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葡萄牙建筑遗产理论与实践研究

1.3.2 葡萄牙建筑遗产理论与实践研究

葡萄牙拥有数量众多的建筑遗产,因此该国的建筑遗产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十分丰硕。19世纪30年代末期至20世纪中叶,葡萄牙的建筑遗产理论研究逐渐发展起来,其中卢西娅·罗萨斯(Lúcia Rosas)、露西莉亚·韦尔德尔奥·达·科斯塔(Lucília Verdelho da Costa)、玛利亚·若昂·内图(Maria João Neto)、雷吉娜·阿纳克雷托(Regina Anacleto)等历史学家为葡萄牙建筑遗产的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在这一时期,葡萄牙的建筑也吸引了其他国家学者的关注,如建筑师詹姆斯·墨菲(James Murphy)[13],他曾对巴塔利亚修道院进行过调查,其中一些研究报告对当时的修复工作产生了影响。

在里斯本大地震250周年纪念会议上,西蒙斯·罗德里格斯(Simões Rodrigues)通过分析埃武拉和里斯本两市的一些国家纪念物,提出了关于地震和葡萄牙遗产意识起源的问题。此外,他还提到了1721年的《若昂五世国王宪章》和在葡萄牙皇家历史学院进行的遗产研究。1993年,米格尔·索罗梅尼奥(Miguel Soromenho)和努诺·瓦萨洛·埃·席尔瓦(Nuno Vassalo e Silva)在《赋予过去以未来》一书中也做了类似的研究,题目为“保护遗产:历史背景——从中世纪到18世纪”。

除了上述针对葡萄牙建筑遗产保护理论研究之外,葡萄牙还有一些关于建筑遗产保护的研究项目。例如,曼努埃尔·门德斯(Manuel Mendes)研究了葡萄牙历史城市的建筑遗产保护方案,探讨了如何在保护建筑遗产的同时发展当地社会经济。而利马·玛达莱纳·达科斯塔(Lima Madalena da Costa)则在葡萄牙米尔谢尔斯城堡的改造项目中探讨了如何在保护遗产的同时实现建筑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其中来自阿威罗(Aveiro)大学的路易斯·拉莫斯(Luís Ramos)在《历史文化遗产的监测和预防性保护:遗产保护项目》中介绍了葡萄牙最近的“遗产保护”案例:关于“历史和文化遗产的监测和预防性保护”的项目,这个项目通过创建一个非营利实体,提高业主对预防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随后在葡萄牙、西班牙、法国南部等地推广。而波尔图杜波尔图大学阿奎特建筑与城市中心的特里萨·库尼亚·费雷拉(Teresa Cunha Ferreira)教授在《预防和维护概念和应用、案例研究:葡萄牙北部的罗马风线路遗产》中介绍了关于葡萄牙北部的罗马风线路遗产的保护。自2003年以来,葡萄牙在保护建筑遗产方面采取了良好的干预措施,修复了相当数量的建筑物。

综上所述,葡萄牙建筑遗产理论与实践研究对于深入了解葡萄牙建筑遗产的历史价值、保护方式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