结伴。没有过失。)[12]“妾”在这里变成了“伙伴”(partner)。整体看来,女性的地位在皮尔逊的译文里得到显著提升,不但“勿用取女”被解释成“不能抢夺女人”,要用“盛大典礼”去迎娶,而且连“妾”也被解释成“伙伴”。皮尔逊认为,早期中国女性的德行和男性一样含义宽广,包括谦逊、自制和明辨等;皇室和贵族的女性地位普遍高于大多数男性;中国社会女性精英的权利和自由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丧失。[13]因此,她认为自己的译文符合商周时期的历史语境,贴近卦爻辞的“原始含义”(original meaning),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女性的社会地位。

皮尔逊在译本导言里强调,她之所以采取与传统注释不一样的解释,是因为考古发现的成果丰富了我们对上古史的认识,而甲骨文的译解让我们对商周时期的理解已经超越孔子和王弼,他们当时只能依靠传世文献,而传世文献在誊抄过程中不免遭受扭曲错讹,早已迷失本来面貌。[14]皮尔逊对《周易》卦爻辞上古含义的理解,主要依赖顾颉刚和夏含夷(Edward L.Shaughnessy)等人的研究。顾颉刚在《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1929年)一文里曾指出,“帝乙归妹”可能指帝乙嫁女给文王的故事。他引用甲骨卜辞为例来证明“归妹”是商朝嫁女的称谓,又采用《诗经·大明》的描写作为证据:“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保右命尔,燮伐大商。”他认为这里说的就是文王娶妻之事,同时还说武王之母为莘国之女。顾颉刚认为周只称商为“大邦”,由此推断文王所娶的“大邦之子”即帝乙之女,后来因为死亡或大归,文王才续娶了莘国之女,生下了武王。顾颉刚还认为当初帝乙嫁女给文王是为了和亲,因为周的势力日益壮大,商受其压迫,不得不用和亲以为缓和之计,即使后来续娶的莘国之女也是商王畿内侯国,在商是不得已的亲善之举,而在周则以西夷高攀诸夏,正是他们引以为傲的事,这才在诗中加以传唱。顾颉刚下这些论断的时候很谨慎,一再说明这个故事早已失传,不见于别的古书,他虽找到很多旁证,推理也符合逻辑,但却不肯遽下定论,申明他对《归妹》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不得其解,猜想是“文王对于所娶的适夫人不及其媵为满意”,但他不敢确信。[15]

