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好”:泛化的信仰观念
一直以来,民间信仰研究素为历史学、社会学、民俗学等学科持续关注。历史学擅长将与民间信仰有关的地方社会研究视为深入阐释中国乡土社会的突破口之一[66];社会学则强调从社会组织、结构及其功能关系的视角分析民间信仰行为对地方社会产生的功能、意义等[67];民俗学则是从村落生活的整体语境出发,注重民间信仰主体的心态感受与乡土社会生活的意义勾连等方面[68]。目前,学界对民间信仰大致以“信仰形态、超宗教性”等核心要素进行概念界定[69]。早期顾颉刚的妙峰山庙会考察开启了现代民俗学范畴的民间信仰田野研究序幕。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乡土社会中各类民间信仰活动的复兴,已有一批民俗学者对乡村公共信仰仪式活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冀南广宗一带的乡土村落,除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活动,“菩萨会”是当地村民最为重视的以村落为组织单位的地方性盛会。具体到北杨庄而言,在乡村公共信仰仪式的自治运作过程中,乡村梅花拳组织习惯借用“行好”这一泛化的民间信仰逻辑,将民众组织的“菩萨会”仪式与梅花拳组织相融合,二者共同建构了相互交织、互相制衡的乡村自治生活景观。
如前章所述,对乡村梅花拳组织成员而言,他们大都经历过“文化大革命”。无论是村民日常在家中进行的“敬神”行为,抑或参与村落范围内公共信仰仪式活动,他们通常会将这种“烧香磕头”的敬拜活动定义为“迷信”之事。由于近些年国家和地方社会给予了民间信仰活动以适度的生存空间,各类村落信仰仪式活动才逐渐兴盛起来。即便如此,当地村民并非完全抱有一种开放心态去面对村落“迷信”活动的身份界定。他们普遍认为,村民自发组织的“烧香磕头”敬拜活动皆是为了“行好”。在村民们看来,这种具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村落公共信仰仪式活动也许并不一定符合国家的政策和管理方针,但是此类民间信仰观念早已渗透、融入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它持续深刻影响着民众的朴素信仰心态,村民一般将这种村落内部普遍的信仰行为用“行好”代称。比如,村民参与村落公共信仰仪式活动是为了“行好”,出力帮助重建村庙也是为了“行好”。此时村民实施的“行好”行为还不仅仅是为了行个人之“好”,更是为了行全体村民之“好”。这种“行好”的群体信仰逻辑是支撑乡村梅花拳组织能够在村落社会长期运行的原因之一。而此类民间信仰活动被质疑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乡村信仰秩序被暂时性打破和重建的特殊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乡村梅花拳组织的乡村公共信仰仪式活动通常还会以均质化的样貌呈现出来,其具体表现为:村民长期共享着乡村公共信仰的知识系统,各类乡村公共信仰仪式活动也常会被村民视作一种地方性村落节日活动来看待。此时国家话语也会对村民组织的村落信仰实践活动造成隐性影响。但村民习惯于借用“现在国家支持宗教信仰自由”“我们信仰的东西是佛教”等话语表述,将借国家许可的宗教信仰权威赋予村落公共信仰实践活动以合法性[70]。此外,当地村委会作为官方认定的基层自治单位,村委会成员在面对村落中具有一定“封建迷信”色彩的敏感性公共信仰活动时,他们通常既要考虑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同时也会兼顾村民日常的信仰心理诉求。对于这些基层管理者来说,他们如果不能在道义上获取大部分民众的支持,则有可能影响到以后村落工作的开展。不仅如此,北杨庄村民在组织村落公共信仰仪式活动的过程中,常常以“行好”的逻辑为价值支撑,并通过个人“奉献”的方式来实现“行好”的目标。而且,普通村民在村落中的“行好”行为又可细分为个人“行好”与集体“行好”两个方面。其中,个人的“行好”行为需要凭借乡村集体性信仰仪式活动来展现,而每一位村民对于“行好”的不同逻辑解释则掺杂着个体的信仰诉求。
