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业存在

三、商业存在

商业存在是指中国境内具有能力的医疗、教育、文化、服务机构在海外进行投资,建立与中医药服务相关的各种商业实体。作为四种提供模式中资金要求最多旦各国准入原则最严苛的服务提供模式,我国在建立中医药海外服务型的商业存在方面一直是比较薄弱的,一般是以中小型诊所为主,没有大额资本在华方面投资,主要还是受各国要求复杂、资金成本较高及对海外状况不熟悉所限。中医药海外接受程度的提高,可以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在海外独立或与当地机构共同建立中医医院等服务机构,以扩大中医药服务的海外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品牌。

目前,英国、法国、加拿大的中医诊所都达到了3 000个左右,澳大利亚的中医诊所约有4 000个。欧洲还约有209个中医教育机构,占全世界中医教育机构的1/3。其中,法国有三大中医行业协会,还有30多所规模不等的中医学校。2007年起,法国参考中国中医学院教学大纲和考试方法,每年举行“国家中医考试”。中医(针灸)诊所以其“方便、快捷、安全、有效”的服务特点,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当地居民对中医医疗服务的需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随着中医(针灸)诊所服务能力的不断增强,诊所之间的竞争也在逐步加剧,一些实力较强的诊所逐步向中医诊疗中心、连锁中医诊所发展,这对于提高医疗竞争力、传播中医文化、提高中医药的价值很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