夏含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理,认为《归妹》卦整卦构成一个连贯的叙事,解释了帝乙嫁女给文王以及最终因为不孕而被遣归的经过。他翻译初九“归妹以娣”为“The marrying maiden with her younger sisters”(出嫁的女孩和她的妹妹们一道),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为“The marrying maiden with her older sisters,returns with younger sisters”(出嫁的女孩和她的姐姐们一道,回来时和她的妹妹们一道),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为“The marrying maiden misses her time,she slowly returns to wait”(出嫁的女孩错过时间,慢慢回来等待),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为“Di Yi marries off his daughter:the primary bride’s sleeves are not as fine as the secondary bride’s”(帝乙嫁女,新娘的衣袖不如陪嫁媵妾的好),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为“The lady holds the basket:no fruit,the man stabs the sheep:no blood”(夫人拿着筐,没有果实;男人刺羊,没有血)。夏含夷解释说,初九爻说明帝乙嫁女时有她的妹妹陪伴。古代的婚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出嫁的女子常常会有更年轻的妹妹做伴。初九和九二爻的“跛能履”(the lame is able to walk)和“眇能视”(The blind is able to see),可能象征文王的第二个妻子,即莘侯的女儿,命运得以改变。文王遇到的问题先在九四爻“归妹愆期”里有所反映,肯定指帝乙的女儿有过失,六五爻则直接说明两个人之间的对比,“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其君”指的是“大邦之子”,“其娣”则是“莘侯之女”,她的服装之所以更好,是为了说明她将是武王之母。上九爻描述了这场婚姻的不幸,如果《大明》这首诗显示文王与帝乙之女的婚姻不成功,那么这里正好交代了其中的原因,很可能因为帝乙之女没能给文王孕育子嗣,这由“无实”两字的暗示可以看出来。夏含夷认为《渐》和《归妹》两卦相连,《渐》卦的主旨是离别和忧伤,九三爻“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和九五爻“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都暗示了没有子嗣,这可能正是为《归妹》卦“起兴”,反映了《周易》编者有意识地编纂行为。[16]在《周易中的结婚、离婚和革命》(MarriageDivorce and RevolutionReading between the Lines of the Book of Changes)一文里,夏含夷更加肯定地指出,采用历史主义方法,将《归妹》卦六五爻理解成帝乙嫁女给文王的具体事件,结合整卦内容,不但符合当时的历史情境,而且意思完全可以解释得通。夏含夷刻意提到卫德明(Hellmut Wilhelm,1905—1990)对此爻的解读。卫德明深受顾颉刚的影响,认为商周之间存在巨大的文化差异,商朝的公主既然嫁给周文王,就得穿上西周的礼服,必定极为朴素,而她的陪嫁侍女穿的仍是商朝的华丽盛装,所以相形之下难免显得寒酸,这才是《归妹》九五爻的意思。夏含夷认为这种解释太过坐实字面含义,不承认爻辞作者有任何象征意味的发挥。他认为卫德明把九五爻孤立起来,没有考虑到顾颉刚讨论帝乙嫁女给文王的整个故事,即《诗经·大明》的相应部分。在夏含夷看来,《归妹》卦其实是一个发展了的叙事,也就是说,各爻之间存在叙事上的联系。他指出,莘侯之女是继大邦之子后的续配,从《周易》爻辞可知大邦之子就是帝乙之女,因为商的大邦之子不能给西周王室生下一个继承人,才导致续配这样的事情发生。这就能解释“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的象征含义,暗示媵妾较原配更加得宠或更为成功。夏含夷指出,顾颉刚受制于他认为《周易》是选取互不关联的古筮辞记录经过长时间编纂而成的观点,所以他的讨论就只限制在九五一爻。如果综合《归妹》整卦来看,就能找到更多的证据。他引用上六爻“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指出无实之筐就是指不能怀孕生子的女人,“承筐”在西汉时期就是女阴的委婉说法,而“士刲羊”也有性象征的意味,所以此爻象征的是“其君”(the primary bride)的筐里没有果实,也就是说大邦之子不能怀孕生育,不能给西周以子嗣。此外,正妻和媵妾之间角色地位的转变,还可以从初九爻的“跛能履”和“眇能视”中看出来。夏含夷指出,《渐》卦的卦辞“女归,吉”、九三爻“夫征不复,妇孕不育”、九五爻“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等,都是和《归妹》同主题的话。“女归”,可以指嫁女或归宁,甚至指大归。这个“归”字在《归妹》卦六三爻“返归”、九四爻“迟归”里也都存在意思不明确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编者刻意为之的含混。总之,夏含夷觉得顾颉刚提出的周文王和帝乙之女之间的婚姻没有善终可以给人们带来更多的联想。通过这个事件,《渐》卦的九三、九五爻和《归妹》卦的上六爻,都能被联系在一起考虑。[17]

夏含夷讨论《归妹》和《渐》卦的内容,同样反映出他对商周时期女性地位的关切,只是他的关切和皮尔逊从女性的立场和角度出发得出的解释大不相同,而且他是基于同时期考古材料和《诗经》等传世文献的内容,因此得出的解释也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从夏含夷对卦爻辞的解释来看,即使贵为“大邦之子”的帝乙之女,嫁给周文王后,如果不能给周王室诞下子嗣,还是会面临被冷落、遣归甚至死亡的命运。贵族的女性被当成和亲的筹码、陪嫁的媵妾、传宗接代的工具,命运与子嗣密切攸关,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

