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励
1.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1)奖励的目的在于鼓励先进,维护纪律,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保证作战、训练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
(2)奖励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严格标准,按绩施奖;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注重发挥物质奖励的激励作用。
2.奖励的项目
(1)对个人的奖励项目: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八一勋章。
(2)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八一勋章为最高奖励。
(3)根据需要,中央军委可以设立其他勋章。
3.对单位的奖励项目
(1)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
(2)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4.奖励的权限
(1)连级以上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奖励。必要时,上级单位可以实施属于下级单位批准权限的奖励。
(2)连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义务兵的嘉奖;初级、中级士官的嘉奖;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的嘉奖。(https://www.daowen.com)
(3)营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高级士官的嘉奖;连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的嘉奖;排级以下单位的嘉奖。
(4)团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义务兵的三等功;初级、中级士官的三等功;营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的嘉奖,连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军官(科员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文职干部)的三等功;排级以下单位的三等功,连级单位的嘉奖。
(5)副师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义务兵的二等功;高级士官的三等功,初级、中级士官的二等功;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的嘉奖,营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的三等功;排级以下单位的二等功,连级单位的三等功,营级单位的嘉奖。
(6)正师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正团职和专业技术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正处级和专业技术八级文职干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的嘉奖,连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军官(科员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文职干部)的二等功。
(7)军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义务兵的一等功;高级士官的二等功,初级、中级士官的一等功;师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六、五、四级文职干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的嘉奖,团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处级和专业技术九、八级文职干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的三等功,营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的二等功,连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军官(科员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文职干部)的一等功;排级以下单位的一等功,连级单位的二等功,营级单位的三等功,团级单位的嘉奖。
(8)战区军种(相当等级的部队,不含联勤保障部队)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副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军官(文职干部)的嘉奖,副师职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副局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的三等功,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的二等功,副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级军官(副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级文职干部)的一等功;副师级单位的嘉奖。
(9)战区、军兵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高级士官的一等功;正军职和专业技术二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的嘉奖,正师职和专业技术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六、五、四级文职干部)的三等功,正团职、师级和专业技术八、七、六、五、四级军官(处级、局级和专业技术八、七、六、五、四级文职干部)的二等功,正营职、团级和专业技术十、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正科级、处级和专业技术十、九、八级文职干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的一等功;连级、营级单位的一等功,营级、团级单位的二等功,团级、副师级单位的三等功,正师级单位的嘉奖。
(10)中央军委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战区级以上军官的各项奖励,军级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的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师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六、五、四级文职干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的一等功;荣誉称号和八一勋章;团级单位的一等功,副师级单位的二等功、一等功,正师级单位的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军级以上单位的各项奖励。
(11)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参谋部、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执行战区、军兵种的奖励权限;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改革和编制办公室、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审计署、机关事务管理总局,执行军级单位的奖励权限。其他各级机关对直属单位、所属部门和人员,执行下一级部(分)队的奖励权限。
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执行战区、军兵种的奖励权限。国防科技大学原则上执行军级单位的奖励权限,但副师职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六级军官(副局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专业技术六级文职干部)以及团级单位的三等功由国防科技大学批准,其他超出军级单位奖励权限、属于战区级单位批准权限范围的奖励事项,经中央军委批准后,授权国防科技大学正职首长签署命令实施奖励。
(12)对从普通中学毕业生和部队士兵中招收的军队院校学员、已办理入伍手续尚未确定军衔级别的直招士官实施奖励,按照对义务兵奖励的权限执行;对已办理入伍手续尚未确定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毕业国防生、直接按收到部队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军队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尚未确定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奖励的权限执行;对军官(文职干部)学员实施奖励,按照现任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13)对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根据其主要事迹的性质,按照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14)战时奖励权限可以适当下放,具体办法由中央军委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