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一 就业制度与政策

任务布置
(1)通过多种方式收集就业制度与政策方面的资料;
(2)根据收集到的就业制度与政策,对今后的职业发展方向做出预判;
(3)思考当前就业制度与政策中哪些与自己息息相关。
任务准备
(1)明确信息搜集渠道;
(2)搜集相关就业制度与政策;
任务实施
(1)对搜集的就业制度与政策进行分类整理;
(2)甄别就业制度与政策中与自身相关的内容;
(3)每位同学分享对自己最有帮助的一条就业政策。
情景导入
2023年7月2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就该项政策进行了解读,《措施》具体包括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加大组织保障力度4个部分19条政策措施。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对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内容介绍如下。
一是贷款政策“给力”。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创新推出“稳岗贷”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贷款利率优惠。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共享,运用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积极开展金融支持稳岗就业行动,支持金融服务港湾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合作,共同开展稳岗企业政策宣传推广和就业指导等服务,助力援企稳岗。
二是补贴政策“接力”。扩大就业补贴对象范围,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2 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支持力度。调整技能补贴申领条件,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一次。加强困难群众就业帮扶,对企业招用重庆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并缴纳社保的,发放标准为2 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是扩岗措施“助力”。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拿出一定比例政府投资开发的夜市经济摊位、创业工位等平台场地,给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创业者提供低租金或零租金支持。广泛开拓岗位资源,在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基层就业,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面向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35%。
任务分析
一、我国就业制度的变迁
我国三十多年来的就业制度改革,既是政府与劳动力市场共同发挥作用配置劳动力资源的过程,也是政府“统分统配”——“双轨”就业——劳动力市场全面启动的变迁过程,大致经历了几个阶段。
(1)1978—1981年:政府“统分统配”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出现了“知青”回城潮,由于就业制度的“统分统配”,造成大量应届毕业生和回城知青无法就业。1980年,中央明确提出了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就业方针。1981年国家劳动总局和国务院知青办合署办公,成立了就业司,统管知青工作的遗留问题。
(2)1982—1991年:“双轨”就业阶段。1984年10月,党中央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会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中国的就业制度进入“双轨”阶段,应运出了体制内计划调控和体制外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就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三结合”就业方针、劳动合同制、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政策等。1989年国务院批准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确定了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在国家就业方针和政策指导下,逐步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制度。
(3)1992—2005年:逐步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阶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我国就业制度开始进入市场导向型就业机制阶段。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改革统包统分,多数学生自主择业,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1998年,针对国企改革出现的问题,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2000年教育部将《就业派遣证》改为《就业报到证》,高校毕业就业生基本实现“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模式。2005年底,经过持续多年的改革,我国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确立。
(4)2006年至今:完善市场就业机制阶段。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得以发展、社会能够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证。2007年,我国制定了《就业促进法》,将经过实践检验的积极的就业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使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制度化,使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法制化,有利于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保障我国积极的就业政策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国务院多次强调“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政策,真正实现了“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人才资源配置机制。
二、我国现行的就业政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要通过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等举措,大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抓好重点群体,稳住基本大盘;二是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就业规模;三是鼓励创新创业,拓展就业渠道;四是加强技能培训,缓解结构矛盾;五是强化指导服务,兜牢民生底线。
2023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摘抄整理如下。
(一)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1)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及时梳理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各地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出台地方性政策,为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大岗位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2)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支持其稳岗扩岗。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
(3)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需求,支持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和呆账核销机制。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4)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适应数字中国、健康中国、制造强国等建设和本地区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大规模开展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充分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开展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5)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实施此项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1)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鼓励引导基层就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2023年招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继续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支持,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3)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4)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稳定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
(5)实施2023年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募集不少于100万个青年见习岗位,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给予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1)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制订个性化援助方案,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2)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
(四)加强组织实施
(1)细化实化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同步梳理前期本地出台的阶段性稳就业政策,明确优化调整意见,落实好各项常态化就业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惠企利民,为就业大局总体稳定提供有力保障。政策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和经验做法,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
(2)优化经办服务。各地要持续优化经办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编制好各项政策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和办事指南。加快推进网上办理,加强大数据比对识别,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提升就业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政策覆盖面和可及性,对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严格履行程序规定,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3)强化宣传解读。各地要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发布本地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和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广泛推动稳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稳定各方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大学生就业政策
就业工作位居“六稳”“六保”之首,党和国家更是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2022年11月1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强调“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促进就业的重要群体。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决定实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举措,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奋力开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就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内容如下:
