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诗教学中的意义
陶渊明在《读〈山海经〉·其十》中写道:“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要讲清这两句诗,必然要介绍“刑天”这个人物。实际上,甲骨文的“天”,上部为“○”,下部为“大”,是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形,其字看上去特别突出了人的头部,可见,“天”的本义为“头顶”。据《山海经》载:“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可见他是因为被天帝砍头而被称为“刑天”的。有一味治疗头痛的中药称为“正天丸”,其中“天”就是“头”的意思。《说文解字》解“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既指出了它的本义,又指出它的引申义。
《诗经·卫风·氓》中称:“氓之蚩蚩,抱布贸丝。”要理解这句诗,必须弄清“氓”的意思。“氓”在现代汉语中有一个常用义是“流氓”,这就很容易造成学生以今律古,认为诗中的这个男子肯定是流氓。实际上,“氓”就是“民”,《说文解字》称:“民也,从民,亡声。”氓是个形声字,义符为“民”,声符为“亡”。也许,将该字解为会意字更合适,从“民”从“亡”,合起来就是“逃亡的民”,即“无业游民”。对该义项进行引申,才有“品质恶劣,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的含义。
屈原《离骚》中的“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chóng)之以修能”中的“修”为“美好”之义。该字为何解为“美好”呢?该字本应为“脩”,《说文解字》称:“脯也,从肉,攸声。”“修”常用来作为见面礼。由于见面礼大多都是好的东西,再进一步引申,就有“美好”之义了。随后由“美好”又引申为“贤士”,如《离骚》中的“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
《孔雀东南飞》中写道:“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学生难免疑惑:阿母在堂屋里,没有在卧室,怎会有床?无独有偶,有小学生在学李白的《静夜思》时也提出了类似的问题:李白睡在床上,怎么抬头、低头呢?出现这些问题,其关键在于没有弄清“床”的含义,将诗中的“床”误以为是今天的“床”。在古代,“床”既可坐,也可卧。《说文解字》解为“安身之坐者”,段玉裁注为“床之制略同于几而庳于几,可坐,故曰安身之几坐”。可见,上面两句诗中的“床”均为“坐具”,理解了这个意思,就不会有上述疑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