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减排措施

一、联邦政府减排措施

美国联邦政府对清洁能源的态度的重要观察点是其减排政策的发展。过去十年间,奥巴马政府与特朗普政府对清洁能源的政策立场存在明显的差异。

清洁能源发展是奥巴马政府能源政策的核心。其任期内,联邦政府制定了积极的碳污染治理政策,带动了清洁能源的发展。

奥巴马的《气候行动计划》提出了联邦减排计划,积极应对“温室效应”引发诸如海平面升高,干旱以及极端降水等极端天气。《气候行动计划》由环境保护署牵头,协调其他行政部门降低碳排放污染。环境保护署依据《清洁空气法案》监管对公众健康有害的污染物排放。2009年时任环保署署长的Lisa Jackson发布了一个环境危害报告[3]公布了对公众健康有害的各种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以及氟利昂,并指出环保署有义务采取措施降低国内温室气体排放。

然而交通运输行业以及发电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直到2016年8月才推出。美国环保局和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管理局一起制定了2027年中型和重型车辆碳排放的标准,该标准将提高燃油效率,减少碳污染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同时加强能源安全并促进制造创新。

环保署的碳污染标准针对各成员州设定了具体执行计划,但在具体规则上给予各州自主裁量权,制定符合各州具体情况的执行方案。因此,各州有动力因地制宜地制定能源组合方案。对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以及需求响应的投资都是在能源需求旺盛时期,让消费者自主去减少能源消耗的激励手段,是即能创造经济机会,又能减少排放的一举两得的最有效办法。

特朗普政府自2017年上台之后,就对奥巴马任期执行的减排举措进行了重大的调整。特朗普政府认为减排措施与“美国优先”的国策相悖。发展清洁能源不符合经济效益逻辑。在国际上,退出巴黎协定。在国内,大幅削减环保署的预算,并缩小环保署的职能范围,限于“保护干净的空气和水,保护自然栖息地,保护自然保护区”。(https://www.daowen.com)

截至2018年2月,特朗普政府并未提出任何新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方案。但有两项举措值得关注。

第一,2017年3月28日,特朗普签署的“能源独立与经济增长”行政令。该举措旨在促进国内能源的清洁和安全发展,指示联邦机构审查潜在造成国内能源开发利用负担的所有法规,命令,指导文件,政策,并修改或撤销阻碍能源独立进展的监管壁垒。该项行政令指派美国环境保护署采取重要举措减轻国内能源开发利用不必要负担。美国环境保护署署长普鲁伊特表示“环保局把美国利益放在第一位,特朗普总统创造就业的愿景有利于营造清洁健康的环境,促进能源独立”。[4]此外,该行政令取消了奥巴马执政期间的与气候变化有关的行政命令和政策。对于可能会对燃煤电力公司,煤矿工人和石油天然气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昂贵负担的法规,该项法令要求环境保护局应着重审查并在必要时修改或废止这些法规。虽然此行政令对推动能源清洁发展的宗旨没有改变,但其本质是化石能源优先发展的战略,清洁能源让步传统化石能源开发生产。

第二,2017年10月10日,特朗普政府废除了奥巴马政府推出的《清洁电力计划》。该计划是奥巴马政府气候政策的支柱。目标是到通过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32%。特朗普政府质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对经济增效的巨大作用,认为该计划违背经济规律,本质是一种监管障碍,无助于传统能源能效的优化。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以及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是美国两党的共同目标,但具体政策方向分歧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化石能源与清洁能源开发的优先性的确定;其次是减排与清洁能源对实现国家能源独立与安全的重要性的理解。奥巴马联邦政府对发电厂碳污染的限制以及提高燃料经济标准,为清洁能源投资者投资制造业、汽车业以及能源行业,协助业界达到新环境治理标准提供了机会。特朗普政府成立不久,其温室气体排放监管标准推出的时间和内容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但本研究对特朗普任期内的减排以及清洁能源利用的前景持积极态度。原因有二,第一,特朗普任内,出台相关减排标准,虽然重点极可能在于提高传统能源行业能效。但随着可再生能源价格大幅下降,天然气供应的充足,可再生能源利用性价比逐渐提高,中长期,对传统能源的利用会产生挤出效应;第二,美国多个州,如加州、纽约州,在减排问题上积极性高于联邦政府。美国的环境治理传统遵循的是 “环境联邦主义”。由于美国一直没有气候变化立法,美国各州被视为减排政策实验室,各州的气候变化立法要明显领先于联邦政府。这些州推广了多种减排措施可作为研究美国清洁能源利用的观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