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研合作范围不断扩大

二、国际科研合作范围不断扩大

随着中医药在各国的传播和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在中医药取得显著疗效的基础上,各国日益重视中医药科学研究。我国与各国之间科研合作的层次也在不断提高,从早期民间机构之间的合作,到政府间的高层次的科研合作协调机制。合作国家也从周边国家拓展到西方发达国家,包括美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先后与我国签署了专门的中医药科技合作协议,并成立了中医药科技合作委员会。这些国家设置专门的研究机构并投入大量研究经费,希望中医药在防治一些疑难杂症、重大疾病方面有所作为,并与我国中医药相关科研机构进行广泛交流。美国有26个医疗中心从事针灸研究,研究项目超过200项,美国补充替代医学中心开展的10个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中,有5个是中医药研究项目,4个与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有直接合作关系。近5年来,我国与42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274项中医药合作研究。我国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及著名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合作研究,在中医药治疗疾病的基础理论和临床疗效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果。例如,中坦合作的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中日合作的中医药治疗大肠肛门疾病,中澳合作的中草药防治血液病,中俄合作的中医药治疗哮喘,中意合作的中医药防治肿瘤和糖尿病等都在双方政府的支持下得以有序进展,并取得成果。

(一)中医中心的发展现状

2015年3月“一带一路”的提出,中医医疗服务的发展进入了迅猛的上升期,“以医带研,以教促研”等新的科研合作模式不断出现,促进了高层次的政府间国际科研合作平台和科研项目增加。我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遴选了国内具有一定对外交流合作基础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和文化机构,确定了首批17个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通过开展“一带一路”海外中医药中心、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国际化和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等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我国中医药理论、文化、服务和产品整体走向世界。在这17个专项中,有关中医药中心的专项数量最多,达到6个,占35%。分别为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中医药中心、中国—法国巴黎中医药中心、中国—马来西亚中医药中心、中国—澳大利亚中医药中心、中国—卢森堡中医药中心,以及中国—俄罗斯中医药中心。2016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该纲要明确指出,支持中医药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要探索建设一批海外中医药中心。随着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地位发展,中国本土的政策支持,中医诊所交流中心的开办成为为境外人士提供主要医疗服务的形式之一。

1.马耳他中医诊疗中心

2015年11月17日,上海中医药大学与马耳他大学合作建立的中医中心在马耳他大学正式揭幕成立,该中心在双方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共同努力为马耳他人民提供更多健康保障、培养中医药人才。该中心由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负责建设和承办。

上海中医药大学与马耳他大学开展的中医诊疗中心,采用PPP模式,双方携手、共同投资打造具有绿色生态特质的中医诊疗中心,并合作开展中医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化研究项目,引入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的针灸、推拿医师为当地带去优质的中医医疗服务,形成稳定和相互呼应的医教研协同合作模式。PPP模式是运用在医疗行业上的全新尝试,PPP具有三大特征:一是伙伴关系,双方在产业、学术的对接需求更强,契合度更高,一拍即合;二是利益共享,双方不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是在公益性下分享利润,更注重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三是风险共担,合作双方通过自己的优势,弥补对方的短板,让对方承担的风险更小,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合作更具可持续性。长久合作达到共赢才是中医药海外持续发展的动力,PPP模式让我们看到了中医药蓬勃发展的未来,此合作运营模式不失为一个可以尝试运用的良方。

2.中国—捷克中医中心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正式启动。2016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是新时期指引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纲要》明确将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列为未来一个时期中医药发展的重要任务,通过推动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纲要》表明“一带一路”是促进中医药中心海外发展的强心针,捷克地处中东欧核心区域,是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中重要的合作国家之一。

2013年上海市政府与捷克卫生部签署传统医学领域合作协议,推进了中捷两国在传统医学领域的合作。2015年4月,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与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医院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中捷传统中医药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15年6月,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为中国—捷克“中医中心”揭牌,标志中医中心正式开业。2015年11月27日,在我国李克强总理、捷克索博特卡总理的共同见证下,捷克卫生部、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和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国传统医药在捷克发展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全面推动了该中心项目在捷克发展。

在医疗业务方面开展的情况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先后派遣了三位中医师赴捷克开展诊疗工作,日均门诊量达50—60人次,预约的患者已经排队至2017年。病人大多来自捷克当地,多见顽固性颈肩腰腿痛和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如头痛、神经炎、中风等,此外还有消化科、妇科、皮肤科疾病。大部分患者疗效较好,旦得到当地西医医生的认可,虽然中医治疗尚未纳入医保范畴,病人诊疗完全自费,收费标准也相对较高,但是很少有患者因为价格因素放弃就诊,充分显示了他们对中医的信任及肯定。

