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葡萄牙建筑遗产保护意识的诞生

第2章 葡萄牙建筑遗产保护意识的诞生

公元5世纪到14世纪末,葡萄牙人一直在保护、修缮和建造新的防御系统。15世纪时,他们开始关注那些古老且具有象征意义的建筑,但当时关注的重点是军事建筑,如戍边的埃尔瓦斯及其防御工事[1]。1721年8月20日,若昂五世(Don João V)[2]颁布了第一部有关艺术品保护和修复的法律——《若昂五世国王宪章》,并成立了皇家历史学院(Academia Real de História)[3]来审查和保护艺术品。然而,当时的国王并不一定尊重历史建筑,因此宪章的内容并未涵盖建筑物。直到1755年里斯本大地震的爆发(图1),整个城市化为废墟,人们才意识到保护地标建筑的必要性,进而开始重视建筑的保护工作。

图1 葡萄牙里斯本在1755年地震发生前的样子

1755年11月1日上午,里斯本发生了7.7级地震。短短8分钟内,城市受到灾难性的破坏,数以万计的居民被倒塌房屋的瓦砾所掩埋,地震引起的海啸和火灾也侵袭了葡萄牙整个沿海地区,里斯本被大火燃烧了5天,2/3的城市被夷为平地。这场地震最终夺走了当时约10万人(整个城市约27万人)的生命,超过85%的建筑物被毁,包括一些著名景点、教堂以及皇家建筑。其中最先被毁的是位于帕索德里贝拉(Passadiços do Paiva)的皇宫和皇家图书馆,而里斯本几个重要的建筑如康西卡奥圣母教堂(Church of Nossa Senhora da Conceição)、圣维森特德佛拉修道院(Monastery of São Vicente de Fora)、里斯本主教堂(Lisbon Cathedral)、卡尔莫修道院(Carmo Convent)等也在地震中坍塌或因火灾被毁(图2)。现今,里斯本的卡尔莫修道院遗址还保留着当时烧毁后的遗迹,以纪念这场历史性的大灾难。

图2 1755年里斯本地震后的凤凰歌剧院(左)和在地震中被毁的卡尔莫修道院遗址(右)

大地震给里斯本造成了惨重的损失(图3),但幸运的是,王室成员幸免于难。国王若泽一世和首相庞巴尔侯爵迅速提出了重建里斯本的计划,并委托大批建筑师和工程师完成重建任务。这次灾难迫使葡萄牙重新思考城市和建筑建造的方式,王室利用这次机会重新规划了城市,包括兴建新的市中心、广场和整齐的道路等。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斯本就恢复了它的风采。

图3 地震后的里斯本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