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军事革命与信息化武器装备体系建设
信息化武器装备体系建设是新军事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建设信息化武器装备体系又能够促进新军事革命的发展。进一步来说,军事工程革命是武器装备机械化建设的推动者和终结者,军事信息革命则直接启动了武器装备的信息化建设。
(一)信息化装备体系建设是新军事革命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技术进步和武器装备发展,必然导致其他军事领域的革命。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指出:“一旦技术上的进步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并且已经用于军事目的,它们便立刻几乎强制地,而且往往是违反指挥官意志而引发作战方式上的改变甚至革命。”任何一场全面军事革命,都发端于军事技术革命。当全新的军事技术应用于军事系统,并使武器装备形态发生质变时,军队形态的其他组成部分,如军事理论、军事人员、军队组织体制等,才会产生连锁反应,先后发生根本性革命。方兴未艾的新军事革命也是这样,在其初期军事技术革命占主导地位,主要任务是发展信息化装备体系。由此可见,建设信息化装备体系在新军事革命中的地位作用十分重要,既是新军事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导致机械化军队向信息化军队转型的物质技术基础。
发展信息化装备体系不能单打一,要处理好与其相关要素的关系。这是因为,信息化装备体系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一个更大的体系——信息化军队的一个组成部分。信息化军队的主要构成要素,除了信息化装备体系以外,还有创新性军事理论、高素质新型军事人员、信息化军事组织体制、信息化后勤等。这些相关要素决定着信息化装备的发展方向、基本构成、数量质量和使用效果。没有这些相关要素的辅助、配合和支撑,信息化装备体系就无法建成,就是建成了也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二)军事信息革命是引发武器装备信息化的直接动力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至今,西方发达国家经历过两次军事技术革命,即军事工程革命和军事信息革命。军事工程革命属于武器装备机械化建设范畴。它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其作用是通过不断采用新的工程工艺技术,使飞机、舰艇和地面战斗车辆等作战平台和各种武器不断更新换代,使其速度、航程、射程及杀伤破坏力等性能指标不断提高。由于军事工程革命的推动,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武器装备在上述性能指标上已经达到或接近达到物理极限。这说明它们的武器装备机械化建设之路已走到尽头。
军事信息革命在西方国家始于20世纪70年代,分为军事传感革命和军事通信革命两个阶段。它是促使武器装备由机械化建设转变为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基础,是引发武器装备信息化的直接推动力量。
军事传感革命的主要表现是:出现了计算机控制的探测器材,以及单个作战平台和武器系统的计算机化。由于计算机具有图像放大、数据处理与显示等多种功能,探测器材的灵敏度得到了极大的增强。随着控制系统的计算机化,武器的命中精度有了极大提高;由于信息搜集能力的增强,装有远程制导武器的单个作战平台的性能成倍地提升。据测算,装有新型传感器的作战平台,其探测距离相当于过去的5倍,探测范围和探测到的信息量是过去的25倍。
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军事通信革命是军事信息革命的第二阶段,其主要特征是:由于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军事领域,出现了可以处理大量数据信息的指挥、控制、通信、情报与计算机系统。目前,传感器材可搜集超视距信息,卫星可搜集全球信息。但是,如果这些信息只供给单个作战平台使用,目标识别和快速攻击问题就无法解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依赖于“数字化的实时通信”,确保各种兵力兵器和作战系统之间在目标探测、情报、跟踪、火控、指挥、攻击、毁伤评估等方面的信息畅通,从而实现“整体力量综合”。
军事技术革命的发展在世界各国是不平衡的。西方发达国家已于20世纪80年代完成军事工程革命,现在接近完成军事传感革命,正在全力推行军事通信革命。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仍处于军事工程革命阶段,或刚刚开始军事传感革命。
(三)各国军队信息化装备体系的发展状况
当前,世界主要国家都在大力推进武器装备信息化建设,发展信息化装备体系。但是,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军事战略追求的目标不同、技术基础和军费投入不同,它们建设信息化装备体系的进度有很大的不平衡性。虽然装备体系的内涵和标准不尽相同,类型就难以进行简单地分类。但从发展信息化装备体系的进展情况来看,世界各国军队信息化装备体系的发展可以归纳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站在发展最前沿,属于这种情况的只有美国一家。美国是最早提出和进行信息化军事革命的国家,美军是最早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武器装备信息化建设的军队。再加上美国社会信息化程度高、技术基础好、投入大、方法对、措施得力,因此美陆海空军武器装备的主体已实现信息化。美陆军信息化装备已经占到50%以上,海空军信息化装备占到70%以上。美军的武器装备体系在世界各国军队中最先达到了机械化装备与信息化装备的“临界质量”,初步建成了信息化装备体系,特别是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全球性战略级、战役级和战术级军事信息系统。
第二种情况是紧紧跟随美国,这样的国家,主要有英、法、德、日等美国盟国。这些西方发达国家掌握先进的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其陆海空军的单件武器装备已基本实现信息化,其信息化程度与美军相比几乎难分伯仲。但是,它们由于战略目标不同、军费投入较少,尚未建成完备的各级军事信息系统,特别是大部分战略级侦察预警系统仍是空白。而且,这些国家各军兵种武器装备的一体化程度和互联互通能力也不如美国军队。
第三种情况是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大落后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但比发展中国家高很多,这样的国家只有一个俄罗斯。俄罗斯的核心信息技术大大落后于美国及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再加上军费拮据,因此俄军武器装备的信息化程度大大低于西方国家军队,估计其信息化装备约占装备总量的20%。它虽然建立了一些战略级、战役级、战术级军事信息系统,但其完备程度和技术性能比美军低一个档次。尽管如此,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俄罗斯武器装备的信息化程度要高得多,而且它能用中低信息技术对武器系统进行综合集成,并使其作战效能达到相当高的程度。
第四种情况是虽然走上了武器装备信息化的发展道路,但是程度很低,属于这种情况的都是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虽然也都走上了武器装备信息化的发展道路,但其武器装备的信息化程度很低,其大部分或绝大部分武器装备依然是工业时代的机械化、半机械化装备,信息时代的信息化装备只有一点点,可能不到5%,因此距离建成信息化装备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它们的武器装备信息化之路有两条:一是自行研制信息化武器系统,或用信息技术改造旧装备;二是从外国购买或租用信息化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