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一、〔清〕杨炳《习武序》[1]
有谓至治之世而武可以不练,此言之者迂也。盖武可以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备。自古圣帝明王莫不隆文重武,公卿大夫率皆出将入相。无如时至近今,每多庸儒俗子,互相讥笑,文而弗武者有之,武而弗文者有之。此无他,皆所以自待薄而期许者浅也。故孟子曰:待文王而后兴者,凡民也。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
炳幸中探花(1712),愧无全才之足录,幸有才长之堪信。每遇亲友,屡请教授,恐为人之所患。若欲隐密,俱负师之所传。无可奈何,须俟尚志好学之士,将管窥微技细细说。倘学者诚心习之,宝珍爱之,如君子深造之以道,焉知无左右逢源之乐,七日不食弹琴咏歌之乐趣乎!时而穷也,保身保家;时而达也,可以卫君卫国。治四海如磐石之安,登万民于仁寿之域,讵曰小补之哉!
时乾隆七年(1742,炳71岁)岁次壬戌春二月朔一日,原任御前侍卫壬辰科探花及第杨炳虎文甫编著,儒学生员王端儒校阅。校字受业门人岳金梁擎天、武登科镇远表侄周名久健庵、男兆熊梦叶。[此板存北京白云观,道光乙未(1835)刻板重印,同治十二年(1873)问世]
【立教条目】
(拳堂中间立“天地君亲师”神位)
左书:振三纲须赖真武,论纲常要恃文友讲。
右书:整五常全凭大文,定太平还让武将能。
上书:一贯之道。
设炉次第:上三炉,左一炉,右一炉。
上香定则:五炉上香不必拘定,一握十数炷。上三炉或一握六炷,东炉三炷,西炉五炷。亦可为其贫富不等,只要诚敬为主,且简可行。
拜师祖仪注:每逢朔望日期,定行三跪九叩首之礼,平常日期只行一跪三叩首之礼,亦诚敬为主。
拳堂中徒拜师仪注:拜师时只可先一揖,次叩两头,再一揖。若在别处见师,只用一揖。若久久不见,即叩首亦无不可。
历来相传武祖要言,如文子敬孔子,使人有过庙生肃、过墓生哀之意。真性本于天生,教道成于师传。
上拜收元老祖。收元老祖即天地也。言一元之气,化生万物,成始成终,故为收元老祖。
次拜均天教主。均天教主即帝王也。言一人立教,居中治外,六合一家,故为均天教主。
终拜东都护法。东都护法即亲师也。言一生气肇东,生我成我,恪遵王法,故曰东都护法。不可退前落后,切忌忘师背祖。然后再一愿,不可犯上作乱,连累父兄。如孔子曰:如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师立于左边,学徒望上叩首,如前述拜法。
【习武规矩十二条】
第一条:凡立教之始,务要他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之道,异日可以入则事其父兄,出则事其长上,不愧有勇知方之士。
第二条:凡入教之时,务要他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讲习武艺,所以保身体;好勇斗狠,所以危父母。切宜熟记。
第三条:凡习武务要使他知拳脚为枪棍之母。不活拳脚,则枪棍不获臻其妙。徒尚拳脚,则遇敌不克取其胜。二者兼之,方得其趣。
第四条:凡学技之士,务要知安详恭敬。虽曰手舞足蹈,似与文人不同,而其神化莫测,非粗心浮气者所能入也。昔宋将岳武穆,上马如无敌天神,下马如有道贤人。
第五条:凡入拳堂时,务要沉细,不可喧哗,方可知进退之中有妙着,趋避之内有利害。万不可视拳脚如戏场,则学习终有进益。
第六条:凡出拳堂时,务要如见大敌,不可轻忽,当思何法可以破他,何着得以胜他。久久习之,可以登堂入室。
第七条:凡见师面,即便站起,不可视若路人。每见庸师俗弟子之辈,并肩而行,同凳而坐,全无师弟之分,绝无尊敬之意。一则师艺浅,二则弟心傲,所以徒有习武之名而全无真艺之用也。
第八条:凡师弟授受之际,弟子却不听。俗人曰:不打师傅不得妙着。每有乘师无备,偷刺暗打,最是轻狂可恶。窃思奇着妙法,【补:孰有圯上老人,必待子房三进礼而后授,盖奇着妙法,】何师无之,皆因弟子轻薄不知尊师重道,故秘而弗传。况奇着妙法,俱是杀敌之毒手段,倘若轻施,弟必受伤,定要缓缓传授,慢慢讲说,始堪有得。自古学武难,传武更难。因材而教,文武皆然,岂可躐等也哉!
