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频率和次数

四、频率和次数

推拿手法在穴位上操作数量的多少,或频率的快慢,是衡量运用手法补或泻有效治疗量的标准之一。在临床推拿过程中,一定要根据临床辨证、小儿年龄大小、体质强壮、疾病的病位、病性、病势,来选择合适的推拿频率和次数,但总的来说频率快的,谓之泻法,频率慢的谓之补法,次数多的谓之补法,次数少的谓之泻法。对年龄大,体质强,病属实证的患儿,手法操作次数多,频率较快;年龄小,体质弱,病属虚证的患儿则相对次数少,频率较慢。徐谦光在《推拿三字经》中提出:“大三万,小三千,婴三百,加减良,分岁数,轻得当”。目前,临床上一般认为一岁左右的患儿,使用推、揉、摩、运等较柔和的手法操作,一个穴位推一百次左右。小儿年龄大,体质强,疾病重,主穴要多推些;年龄小,身体弱,配穴要少推些。总之,通过辨证,灵活掌握推拿次数和频率,才能提高临床疗效。

推拿手法的强度、频率、方向和次数,以及穴位本身的功效,是推拿手法作用于穴位,产生补、泻或平补平泻效应的重要因素,必须严格遵守,但又要灵活应用。《幼科推拿秘书》指出:“法虽一定不易,变通总在人心,本缓标急重与轻,虚实参乎病症”。恰到好处地施用补泻方法,能获得满意的临床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