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科研机构的科研体制相对滞后
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科研体制相比,国内从事科学研究的主体仍然是省级以上的科研机构以及高等院校等事业心单位,并旦其财政支持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投入。其他企业对科学技术开发的投入,不管是人力、物力、还是财力上均明显不足,这就造成了具有高学位(比如博士学位)的研究员很少就职于私营等企业单位,从事相关的科学技术的研发工作,进而导致大部分私营等企业单位的科技研发能力较为落后。当然,作为科研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中医药科研机构的体制也是如此。
在国际交流合作的科研中医中心的发展中,问题也显而易见。资金流动受到体制内诸多限制,阻碍了科研事业的发展。承担中医中心发展任务的主体多是国家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发展和资金受到国家政府部门的监管控制,资金不能直接投入国外,这是中医中心发展面临的一个瓶颈。
中医药科研中存在着许多问题,阻碍了中医药业的国际化进程。尽管为适应国际形势的发展,我国加大了对医药科研的人力、物力、财力及科技的投入,并正在进行重大疾病的中医防治、中药复方标准化范例作用的研究、中成药工业引进和消化先进制剂技术等,以保持中医药科研在世界的领先地位。但是我国中医药科研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对中医药的科研还缺乏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体系及行为规范;中医药科研中出现的短期行为及低水平重复;缺乏一整套完整的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而又符合国际惯例的中医药开发应用机制和具体措施;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对中医药科研投入不足、整体性差、量化指标少,还没有形成强有力并能代表国际领先水平的权威性中医药科研及评价机制;对中医药基础研究投入不足,没有通行的评检测规则,中药科研后劲不足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政府相关部门分层次、分类别、分步骤地进行讨论及解决。
近年来,在中医药服务贸易领域科研事业的不断发展中,由于中医药科研体制的滞后问题,其实际发展中产生的具体问题也不断出现,这就要求中医药科研机构的相关人员进一步深化改革中医药领域滞后的科研体制,以便于满足该时代中医药科研事业的发展序曲,并跟上该时代中医药科研事业的发展步伐,从而满足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