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进区域性整体保护

(二)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进区域性整体保护

以5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为抓手,统筹宁夏境内非遗及其得以孕育、发展的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文化强区等重大战略,加强规划指导,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突出区域文化特色,挖掘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传统村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非遗资源,着力打造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性整体保护格局,培育推出一批优秀实践案例,积极争取跻身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促进宁夏非遗系统性保护和体系化建设,向“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目标迈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