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医药科技文化的国际交流合作
中医药作为我国特有的传统文化资源,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的关注。有数据表明,仅在2011—2013年,我国就与30多个国家开展了中医药合作的项目。中医药饮片也逐渐被国际化,得到了美国、欧盟10国的认可,美国药典正式采纳丹参等9个品种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待复核与审定的还有90多个中药品种,欧洲药典收载了5个中药品种的质量标准,法国药典收载了9个中药品种的质量标准。未来中医药科技创新的发展应积极利用国际合作平台,不断拓展合作范围,加强与世界领域医疗科研机构、知名大学及国际医药产业界的交流与合作。充分运用国际资源,推动中医药技术升级和效果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的速度和效率。
国际交流合作可以推动中医药合法地位在世界各国的确立,按照各国之间惯例和通行准则,结合中医药的传统性和特殊性制定适合中医药特点、为国际社会所接受和理解的中医药国际标准和认证体系。亟须制定中医药科研技术效果评价体系和发展意见,从而通过技术革新改善中医药科技服务人员的认定标准和国外设立中医药科技服务贸易机构的标准。
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要实现进一步的发展,必须突破世界其他国家在政策法规上对中医药的限制性政策壁垒,这只能通过政府间合作,加强国家间对外战略协调机制,为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创建更广阔的平台。有了这样的平台,更多的市场主体才能参与到中医药“走出去”的市场活动中,从医疗服务、教育科研合作、文化交流、贸易等方面推动更广泛的合作交流;有了良好的国际市场环境,中医药才能更好地“走出去”,让更多的国外民众接触到中医药,感受中医药的疗效,破除文化上和思想根源上对中医药的抵触,实现良性循环。
同时,通过各国之间的文化宣传交流活动,把中医药科技力量注入国家层面的发展中去。用文化交流引领科技沟通,中西医结合,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并进,改善中医药科技服务贸易产业结构,开发高科技服务项目,实现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