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装备发展的主要方法

二、信息化装备发展的主要方法

世界主要国家推行武器装备信息化建设的大思路是:以新军事革命为动力,以打赢信息化战争为目标,以“系统集成”为基本途径,重视“需求牵引”,不断提高武器装备的信息化程度,以便高效率、高效益地建成信息化装备体系。概括起来,其主要方法有:

(一)信息主导法

信息主导法是建设信息化装备体系的基本方法,有两层意思:一是发展军事信息系统与信息化打击兵器,以发展军事信息系统为主;二是同一杀伤性武器系统增强火力与信息力,以增强信息力为主。其要旨是:顺应武器装备发展的历史性潮流,使武器系统大量采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技术装备的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使武器装备不仅具备应有的火力和机动力,更具有强大的信息力,即准确的侦察探测能力,实时的信息处理与传输能力,以及很好的隐身能力和远程精确打击能力。

发达国家加速装备信息化进程的办法主要有两个:一是采用“贴花”的方式,即给现有的坦克、装甲车、火炮、飞机和舰艇等主战装备加装数字化通信设备、先进雷达、敌我识别装置和全球定位系统接收器;二是研制各种新型信息化装备,主要有信息化作战平台、信息化弹药、单兵数字化装备和C4 I系统等。

现在,武器装备的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已经成为衡量其性能优劣和现代化水平高低的最重要标志。截至20世纪末,电子信息技术成本与装备总造价的比例,舰艇为25%~30%,导弹接近50%,军用飞机50%以上,战略轰炸机和隐形飞机超过60%,空间武器达75%,军事指挥控制系统则高达88%。美国电子协会预计,到21世纪第一个10年末,西方国家所有信息化装备的电子信息技术成本比例将平均超过50%。在今后一个时期,各类武器装备效能的提高将主要依靠电子信息技术对目标的精确识别和精确制导,而不是战斗部门威力的增大。计算表明,爆炸威力提高一倍,杀伤力提高40%;而目标的精确识别和制导导致的命中率提高一倍,杀伤力提高400%。

(二)横向一体法

横向一体法,亦即一些发达国家推行的“横向技术一体化”,是进行装备信息化建设的一种重要方法。建设信息化装备体系,不仅要使每件装备大量采用信息技术,使其长上“耳朵和眼睛”,还要使其与其他武器系统实现一体化、网络化。许多外国军事专家称,“横向技术一体化”是装备建设上的一次革命。

以前,各国装备建设的基本模式是:利用最新、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从纵向上研制一代比一代射程更远、精度更高、毁伤力更大的武器。采用这种传统的、“烟囱”式的武器发展方式,时至今日,已使许多武器装备的射程、速度、杀伤力、精度等性能指标达到或接近达到物理极限。“横向技术一体化”则要求利用现有的民用和军用技术,用共同的软件、标准、体制和规程,从横向上对现有武器系统进行现代化改造或改进,使其具备通用性、联动性,从而更便于从传感器到射手之间、各武器系统之间、各作战部队之间的信息流动,大幅度地提高所有武器装备和作战系统的整体效能。美、俄等国军队都在推行“横向技术一体化”。俄军已把加强武器的通用化、标准化、规格化,减少武器的种类,作为装备建设的一项重要方针。美军实施“横向技术一体化”计划的三项主要措施是:为现有主战装备加装数字化装置;使各武器系统实现“系统集成”;使火力打击兵器与C4 I系统联网。

(三)需求牵引法

需求牵引与技术推动是武器装备发展的两大动力。作战需求是武器装备发展的起始点,各国都十分重视作战需求的研究与确定,将它视为武器装备发展的原始牵引。西方国家通过研究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的各场高技术局部战争认识到,未来作战将是“信息特征明显”的一体化联合作战,正在从“以平台为中心”向“以网络为中心”的方向发展。为此,它们在装备发展上强调两点:一是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武器系统,特别是C4 ISR系统和信息战武器;二是将各种武器系统融合成“多系统的大系统”,使各种作战功能一体化、网络化、信息化。(https://www.daowen.com)