第一,对于乡村梅花拳组织的各类公共性信仰仪式活动而言,它本身是一个具有娱神、娱人双重属性的地方性村落仪式。这种信仰仪式活动充斥着仪式的严肃性和节日的娱乐性双重特征。例如,主持村落信仰仪式的梅花拳文场师傅在闲暇时也会与其他村民聊天逗乐,但在做仪式的过程中,他们则会表现出无比的虔诚,代村民向神灵表功。这种互动结构关系是乡村公共信仰仪式活动的典型特征之一。(https://www.daowen.com)
第二,普通村民乐于将供品奉献给各种神灵,经由梅花拳文场师傅之手,期冀神灵对未来的家庭生活提供帮助。信仰的功能就是促使人们去行动,帮助人们生活下去。通过与神的沟通,信仰者不仅能够看到非信仰者所忽视的新的世界,而且个人也会更加坚定信仰行为[71]。梅花拳弟子借助于“行好”的方式为个体或者家庭的安稳生活向神灵“许愿”。这种愿望可以是村民的短期生活目标,也可以是长期的愿望期许。一般情况下,普通村民的个体愿望诉求往往着眼于当下家庭生活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即便是村落中衣食无忧、生活相对富足的家户,他们通常也更乐于在日常“行好”实践方面耗费一定的精力、财力。在村民看来,他们内心希望借助于“行好”的奉献方式获取神灵帮助,获取并保持稳定富足的生活状态。
第三,乡村梅花拳组织借助“行好”逻辑解决民众日常生活中的精神困惑,获取心灵上的安顿,其中还包含着朴素的道德价值追求。在乡土中国,“行好”既是自古就有的风气,是古语所言的“风尚”“风俗”,也是乡民因应当下语境,对儒、释、道等传统文化根据自己的理解,在日常生活的运用与实践[72]。村民日常生活中的“行好”实践不仅是行个人之“好”,更是行村落集体、公共之“好”。正如北杨庄村中富有者向神灵祈求赚取更多的金钱、新婚者祈求早日得子、患疾者祈求早日痊愈、求学者祈求金榜题名一样,村民所有的这些“行好”实践行为看起来充斥着明显的功利之心。其实这恰好反映出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不易”,乡村公共信仰实践活动则成为他们表达日常精神生活诉求的依赖方式之一。因此,对于乡村信仰活动的主体——村民来说,理解他们的信仰心态呈现过程更加重要。通过村民的个体叙事与集体叙事逻辑,也能够理解当下乡村公共信仰仪式活动在中国乡村社会的复现,其背后则有着更深层次的缘由。
第四,乡村梅花拳组织在日常进行的“行好”实践主要与每年定期重复举行的乡村公共仪式有关。重复性是乡村公共信仰仪式的重要特征之一。重复是一种标志,也是一种象征。村民每年在名义上至少都要遵循着相同或相似的信仰仪式程序,但在具体细节呈现方面,多数又会有细微的差异性。如特纳所言,仪式力量场充满着合作的氛围,而村落群力量则被一种竞争的氛围所环绕。[73]乡村梅花拳弟子的磕头、烧香等敬拜行为,是一种每日不厌其烦的肢体重复过程,同时也是内心信仰意识的强化过程。重复可以实现记忆再造,通过这种颇具仪式感的信仰生活机制,有助于构建信仰者与信仰对象之间的“神圣性”。它并不是完全机械性的重复,而是在灵活的结构变化中实现信仰的象征化。重复相对固定的仪式流程,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是为了强化控制,而控制效果的显现需要不断进行重复。因此,它既是对过去仪式程序的重复,也是对未来仪式的预演。从某种程度上看,重复也代表着传承性。从根本上来说,梅花拳文场信仰习俗的传承是对村落传统习俗的一种接续,它继承了仪式核心与主体内容。传承为重复提供了持续的动力,乡民也会依据往年的仪式操办流程不断推进仪式创新,并且会在不违背整体信仰原则的情形下,希望从中谋求更多的“行好”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