在皮尔逊和夏含夷之后,雷蒙德(Geoffrey Redmond)和韩子奇(Tze-ki Hon)进一步探讨了商周时期的女性地位问题。他们指出,如果剥离后世的阴阳观,那么《周易》中的大部分卦爻辞其实都是性别中立的(gender neutral),既可以回应男性的询问,也可以答复女性的求告。[18]他们结合具体的卦爻辞讨论了商周时期女性的权利和地位。总体而言,当时的女性(通常也包括男性)不能自主选择婚姻,而是交由父母做主,但《屯》卦六二爻“求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则显示女性有时也享有一定程度的婚姻控制权。如果把“贞”字理解成“贞洁”,那么她没有允诺出嫁,而是等到十年后才允诺,就暗示了有些女性可以选择何时结婚,尽管社会可能期待她在婚前一直守贞。卢大荣(Richard Rutt)的译文是“妻子会怀孕,但要等到十年以后”。我们可以想象在前现代的中国,婚后不能很快怀孕的女子处境会很不妙,一般都认为这是女子的错,因此她要承受责罚,尤其是会受到公婆的虐待。卢大荣的译文显示出对久不怀孕的女子的宽容,这在占卜的情境中特别容易解释,即长久期望的结果会出现,但等待的时间会长一些。[19]《蒙》卦六三爻“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这似乎在说特别性感、有吸引力的女性不适合做妻子,它显示出男性对女性外在的性感会感到不自在,或者指周旋于有钱人之间的拜金女不是结婚的好对象。无论怎么理解,这句话都承认女人有欲望,女人性感,或是看中男人的钱财,就不符合男人的期待。在前现代时期,生育的结果不可预知,男性对做父亲的渴望尤其强烈。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如果男人的配偶忠诚,而自己却不受约束,那么他的基因就极有可能会传递下去。古代中国实行一夫多妻制,对家境殷实的人而言,这种进化心理学的理论很适用。[20]他们还以《观》卦六二爻“窥观,利女贞”为例,说明后世注疏怎样给西周时期的卦爻辞添加道德的寓意。西周时期的文本可能只是指“占到此卦有利于女子暗中窥探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原本只是一个基于描写的中性的判断,但是到了后代逐渐发展出“女性通过门缝窥视,表明女性对事情只有片面的看法,因此只能待在家里”,这就给卦爻辞添加了规定性的内容。卦爻辞本身可能并没有女子见识有限的含义,自然更不能作为女人应待在家里的证据。[21]《归妹》卦的卦爻辞显示了女性在婚姻和家庭中遭遇的各种情况,包括婚嫁的条件、妻妾的争宠、子嗣的烦恼等。当时女人的角色和子嗣、食物有关,男人的角色主要和祭祀有关。[22]他们认为《姤》卦的卦辞“女壮,勿用取女”既可理解为对强势女人的一种警示,也可理解成对适婚男女的一种告诫。皮尔逊从古代的抢婚习俗入手,认为卦辞说的是王室的新娘不能用抢婚的方式去迎娶,卢大荣则翻译为“这位女性尽管身体健康,仍不适合做妻子”。那么“壮”到底应理解为性格上的“强势”(forceful)还是身体上的“康健”(healthy)?他们认为卢大荣的翻译最简单,也最接近原文。《姤》卦的建议是即使这个女人身体健康也不应该去追求。商周时缺乏有效的医疗措施,女性的预期寿命只有二十五岁左右,因此男性在选择妻室时健康是重中之重,妇女的怀孕顺产对家庭的经济、血脉和精神传承都有非比寻常的意义。联系《易经》的卜筮功能来看,问卜者只会被告诫不要做某事,而不会被告知为什么不能做。卜筮只关心运道好坏,而不关心因果联系。这句话的含义可能是,尽管这个女子身体健康,适合做妻子,但是娶了她对问卜的男人还是不吉利。[23]雷蒙德和韩子奇还指出,因为婚姻是影响女性生活境况的最重要的一个变量,所以《周易》描述女性时涉及婚姻的爻辞特别多,这也很符合《周易》卦爻辞的实际。

根据雷蒙德和韩子奇的描述,结合考古发现的商周时期的材料和《周易》卦爻辞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大致勾勒一下当时的女性的权利和社会地位。