第九条:凡入教习武之士,谅其身之强弱、人之雅俗,如讲道书生只可缓授其进退之法、闪磕之术、步骑身势而已,断不宜拳打脚踢,与门浑者一样看也。
第十条:凡拜师,于每月朔望日期,只行二拜礼,不必同君亲之礼。何也?礼有隆杀,过犹不及,方免足恭之讥。切记,切记。
第十一条:凡教习武之士,当尊孔子有教无类。不然,仲弓不得列德行之科,互乡鲜克有见圣之童。务使其改过自新,正见人才难得故耳。
第十二条:凡传教之师,断不可重利轻艺。苟受匪人,败名丧德,明有王法,暗有神鬼,可轻泄哉!孔子曰:我待价者也。价非千两银万两银,是待有尊德之君、重道之主。卑礼厚聘,方可出而仕也。如千银万金,礼若涕唾,岂足以动至圣之心,教者当如是耳。
武教条约立于前,因可取信于众。若不再设立或问数条,恐心有神疑,习武不传。故再立或问之说,使人深服于心,再后武教可成。
或问曰:叟年已七旬有一,正静养时也,犹斤斤以武艺为念,常常讲说,毋乃非自重之道,延年益寿之方乎?答曰:贫当益坚,老当益壮。窃思由泮水以登鹰扬,由鹰扬以升会武历至殿试。圣祖仁皇帝特授探花二等侍卫,恩至重也。屡蒙皇赏,情至厚也。每与同朝比武较艺,侥幸俱捷,名至美也。年虽老迈,犹欲得好学尚志之士,诚心习之,庶宿学之。武长可继后生之玉成有期,予岂好劳哉?予不得已也。
或问曰:将者操旗鼓耳,一剑之力,非将任也,奚用技为?答曰:否,否,不然。盖为将者身先士卒,若技艺,士卒之勇怯不得知,行伍之整乱不得明,赏罚之厚薄不得平。况处玉石不分之际,敌惟恐不获将领为首功,武艺重乎?不重乎?
或问曰:武艺者,兵丁之所先,士民之所缓,似为不急之务。答曰:否,否,不然。盖大夫生而志在四方,士居四民之首,自古士子出门,每携琴剑书箱。夫琴者,禁也,禁止邪妄,而妇中正为调养性情之具。至于剑,讵能使贼一见而即避,能于百步之外取人首者乎?今者腐儒每笑武为鲁夫,宜为元之邓弼肆酒而怒叱者乎?推之农工商贾,在所宜习,概可知矣。
或问曰:何谓把势?何谓学活?答曰:把者握也,操也;势者,因利而制权,以静而待动,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一发而入无补救之术,此之谓也。学之为言效也,活者不拘上下左右前后,顾之严,备之密,不露破绽。设若二人比武,数人较技,要看他力从何处来,待旧力略过新力未来而乘之,则无不胜也。或谓肘靠之法,先用虚着哄他进来,我的枪棍侵入他二三尺急力拍开,务要以响为度。经曰:一声响处值千金,彼失提防我便赢。至精至妙之诀也。
或问曰:武者粗迹也,文者细事也。分言一贯,予惑滋甚。曰:坐,吾明语子。圣人之心譬如明镜止水,无彻不照,事来随应,不先事而为之备,不后事而为之留,深合时措之宜,切契内外之道,如天之无不覆,如地之无不载。《易》曰:其惟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圣人乎!
