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于1927年8月1日,建立之初仅由陆军组成。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称为工农红军,抗日战争时期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解放战争时期定名为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开始了由单一陆军向诸军兵种合成军队转变的历程,逐步发展成为一支军兵种齐全的现代化和正规化的合成军队,除了陆军,还建立了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

1.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的人民军队,是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为中国无产阶级和各族人民群众利益服务的工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保卫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的钢铁长城。

2.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宗旨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宗旨,通常称建军宗旨,即“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

军队的宗旨是由它的阶级性质决定的,是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实现本阶级的政治目的服务的。南昌起义的政治纲领中提出,“实行土地革命,废除苛捐杂税,维护工农利益”。秋收起义部队命名为工农革命军,标志着这支军队是为工农求解放的队伍。1929年红四军的布告宣布,“红军宗旨,民权革命”。古田会议决议强调指出,红军必须彻底纠正雇佣思想、小团体主义、享乐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树立为人民打仗、为人民建立革命政权的无产阶级思想。1945年,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对我军的宗旨做了明确的科学概括,即“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

3.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任务

《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是我军的神圣职责。

4.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武装力量的主体,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https://www.daowen.com)

(1)现役部队。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包括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①陆军是主要在陆地遂行作战任务的军种。由步兵、装甲兵、炮兵、防空兵、陆航空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电子对抗兵等兵种,以及特种部队和各种专业兵组成。陆军可与其他军兵种联合作战,也可单独作战,担负着在陆地歼灭敌人的任务。

②海军是主要在海洋遂行作战任务的军种。由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海军陆战队等兵种和各种专业兵组成。海军可与其他军兵种联合作战,也可单独作战。海军成立于1949年4月23日,担负着保卫国家海上安全、领海主权和维护海洋权益的任务。

③空军是主要在空中遂行作战任务的军种。由航空兵及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空降兵、雷达兵等兵种和各种专业兵组成。空军可与其他军兵种联合作战,也可单独作战。空军成立于1949年11月11日,担负着国土防空、支援陆海军作战、对敌实施空袭,进行空运和航空侦察,保卫国家领空和重要目标的空中安全的任务。

④火箭军是主要遂行战略威慑、核反击和常规导弹打击任务的军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军种。由核导弹部队、常规导弹部队及各种保障部队等组成。火箭军以原第二炮兵为主、其他军种分属的战略核心打击力量合并组建,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是中国大国地位的战略支撑,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担负着遏制敌人对中国使用核武器、进行核反击和实施常规导弹精确打击的任务。

⑤战略支援部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作战力量,包括战场环境保障、信息通信保障、信息安全防护、新技术试验等保障力量。是我军新质作战能力的重要增长点。战略支援部队于2015年12月31日成立,主要是将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都很强的各类保障力量进行功能整合后组建而成的。

⑥联勤保障部队是实施联勤保障和战略战役支援保障的主体力量,是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仓储、卫勤、运输投送、输油管线、工程建设管理、储备资产管理、采购等力量,下辖无锡、桂林、西宁、沈阳、郑州5个联勤保障中心,以及解放军总医院、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2)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按统一编制为战时能迅速转化为现役部队而组建起来的部队。它是实施成建制快速动员的有效组织形式,是提高储备兵员质量的好办法,是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措施。

士兵预备役分两类:第一类包括基干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与军外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类包括普通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18~35岁的男性公民。军官预备役包括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的退伍士兵、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经过军事训练考试合格的高等院校毕业学生,以及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各类预备役军官,按照规定服预备役已满最高年龄者,即退出预备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退出现役转服预备役的,转服人民解放军预备役。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组建于1983年,分为陆军、海军、空军基地和兵种预备役部队。其师、团已列入军队建制序列,设有番号、军旗,实行统一编制,按地区编组。预备役部队平时隶属省军区,战时动员后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的任务是:努力提高部队的军政素质,不断增强现代条件下快速动员和作战能力;切实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转为现役部队,执行作战任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的军事训练,由军区、省军区、军兵种按照总参谋部制定的训练大纲组织实施。训练目的是使预备役军官和士兵掌握必备的技术、战术技能,提高部队快速动员和整体遂行任务的能力,做到一声令下,能收得拢,拉得出,会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