在科研和培训方面开展的情况为:根据2016年6月在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上,曙光医院与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医院、Aequa科学平台和剑桥大学共同签署的《中医药研究合作备忘录》,合作各方利将用各自的优势在中医药抗生素/抗病毒研究、老年痴呆症和老年性黄斑变性等疾病的中医药预防和治疗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为中国—捷克“中医中心”在科研方面的合作揭开了新篇章。目前在中国—捷克“中医中心”开展的课题包括针刺疗法对偏头痛患者的疗效研究、耳针疗法对子宫肿瘤手术后放化疗副作用的疗效、针灸疗法缓解支气管镜术后不适的研究等。

曙光医院与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医院根据双方的业务需求,结合各自的优势,不定期开展培训交流互访,如为捷方提供针刺麻醉和中医护理技术的观摩培训,以及中方赴捷克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等。

为了更好地让广大捷克民众了解和熟悉中医,尤其是养生保健和文化,曙光医院派遣的中医师还利用业余时间向社区居民义务开展了中医小讲课、健身功法等中医科普活动,包括中医知识的讲解、健身功法的教学和集体练习等。

在科室建制方面开展的情况为:中国—捷克“中医中心”作为首批由政府支持的海外中医中心试点,着眼于医、教、研全面推进,以临床为本、医教结合、引入科研为主线,达到医教研三点一线的统一。曙光医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以科室建制(涉及中医内科、针灸科、推拿科、科研处等),搭建医、教、研三个平台;以临床疗效为实证基础,以科研合作为依据,积极探究在国外的合作模式,突破中医药进入捷克乃至更多欧洲国家的瓶颈,为海外中医中心的发展提供参考和依据。组建援外中医专家库,保障中医中心的医师派遣和其他援外任务。并以“中医中心”为依托,积极探索中医药海外发展模式,促进医教研的有机结合,联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西医结合人才,提高合作成效。

(二)岐黄中医中心发展现状

甘肃省是中医始祖岐伯和针灸鼻祖皇甫谧的故乡,作为我国中药材的重要产区,甘肃当归、黄芪等中药材资源丰富,中医历史文化悠久。并旦,甘肃地处古丝绸之路黄金地段,这些因素为当地向中亚、欧洲等国推广中医药技术、文化提供了便利条件。国家确定甘肃为中国唯一的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

从2013年开始至今,甘肃省已经与乌克兰、匈牙利、吉尔吉斯斯坦等20多个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服务贸易等领域的合作,与其开展中医药合作或已经有意向性协议的国家多集中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为进一步加强与国外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合作,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工作任务,发展甘肃省中医药对外服务贸易,与相关国家洽谈合作建立岐黄中医学院和中医中心事宜,加强双边在互派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进修方面的合作。甘肃已在乌克兰、吉尔吉斯、马达加斯加、俄罗斯、法国等国家建立了岐黄中医学院,为当地培养了超过200名中医人员。

1.乌克兰国立医科大学

甘肃中医学院访问乌克兰期间,双方就合作办学、科学研究、医疗技术交流及联合创办科学刊物等方面开展合作达成了共识。甘肃中医学院的中医药专家在乌克兰国立医科大学开展了学术讲座,并为乌克兰当地居民和中国驻乌克兰大使馆的工作人员进行义诊、赠送了药品。2013年10月,甘肃中医学院与乌克兰国立医科大学在乌克兰首府基辅市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设立“岐黄中医学院”并挂牌,这是中国首次在国外建立中医学院。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甘肃中医学院与乌克兰国立医科大学今后将借助岐黄中医学院这一平台,相互交换教学、研究人员开展教学及科学研究,相互交换本科生、研究生进行交流培养,共享教育及科研资料,共同合作出版科研成果,联合创办科学期刊。

2.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东方医学院

2014年1月,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东方医学院正式成立。该学院开设中医学系,藏医学系和印度阿育吠陀医学系、植物药系等。基本的学科有:反射疗法,手法治疗,按摩,康复,康复药学和浴疗学。

2015年,甘肃在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东方医学院挂牌成立了第四家海外“岐黄中医学院”,双方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

甘肃中医药大学校长李金田说,甘肃是中医药文化重要发祥地,甘肃和俄罗斯医药方面交流由来已久,此次是第二批俄方医生到甘肃研习交流中医技术,希望这批“俄罗斯中医学者”成为中俄的友好使者,架起友谊的桥梁,促进中医药在俄罗斯的传播和推广。

