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际收入流动性与公平、正义

2.代际收入流动性与公平、正义

J.Rawls在其《正义论》的开篇第一句话中讲道:“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正如真实是思想体系的首要美德一样”,并在第一章详细论述了其关于“正义即公平”的核心思想,这是现代人类文明对于“正义”的最经典阐释4。而根据UCLA神经系统与人类行为研究所在2008年公布的研究结果,人类大脑对于公平待遇的反应区域类似于实验鼠对于食物的反应区域,表明正义和被给予公平待遇是人类的最基本需求之一。

代际收入流动性正是特定社会在正义与公平方面最直接的衡量指标。一方面,它从贫富的代际传递这一角度,动态反映了收入分配的状况;另一方面,作为个人不可控因素的最主要构成部分,家庭背景对个人成就的影响也直接反映了机会的公平程度,而相较于收入与财富等方面的结果平等,机会平等更能反映社会正义的基本方面。而且,虽然代际收入流动性的效率意义可能与代际收入传递的具体内在机制相关,但是,即使一定程度的代际收入相关性可能是符合效率的,但却可能违反正义与公平目标。

正因为此,英国现任联合政府在2011年4月颁布了长达86页的《社会流动战略计划》(Opening Doors,Breaking Barriers:A Strategy for Social Mobility),并明确指出,对公平正义的最真实衡量标准是机会的分布;同时,虽然解决财政赤字是其当前最急迫的现实任务,但是减少“机会差距(opportunity gap)”和“机会赤字(opprotunity deficit)”、进而构建“人人都有机会成功”的开放和自由社会,将是其最基本的执政目标和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