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界定为: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审核通过,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