(一)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1)深入开展市场化岗位开拓行动。各地各高校要深入开展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积极参与。鼓励高校与对接企业和用人单位开展集中走访,深化多领域校企合作。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等岗位开拓和供需对接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作用,完善“分行业就指委+分行业协会”促就业工作机制。
(2)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积极举办线下校园招聘活动,确保校园招聘活动有序开展。高校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支持院系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
(3)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教育部将进一步优化升级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功能和服务,不断提升平台专业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各省级大学生就业网站、各高校就业网站要于2022年12月底之前,全部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岗位信息共享。鼓励地方和高校依托平台联合举办区域性、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各地各高校要指导2023届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及时注册使用平台,确保有需要的毕业生都能及时获得就业信息。
(4)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作用。开展民营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专项行动,精准汇集推送岗位需求信息。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全国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大会”“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为中小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搭建平台。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本地相关部门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支持开发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各高校要加强与中小企业的供需对接,为中小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
(5)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各地各高校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推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大学生创业项目转化落地。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为毕业生从事新形态就业提供支持,推动灵活就业规范化发展,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
(二)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1)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安排。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统筹好政策性岗位招录时间安排,尽早安排高校升学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考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稳就业作用,稳定并适度扩大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办好第四季“国聘行动”。
(2)积极拓宽基层就业空间。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鼓励扩大地方基层项目规模,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健全支持激励体系,落实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
(3)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密切军地协同,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工作力度,畅通入伍绿色通道,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高校毕业生征集等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研究制订细化方案和实施办法,落实好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
(三)建设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1)全面加强就业指导。高校要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确保有需要的学生都能获得有效的就业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标准,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各类资源,提升就业创业指导课程质量和实效。要通过校企供需对接、职业规划竞赛、简历撰写指导、面试求职培训、一对一咨询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要打造校内外互补、专兼结合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鼓励用人单位、行业组织更多参与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
(2)深入推进就业育人。各地各高校要把就业教育和就业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保持平实之心,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开展就业育人优秀案例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就业典型人物,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3)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地各高校要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配合有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要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加强就业安全教育,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帮助和支持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维护就业权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毕业生就业体检结果互认。
(四)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1)健全就业帮扶机制。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健全“一对一”帮扶责任制,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任教师、辅导员等要与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断线服务。
(2)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继续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各地各高校和各培训基地要精心组织实施,配备优秀师资,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量。鼓励各地各高校配套设立省级、校级项目,推动“宏志助航计划”覆盖更多毕业生。各地要强化培训基地管理,宣传推广优秀典型经验。
(五)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
(1)稳妥有序推进取消就业报到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各地要制订落实取消报到证的工作方案。各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与组织、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展解读宣传,耐心细致做好指导咨询,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就业报到、落户和档案转递。
(2)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各地各高校要统筹部署、精心安排,指导本地本高校毕业生(含结业生)按规定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各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指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教育部有关单位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统一提供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
(3)强化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严肃查处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规范要求,严格审核学生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组织开展就业统计监测专门培训,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报送、统计和分析工作。持续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丰富完善布点监测内容。
(六)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
(1)健全完善就业反馈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教育部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衡量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参考。
(2)深化就业工作评价改革。探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建立部、省两级就业工作合格评价机制,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全国就业工作优秀经验宣传推广,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七)加强组织领导
(1)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协调机制,将就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安全稳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牵头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教育部将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其实施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
(2)加强就业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各项指标要求,并报教育部备案。各高校要配齐配强就业指导人员,鼓励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组织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加大资源供给和培训保障力度。
(3)做好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就业工作典型高校、用人单位和先进人物。持续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总结宣传,推出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各地各高校要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国家就业创业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课堂大标题">政策拼图
活动目标:
通过有趣的拼图游戏,让学生了解不同就业政策的内容,以及如何将这些政策与实际职业规划相结合,培养他们分析、沟通和决策的能力。通过本次课堂活动,学生不仅能够了解不同政策的内容,还能够运用创意和团队合作的方式,将政策与实际情境相结合,培养学生在职业规划中的分析和决策能力。
活动流程:
1.政策速览(5分钟)
教师简要介绍几个典型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包括应征入伍、基层项目、求职补贴等。将每项政策写成一句简短的描述。
2.制作政策拼图(5分钟)
将每个政策的描述打印成独立的拼图片段,每个小组获得不同的政策片段。让学生根据描述组成完整的政策内容拼图。
3.拼图分享和解读(5分钟)
每个小组分享他们完成的政策拼图,同时解释这个政策是什么、如何影响大学生就业,并且举出一个实际案例。
4.制定政策规划(5分钟)
将每个小组的政策拼图重新混合,每位学生从中随机选取一个政策,然后思考如下问题。
(1)这个政策如何适用于我的专业和兴趣?
(2)我可以如何利用这个政策来制定我的职业规划?
5.政策规划分享(5分钟)
每位学生分享他们为自己制定的政策规划。其他同学可以提出问题、给予建议或提供反馈。
6.总结和展望(5分钟)
教师对活动进行总结,强调了解和利用就业政策的重要性,鼓励学生在实际职业规划中充分利用政策优势。


顺应数字经济、绿色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十八个新职业向人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