从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来看,殷商时期的女性仍然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据商代甲骨卜辞记载,不少女性地位尊崇,甚至在政治、军事上被委以重任。具体说来,女性可以招募士卒、征伐敌国、抵御外侮,如卜辞有“贞:登帚(妇)好三千,登旅万,乎(呼)伐……”(《英国所藏甲骨集》编号150正);“王共人乎(呼)帚(妇)好伐土方”(编号9350);“帚(妇)允其捍”(编号7006)等,表示殷商时期的女性可以担任武将,和男人一样征战沙场。女性还可以在商王的命令下担任地方长官,处理政务,如卜辞有“乎(呼)帚(妇)来归”(编号21653),“王令帚好比侯告伐尸方”(编号6480),“甲戌卜王:余令角帚载朕事”(编号5495)等,女性可以主持或参加祭祀活动,如卜辞中的“己丑卜,帚石燎爵于南庚”(《小屯南地甲骨》编号2118),死后还能享受祭祀,如“贞:今庚辰,夕,用鬲小臣三十、小妾三十于帚。九月”(编号629)。最后一例指用隶小臣及小妾三十作为祭品,可见祭仪的隆重和受祭的女性地位之高。到了西周时期,随着《周礼》为标志的父权制时代的来临,女性的地位逐步下降。女性即使贵为王后,也只能以丈夫的姓或官职、爵位加上父亲的姓氏作为名字,如西周铜器铭文多次提到“王姜”,前面的“王”字表示她是周王的妻子,即王后,后面的“姜”字是她父亲的姓,表示从“姜”姓国家嫁过来的女子,自己并没有名字,而“王姒”就是姒姓国女子嫁入王室为周王配偶,“王妊”也同样如此。徐中舒在《中国古代的父系家庭及其亲属称谓》里指出:“自周王朝开始以来,女子出嫁必系以姓,称姓以别于夫家之姓,姓就是外婚制的标记。”周王的妻子这样,其他诸侯、贵族和大臣等的配偶称谓也同样如此,如“庚嬴”就是“嬴姓之女婚而婚于庚者”,“庚”字来源于丈夫,“嬴”字来源于父亲。《庚嬴鼎》铭文“王蔑庚嬴历”(王称赞庚嬴的功绩),《商尊》铭文“帝后赏庚嬴贝卅朋”(帝后赏赐给庚嬴三十朋贝),其中的“庚嬴”即是一位贵族妇人。根据铜器铭文记载,西周从懿王前后实行“媵婚制”或“媵妾制”,《公羊传·庄公十九年》曰:“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仪礼·士昏礼》郑玄注:“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侄,兄之子,娣,女弟也。”可见陪嫁者不仅有出嫁者的妹妹,还有出嫁者的堂姐妹。当时还为陪嫁的女子制作铜器,如“鲁大司徒子仲白其庶女厉孟姬媵也”。一般主嫁者为正妻,陪嫁者为妾,媵婚制为多妻制,女子地位自然要比男性低。[24]《左传·襄公九年》载有穆姜解释《周易》卦爻辞的一段:“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25]穆姜是鲁成公的母亲、鲁襄公的祖母。按《左传·成公十六年》的记载,穆姜和叔孙侨如私通,想让鲁成公除掉身边的谋臣季文子和孟献子,用叔孙侨如替代。成公没有答应,穆姜因此非常生气,她恰好看到成公的庶弟公子偃、公子经过,就指着这两个人说:“女不可,是皆君也。”意思是说她可以废掉鲁成公,改立此两人。[26]穆姜的计谋最后没有得逞,被软禁在东宫,直到老死。上述襄公九年的卜筮记载,应是指穆姜刚被软禁东宫这段而言。这段记载说明春秋时期的贵族女性能够自由解释《周易》中的文句,并不以巫史的解释为确定和唯一的标准,此其一。其二说明在春秋时期《周易》文本已经完成经典化和文本化的过程,因此穆姜才会对《周易》的文辞这样熟悉,并能对《周易》卦爻辞提出道德化的寓意解释。即使这段记载出于穆姜去世之后,并非真正出自穆姜之口,但它至少真实反映了春秋时期人们对贵族女性的道德期待。所谓穆姜自述的“四德”,既是对君子行为的期盼,也是对女性行为的约束。穆姜说“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说明春秋时妇人不可乱政、男尊女卑的思想都已存在,“弃位而姣,不可谓贞”,说明当时对贵族女性的期待是不要背弃本位,穆姜身为太后,私通宣伯,修饰为容,是“弃位而姣”。这些都说明从殷商到西周再到春秋时期,女性的地位日益下降,社会活动的空间日渐缩小。

