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三、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也叫九品官人法。东汉末年,曹操针对当时极度败坏的选举制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明确提出“唯才是举”的用人原则,尤其注重官员的“才”,他甚至认为品行不好的陈平、不守信用的苏秦都因有才而成为一代名臣。曹丕执政之后,采纳礼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建立了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的实施方法是:在地方设中正官专职负责选官,中正官为已在朝廷任要职且具“识鉴”能力的官员,他们对所辖区域内人物进行评定,区别高下为九个品级推荐至吏部,该品级即作为中央授官的依据。

同任何一种新制度一样,九品中正制的诞生有其合理性和现实性,在实施的初期起到了一定的选贤任能的作用。但随着发展和成熟,其选举的标准则向着注重世家的方向发展。到了曹魏后期,门阀士族把持了中正的任命权,以自身势力影响操纵和垄断仕途。在品评士人、选拔官吏时,特别强调士庶之分与门第高低,最终在西晋时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晋至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借助这一选举制度长期把握政坛,士族子弟生来就有敞开的仕途,因而不思进取,政治腐败,成为祸乱的根源。后世也有学者认为,曹丕的九品中正制就是以官员选拔权来换取世家大族对其皇位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