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方位加强非遗
旅游化保护传承的理念
一是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各级非遗传承人与旅游行业的沟通合作,将旅游相关业务内容纳入非遗保护传承培训范围,帮助传承人了解旅游行业特点、政策法规、运营模式、游客需求等,提高通过旅游活动传承传播非遗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将非遗相关内容纳入旅游行业培训范围,帮助导游、讲解员、旅游经营者等了解非遗的文化内涵和价值,并将非遗转化成旅游服务或旅游产品的形态,真正让非遗赋能旅游产业的发展。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在部分非遗门类将非遗旅游化保护传承纳入非遗保护传承考核评估体系,并对在旅游化方面表现优异的非遗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