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

二、确立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

北宋初年,沿用唐制,一年举行一次科举,特殊原因会临时停考。宋太祖在位16年,开科14次,有两年因故未考。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冬,各地考生已经集中于礼部,因太宗皇帝要御驾亲征北汉,第二年的春天只好停考,此后均每隔一年或两年举行一次。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最终确定三年开考一次。

宋初的科举只有两级,第一级是各州举行的发解试,第二级是礼部主持的省试。州试是在各地由地方官主持的,省试在京城的贡院进行,主考官由皇帝直接任命,而不是按照惯例由礼部侍郎担任。开宝八年(975年),翰林学士李昉作为主考官主持科考,共录取进士及诸科合计38人。太祖皇帝在按例接见及第考生时,发现其中有些人学识浅陋,回答问题语无伦次。因其中一人是李昉的同乡,所以引起了太祖的怀疑。恰在这个时候,一个叫徐世廉的落榜考生击登闻鼓,控告李昉在科考中徇私舞弊,用情取舍,并要求皇帝亲自主持考试。太祖立即下诏,令已被录取的考生连同从落榜考生中选出的195人,在讲武殿复试,这次复试由皇帝亲自出题并阅卷。最终录取了进士及诸科共127人,原来被李昉录取的人中则有10人落选。为此,李昉受到了降职处分。此后,殿试也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考试,通过殿试而及第的考生也成为“天子门生”。一次,太祖皇帝对身边的近臣说:“昔者,科名多为势家所取,朕亲临试,尽革其弊矣。”(《宋史·选举志》)因考试最终是由皇帝把关的,及第者自然也无须经过吏部的考核而直接授予官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