采用需求牵引法,必须明确两种需求,即作战能力需求和军事能力需求。确定作战能力需要的基本步骤是:首先,深入研究和分析最近发生的各场战争,根据这些战争的特点与走向对未来战争的作战方式做出预测;尔后,再按照这些作战方式的要求,明确所需要的作战能力和应发展的武器装备,确定军事能力需求,要求对未来对手的当前和未来军事能力做出判断和评估,并根据这些能力确定自己要拥有的作战力量。美国把中国和俄罗斯确定为未来潜在对手后,已经着手为对付这些对手进行军事技术上的准备。

需求牵引法要得到落实,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目前,世界一些国家都建立了由装备采办部门和作战指挥部门共同组成的联合委员会,就信息化装备发展政策和重大采办项目进行集体讨论,联合决策。军事需求主要由作战指挥部门提出,军事需求转化为装备计划项目则主要由装备采办部门负责。例如,美国就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需求牵引”装备采办机制。美国防部的采办决策机构主要有三个,即国防采办委员会、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和国防规划与资源委员会。在这些委员会中都有作战指挥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如参联会副主席任国防采办委员会副主任,参联会主席既任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主任,又是国防规划与资源委员会的重要成员。

(四)经济适用法

经济适用法是指在发展信息化装备体系时,坚持经济可承受性原则,研改兼顾,积极采用民用技术特别是民用信息技术,推动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以信息化装备信息技术含量高,研制、使用、维修费用高得惊人,即使几个主要军事大国仅靠有限的国防预算亦难承受。为此,各国在信息化装备建设中十分强调经济可承受性,已抛弃过去那种“只求性能先进,不计成本高低”的做法,从而确立了信息化装备体系建设的经济可承受性原则。

很多西方国家的军队正在实施“经济可承受采办战略”,核心是发展经济适用的信息化武器系统。该战略的主要内容是:用民用标准取代烦琐的军用规范,尽可能采用民用产品和商业惯例;进行市场调研,确保投资重点,使用建模与仿真手段;注重产品的总体质量和全寿命费用;贯彻标准化、通用化、模块化原则,实现“一机多用”“一车多用”,减少信息化装备的品种和数量。

(五)国际合作法

随着经济和技术全球化的发展,军事全球化的发展势头也初露端倪。主要表现在:各国都在广泛开展军工国际合作,利用国外军事技术,走信息化装备体系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可以这样说,在当今世界上,关起门来发展信息化装备的国家已经没有。

在建设信息化装备体系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可以弥补本国财力和科技力量的不足,做到优势互补,降低投资风险。西欧国家的研究表明,两国合作研制信息化武器系统比一国独自研制节省费用30%,而多国联合研制则可节省50%左右。因此,西欧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国际合作,除签订双边和多边协议外,还成立联合组织,如“欧洲航空研究机构联合会”,协调欧洲各国的航空科研活动,推进合作项目统一化、标准化进程,保持各国军工技术综合水平。目前,美国有75%的军工企业与国外企业有合作关系。俄罗斯已打破封闭状态,大力开展国际合作,成立了对外军事技术合作国际委员会,其合作项目遍及航空、航天、船舶、核能等领域。

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对发展中国家发展信息化装备体系来说,既可以提高信息化武器研制起点,缩小差距,也可以获取先进的国防科研和生产管理经验,提高本国军工技术和生产能力,为发展本国军工事业奠定基础。例如,印度、巴西等国通过许可证生产、合作研制、创办合资企业等方式,获取先进军事技术和管理经验,迅速提高了信息化装备研制与生产能力,在军品开发上成绩斐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伴随澎湃激烈的军事革命大潮,大量武器装备新概念、新设计思想的不断提出,大批信息化装备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必将对未来战争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