结合《周易》中涉及女性的卦爻辞来看,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商周时期的贵族女性经常筮占,如《屯》卦六二“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观》卦六二“窥观,利女贞”、《蛊》卦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家人》卦的卦辞“家人,利女贞”、《小畜》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恒》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既济》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等,如果我们按照许慎、郑玄、朱熹、罗振玉、李镜池等人的理解,把“贞”字解释为“卜问”,那么上述卦爻辞反映了上古女性卜问的各种场合和情况,说明商周时期女性筮占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第二,婚姻嫁娶是商周时期的一件大事,经常卜筮以占吉凶。《周易》里的卦爻辞,或者直言婚媾,如《屯》卦六二爻“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六四爻“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蒙》卦九二爻“包蒙,吉,纳妇,吉”、《贲》卦六四爻“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睽》卦上九爻“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震》上六爻“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或者言嫁娶活动的吉凶悔吝,如《蒙》六三“勿用娶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咸》卦的卦辞“咸,亨,利贞,取女吉”、《姤》卦的卦辞“女壮,勿用取女”、《大过》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渐》卦的卦辞“女归,吉,利贞”、《泰》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归妹》卦的卦辞“归妹,征凶,无攸利”、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等。从上述卦爻辞可知,婚姻嫁娶是和女性相关的筮占活动的重要内容。

第三,商周时期实行多妻制和“媵妾制”(即以出嫁者的妹妹或堂妹陪嫁),这从《归妹》卦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六三爻“归妹以须,反归以娣”、六五爻“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遯》卦九三爻“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鼎》卦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剥》卦六五爻“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等都可以看出来。从《小畜》卦九三爻“舆说辐,夫妻反目”和上述“畜臣妾”“得妾以其子”等爻辞来看,妻的地位要比妾的地位高。

第四,西周时期的婚姻仍以子嗣为重要目的,并且母凭子贵。这从《渐》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鼎》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晋》卦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等卦爻辞可以看出。再如《蒙》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和《蛊》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等,可以看出女子嫁入夫家后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怀孕生子,如果怀孕但孩子没能顺利出生,这是大凶之兆,否则纵使暂时不孕也并无大碍。女性有了子嗣并继承家业或方国以后,母亲甚至她的家族都可借此显贵,这可以从《诗经·大明》里武王之母凭子显贵的例子和《大雅》里周王朝的母亲姜嫄的地位得到佐证。

第五,对女性的分工劳作和行为规范有一定的限制,如《姤》卦的卦辞“女壮,勿用取女”、《蒙》六三“勿用娶女,见金夫,不有躬”、《家人》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可以看出拜金或强势的女人不受欢迎,女子的行为要庄重;《观》卦六二“窥观,利女贞”、《困》卦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遯》九三“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可以看出女性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在家中;《归妹》卦上六“女承筐,无实”、《既济》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可以看出女子劳作以“承筐”“执茀”等为主。

第六,从《大过》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可见商周时期并未对女性提出从一而终的道德要求;从《蛊》卦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晋》卦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以及《小过》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可以看出,商周时期母亲的地位比较高,但仍不如父亲的地位高,祖母和祖父之间的关系与君臣之间的关系相比拟,可见商周时期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

