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之公益:“架鼓送殡”习俗
如前章所述,在北杨庄丧葬礼仪中至今仍流传着一项“架鼓送殡”的特殊民间习俗,而此俗最初的形成也与乡村梅花拳组织密切相关。我们知道,梅花拳内部组织人员进行武术表演活动时,通常会借助敲打锣鼓铜器等方式以壮声势。过去乡村梅花拳组织中的成员有人去世,其他与之关系不错的梅花拳弟子则会结伴前往主家“参灵”。基本程序大致是一边表演梅花拳武术,一边敲打锣鼓铜器,以示祭送逝者最后一程。村民将这种习俗称为“架鼓送殡”,但过去仅限于在梅花拳弟子之间流行[72]。例如,以前北杨庄和谷常相村联系比较紧密,如果谷常相村中梅花拳弟子遇到白事,一般会邀请北杨庄梅花拳弟子前往表演梅花拳。或者如果周边村庄的村民和北杨庄梅花拳弟子家有亲戚关系,他们有时也会酌情参与。这种应邀表演活动,基本都是义务性质,并不向对方收取任何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在北杨庄,最近几十年来已经形成了面向全体村民的具有村落社区公益性质的“架鼓送殡”新习俗。自1978年以后,该村梅花拳组织作出决定:村中男女老少不论穷富,只要遇到白事都会去义务表演梅花拳,并敲锣打鼓为逝者送行。
实际上,北杨庄“架鼓送殡”新习俗的形成与该村梅花拳组织在乡村日常生活中推行的公益观念不无关系。据北杨庄人回忆,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北杨庄村中曾设有专门的锣鼓表演队。当村中遇到白事的时候,他们负责敲打锣鼓为逝者送葬。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此类习俗被全面禁止。到了1978年左右,北杨庄梅花拳在核桃园乡参加乡艺汇演活动一举成名。此后村委会开始逐渐鼓励村民练拳,传承梅花拳武术。由于该村梅花拳组织内部用来配合武术表演的锣鼓铜器大部分已经损坏,梅花拳武场师傅王尚信便挑头建议村委会出钱购买锣鼓铜器。一开始村委会并不同意购置,后来他们建议锣鼓铜器并不专供梅花拳内部使用,全体村民如有需要均可使用,而且如果其他村民遇到白事,他们梅花拳弟子将一视同仁,义务为其表演梅花拳送葬。经过几次商议后,村委会终于同意购置新的锣鼓铜器。紧接着梅花拳武场师傅王尚信带领人员去邢台市孙村购买了架鼓和铜器,总共花费五百余元。他们同时购置了十多杆梅花拳长枪,花费一百多元。后来由于年轻村民并不熟悉铜器使用方法,新买的铜器仅用了一年便已损坏,于是第二年他们又到邢台买了一次。自从村委会支持购买铜器开始,北杨庄正式兴起了梅花拳“架鼓送殡”的新习俗。然而,每一届村委会对锣鼓铜器的购买、使用态度并不完全一致,梅花拳武场师傅王SX则在其中多次扮演着交涉人的重要角色。他说:
后来换成英文当支书了,一开始找多少趟不给买。说怎么铜器老是坏呢?他们光盼着我来了,对我说,你还得找他们去啊。我一开始先没找英文,找的英春。英春是他哥哥,他说这是咱一村里的事,又不是你非叫英文作难啊。他不同意买,你是长辈你不会骂他啊!又过了几天,我又去找英文,对他说,你说铜器到底买不买吧,这不是你村里的事?谁家不死人啊,以后谁说不得给帮忙啊。英文答复说,等过了年,开个会商议商议,再买不行啊。所以又给买了,一直撑到现在。[73](https://www.daowen.com)
显而易见,梅花拳弟子有着独特的生存智慧和处世逻辑,他们甚至会从情理道义上对村委会进行“逼宫”。众所周知,中国社会长期被小地方与大社会、传统与现代、社会与国家、内部与外部等广泛存在的紧张关系所困扰。中国人运用过很多方式处理这些紧张关系,其中一个广为采用的有效方式是作为文化传统并被作为政治艺术运用的双名制。[74]当梅花拳这种面向全村的“架鼓送殡”行为逐渐衍化为北杨庄新的民俗生活惯例之后,村委会出钱购置锣鼓铜器也就成了“必然之举”。如今北杨庄梅花拳大鼓和铜器的购置都需村委会提供经费支持。据说2011年梅花拳弟子重新置办了一套崭新的锣鼓铜器,村委会一共花费8000余元。虽然北杨庄村委会的集体收入来源并不多,但是对于这种新出现的村落习俗,村委会成员最终还是给予了正面扶持。梅花拳内部的锣鼓敲打技法系由本村老年人传承下来,村民们认为此举也接续了村落原本的艺术文化传统。及至后来,梅花拳弟子遇到白事去村民家中“参灵”时,主要进行锣鼓表演,甚至把梅花拳的武术展演放到了次要位置。在北杨庄梅花拳义务“架鼓送殡”的新习俗形成之后,处理丧事的主家一般也遵循着“礼尚往来”的民间交往规矩,他们通常会听从主事者的安排,提前与梅花拳文场“当家人”做好对接工作。而梅花拳弟子一同前往“参灵”时,通常也会准备祭奠逝者的烧纸和礼钱,以示尊重。这种礼俗交往方式也成为北杨庄人维系不同家族之间社会关系的纽带。
在刘铁梁看来,乡民艺术常常打着信仰的旗号,增加自己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合理性与权威性,而宗教信仰往往需要借助于艺术表演增强自己的感染力。在中国式的“神圣”空间里,不仅需要礼节、礼仪之类庄严肃穆的活动,也需要欢腾的表演;既需要象征性地表达与重建社会生活的秩序,也需要夸张地体验生活的乐趣和发挥真实的性情。[75]事实上,对操办丧礼的主家而言,参与梅花拳表演的人数越多,表演现场越是热闹,他们越感觉脸上有面子。乡村梅花拳组织的具有一定乡村公益性质的架鼓表演活动,既是梅花拳弟子对村落公共资源的灵活支配与运用,同时也是扩大乡村社区公益范围的重要手段。置于乡村生活领域中的梅花拳,既代表了民间社会的一种超功利追求,也拓展了梅花拳的乡村自治权威性。由此塑造的北杨庄村落习俗惯例,体现了乡民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基础性的人际交往模式。虽然梅花拳“架鼓送殡”的民间习俗在北杨庄整个葬礼仪式过程中只是起到一种辅助性作用,但依靠这种情感交流层面的点滴滋润,可以清晰地折射出乡土民众的日常生活智慧与人情伦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