3.吉尔吉斯斯坦医学院

应吉尔吉斯斯坦卫生部邀请,2014年7月13—22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刘维忠率领中医药合作代表团访问吉尔吉斯斯坦,在中医医疗、服务贸易等领域达成共识,取得多项合作成果。目前,甘肃省与吉尔吉斯斯坦合作岐黄中医学院和岐黄中医科已成立。

访问期间,代表团围绕中医药产品、器械、技术、人员的准入,联合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合作,合作成立中医教育培训机构,共同推动中医药文化教育、人才培训,甘肃中医学院与各国医学院校中医药技术交流、人才培养合作,合作开展来甘肃中医养生旅游、发展中药材种植业等问题与各国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交流,并达成合作共识。代表团随行中医专家分别在中国大使馆及岐黄中医学院等开展中医义诊活动,为使馆工作人员及当地病患开展中医诊疗。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将着力推进该省在吉尔吉斯斯坦中医中心建设进度,重点开展陇药产品在以上三个国家的注册出口工作,通过开办中医门诊以及在外方医疗机构开设中医科室,共建中医院系,培养中医人才等方式,促进甘肃中医中药走出国门。扩大对外交流,拓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外交流培训渠道,选派更多县区基层医务人员出国(境)进修培训。

4.匈牙利中医中心

匈牙利国会于2013年12月17日,通过一揽子卫生法案,其中中医药合法化的法律正式通过,这一法律也是中医医生在匈牙利行医的法律依据。

2014年,匈牙利中医中心开始由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和匈牙利东方国药集团联合组建,主要从事中医药临床医疗以及中药产品和器械在国外的推广销售工作,对于中国中医药海外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2015年,匈牙利正式颁布中医立法实施细则,这是中医走向世界的一个纪念性的里程碑时刻,为该中医中心顺利发展提供合法途径。其运行模式是“四个开发”和“三个机制”。“四个开发”:围绕技术开发,在医学、药学、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努力提升国际影响力;围绕人才开发,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在人才的培训、培养上做更加深入的工作;围绕基地开发,突出甘肃作为中医药资源大省的地位,与匈牙利共同开发利用好中医药资源;围绕市场开发,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让更多的人认识中医药、接受中医药。“三个机制”:建立经常交流机制,双方定期开展交流,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加强中医药中心建设;建立深度合作机制,开展立体式、多元性、全方位的合作,实现效益、利益、共赢的最大化;建立科学管理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管理好中医药中心,把真诚原则和大爱精神贯穿到中医药中心建设发展的全过程。

2016年7月,匈牙利岐黄中医药中心在布达佩斯举行揭牌仪式。匈牙利国家卫生总局、中欧中医药学会、国家工商协会等部门和机构负责人,甘肃省代表团等,出席了揭牌仪式。

5.法国自由传统学院

2015年10日,甘肃省在法国传统中医自由学院里昂中心挂牌成立“岐黄中医学院”,这是甘肃中医走出国门在海外合作成立的第五所中医学院。甘肃省与法国传统中医自由学院合作以来,先后接受数批法国中医学员来甘肃进修学习。此次,法国岐黄学院已聘任国内中医师作为首批专家在法开展工作。

“医药同行,中医走出国门的发展,是对中医文化的推广,也是中药打开国外市场的途径”,刘维忠如是说,岐黄中医学院未来将在全世界布点,将中华文化到中医文化,向全世界推广。

6.摩尔多瓦岐黄中医学院

2015年10月,甘肃中医药大学代表团赴摩尔多瓦共和国首都基希纳乌,与摩尔多瓦国立医药大学签订在医药教育及学术交流合作方面的校际协议,在该校中国中医中心挂牌建立岐黄中医学院。这是甘肃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的第六个岐黄中医学院和第三个中医中心——摩尔多瓦岐黄中医学院和中医中心。摩尔多瓦岐黄中医学院是商务部投资修建的,由甘肃派中医管理。

(三)中医诊所的现状

除了国家合作建立的专项中医药交流中心外,中医药领域直接对外出资建立健康机构(如医院、门诊、诊所、和健康中心等),可以将中医药服务贸易在他国直接进行。截至2013年,中医诊所已成为许多国家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主要模式和场所。据不完全统计,在美国有7 000家中医诊所;加拿大有近百家中医诊所;英国有600家中医诊所;新加坡有800家诊所;德国有30多家中医诊所;法国有2 600多家中医诊所。每年约有30%的当地人、超过70%的华人接受中医药医疗保健治疗。中医诊所的开设不但可以在经济上得到收益,同时可以提高当地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认知程度,更好地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事业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同时,在着力推行中西医并行,国际对传统医学的发展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中医诊所在国外的发展本身也是中医药科技研究的一个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