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改进医疗服务效果,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三)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改进医疗服务效果,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1.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一是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从筹资的角度切实推动地区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事权与支出范围相对应的财权相统一。通过中央政府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缩小由于地区经济水平不同造成的差距,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完善地区间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专项拨款和补助的使用。通过立法等保证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资金安排,县级财政根据情况适度补充,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强化政府的统筹协调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是“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专业的公共卫生机构,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等机构应深入参与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中来,进行职责划分,并加强基层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沿海及东部发达地区增加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以向流动人口和非户籍居民提供;推动当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向健康保险制度转变,或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公共卫生服务保险业务。

三是对均等化进程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一方面需要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完整、高质量和标准化的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能使不同地区的健康数据具有可比性,是监测、评价均等化程度的基础;另一方面需要研究制定均等化的评价指标,建立评价系统,对均等化的进程进行系统评价。

四是推动卫生资源分布公平,弥补各地在服务提供数量和质量上的差距。卫生资源分布的公平性并非指在各地区、各项目上的平均化,而是指卫生资源在某一区域内适应居民对不同层次需要所达到的资源组合形式,使卫生资源既能被充分有效利用,又可使该地区的居民能够得到应有的卫生服务。这要求地区政府尽起责任来,通过各种途径和措施增加卫生资源的数量和提高质量,以求当地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会均等。

五是统一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制定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的国家标准是实现均等化的重要一环。政府须提供一套技术标准(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种类、内容和操作标准等),加强监督与管理,规范服务流程,保证居民获得同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7]

2.以医院为中心,切实改进医疗服务效果(https://www.daowen.com)

一是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让公立医院尽快回归其公益性质的本位。政府财政对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进行专项补助,并将财政补助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

二是放宽民营资本和外资进入医院,发展专业化服务。鼓励投资者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专科优势的大型综合医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

三是加大对医疗机构服务税收支持力度。对医院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提供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继续实施优惠的增值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发挥医保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开始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2018年,中国全面启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建立完善的全民参保制度、动态调整筹资机制、医保治理体系。基本医保体系建设让我国亿万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18]

一是统筹推进“三医联动”,进一步理顺医保管理体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三医联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19]二是深化医改,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药品价格。在新增17种抗癌药进入医保目录基础上,继续推进对进口抗癌药实行零关税。从医、保、药等多渠道降低药价,推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4+7”城市药品带量采购,通过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探索合理药价形成机制,引导原研药和仿制药充分竞争,以团购降低药价。三是深入推进DRGs国家试点。即以疾病为单位付费,费用总额明确、范围清晰,医疗机构将不得不革新并形成统一的临床路径管理,从而控制整个医疗成本并维持或改进医疗质量,迫使医生在有限费用的约束下选择合理的治疗组合方案,从而减少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让医疗机构价值回归,缓解医保支付压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