诚如雷蒙德和韩子奇所言,《周易》绝对算不上一部可以反映古代中国女性主义的文本。卦爻辞在涉及女性时常采用描写(descriptive)而不是规定(prescriptive)的手法,它们和后出的注疏大不相同。至于后出的注疏到底是观点的收紧,还是对早期观点更全面的描述,现在已很难判断。我们只能说,女性在道德上被严加要求和约束,那是从宋代开始才被不断强化的观念。[27]今天我们能否采用女性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反推上古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甚至以此为出发点重新解释经典文本的含义,这是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无论怎样,夏含夷、皮尔逊、雷蒙德、韩子奇等人将卦爻辞的含义与前现代时期中国女性的地位问题联系在一起探讨,都是非常有意义的做法,不但为卦爻辞的解读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新的问题意识,而且还为经典文本的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关切点和联系。写到这里,笔者不仅想起心理学家荣格(Carl Gustav Jung,1875—1961)提到的一件轶事。在《谈卫礼贤》一文中,荣格说他曾经把《易经》的卜筮活动应用到自己的心理病人身上:“我还记得有个年轻人,一直为‘强势母亲综合征’(Strong Mother Complex)的问题困扰。他很想结婚,也交往了一个看起来很适合结婚的女孩,但他犹豫不决,害怕在心理疾病的作用下,他会再次落到一个‘强势母亲’的掌控中。我就用《易经》给他卜了一卦,占到的卦爻辞是‘女壮,勿用取女’(The maiden is powerful.One should not marry such a maiden.)”[28]荣格的叙述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无从知晓这个年轻人最终做出的具体决定。从荣格的描述来看,他占到的筮辞和年轻人所处的境况非常吻合。他采用的是卫礼贤(Richard Wilhelm,1873—1930)的《易经》译本。我禁不住想,假如荣格采用的是皮尔逊的译文,即“The woman is great.Do not grab the woman”(这个女孩很伟大,不要草草和她结婚),年轻人的命运会不会因此发生改变呢?人类的命运会以这样的方式产生关联,实在是件感觉奇妙的事。

(吴礼敬:合肥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 基金项目:2018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诠释学视域下理雅各《易经》译本的特征及影响”(AHSKY2018D102)。

[2] Margaret J.Pearson,The Original I Ching:an Authentic Translation of the Book of Changes,North Clarendon:Tuttle Publishing,2011,p.12.

[3] 王弼:《周易注校释》,楼宇烈校释,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2页。

[4] 程颐:《周易程氏传》,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9页。

[5] Margaret J.Pearson,The Original I Ching,p.73.

[6] 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401页。

[7] 王弼:《周易注校释》,第184页。

[8] 朱熹:《周易本义》,廖名春点校,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63页。

[9] Margaret J.Pearson,The Original I Ching,p.176.

[10] 王弼:《周易注校释》,第186页。

[11]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6—207页。

[12] Margaret J.Pearson,The Original I Ching,p.192.

[13] Margaret J.Pearson,The Original I Ching,p.21,32,33.⑤ Margaret J.Pearson,The Original I Ching,p.9,35.

[14] Margaret J.Pearson,The Original I Ching,p.19.

[15] 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顾颉刚编《古史辨》第三册第11—1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影印版。

[16] Edward L.Shaughnessy,The Composition of"Zhouyi",Ph.D.Thesis,Stanford University,1983.pp.239-244.

[17] Edward L.Shaughnessy,"Marriage,Divorce,and Revolution:Reading between the Linesof the Book of Changes",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51,No.3(Aug.,1992),pp.587-599.

[18] Geoffrey Redmond,Tze-ki Hon,Teaching the I Ching,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4,p.82.

[19] Geoffrey Redmond,Tze-ki Hon,Teaching the I Ching,p.84.

[20] Geoffrey Redmond,Tze-ki Hon,Teaching the I Ching,pp.84-85.

[21] Geoffrey Redmond,Tze-ki Hon,Teaching the I Ching,pp.85-86.

[22] Geoffrey Redmond,Tze-ki Hon,Teaching the I Ching,pp.87-88.

[23] Geoffrey Redmond,Tze-ki Hon,Teaching the I Ching,p.83.

[24] 以上材料参见陈曦《从甲骨文、铜器铭文看商周时期女性的地位》,载《中国文化研究》2007年夏之卷,第150—154页。

[25]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三册,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964—966页。

[26]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二册,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890—891页。

[27] Geoffrey Redmond,Tze-ki Hon,Teaching the I Ching,p.90.

[28] C.G.Jung,On Richard Wilhelm,in Memories,Dreams,Reflections,Appendix IV,recorded and edited by Aniela Jaffe,translated from the German by Richard and Clara Winston,revised edition,New York:Random House,Inc.,1989,p.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