孔子曰:我战则克。夫克无他术,唯以静待动也,以逸待劳也,以主待客也。静待之义即君子之道费而隐也。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可谓费矣。然其理之所以然,则隐而不可见也。鲁《论》曰:小不忍则乱大谋。苏子曰:一勇可以支百勇,一静可以致百动。文经曰:定静安虑。鲁《论》曰:临事而惧,好谋而成,子之所慎齐战疾,善人教民七年亦可即戍矣。自古名将之统众兵,临大敌不动如山岳,难测如阴阳,静如处女,动若雷电。武经曰:致人而不致于人,早而骄之,逸而劳之,作之而知动静之理,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用而示之不用,不用而示之用,神而明之,化而裁之,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总不外乎主敬之心,格物之学,故曰一贯之道,岂予无根之谈而诈妄欺人也哉!
【一贯之道】
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六十四卦,生生无穷。夫一者,太极也。贯者,生生不穷之仪也。《易》曰:生生之谓易,阴阳不测之谓神。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天地设位,而易行其中矣。成性存存,道义之门,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世子欲学文武之道者,一而已矣,讵可泛视也哉!
问:至圣之心如明镜止水者,何谓也?答曰:即周子通书,曰寂然不动者诚也,感而遂通者神也,动而未形有无之间者几也。诚精故明,神感故妙,几微故幽。几、诚、神曰圣人。谓一为太极者,何谓也?答曰:道为太极,心为太极,万物之理具于一心,随感而应,皆合其宜,如四时行百物生,故曰圣人一太极。
【附记】
妙诀:
刚在他力前,柔乘他力后,
彼忙我待静,知拍任君斗。
咏太极诗:
要落空浑是有有,非滞物寂如无无。
不知太极森然处,三复濂溪太极图。
古肥郡邑庠生刘汉裔敬
叙:
尝闻拳师鸣九王氏本鹤之言曰:古铜台大名府内黄县有伊契友虎文杨氏,讳炳。武烈出众,中壬辰科探花。予信其略比黄、吕,法术效孙、吴,勇过伍明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今观其佳作,所载武略规模,礼佛仪注,故予会文武童子,不特武略骎骎师尚父,更有文章祖先尼,故敢破胆献丑,沐手俚言赞于后。
赞曰:
佳作出自杨虎文,武艺文章两绝伦;
探花及第非侥幸,果是忠君报国臣。
识见高明达时务,龙潭虎穴难久存;
致仕养亲归故里,满腹经纶谁认真。
金鲤已化黄池隐,安贫乐道耕有莘;
老生勤施趋庭教,公子科会定超寻。
古海陵邑庠生孙文宣敬题
赞曰:
十载寒窗苦用心,得会皇榜第三人;
名满天下咸钦仰,丹心报国扶明君。
大鹏初展垂天翅,金钱钩出虎狼群;
正当统军为元帅,忽动终养一片心。
致仕孝亲为处士,愿效伊尹耕有莘。
又曰:
先生武艺比人强,文章超群不寻常;
曾中壬辰探花客,名传九州达四方。
御前侍卫官爵贵,有福有寿子孙昌;
奉旨回籍行孝道,忠孝两全姓名扬。
道光二十三年岁次癸卯暮春朔四日重抄(公元1843年)
(民国十年阳月敬抄)
二、广宗县梅花桩研究会第一届委员会成员名单[2]
名誉顾问:
韩复光 北京市梅花桩拳研究会会长
韩建中 北京市梅花桩拳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市警官大学总教练
韩百广 河南省农民企业家,梅花拳大师
路遥中 国梅花义和拳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山东大学教授
燕子杰 山东大学武术协会副会长,教授
顾问:
申振元 邢台市西大街梅花拳师
史多月 平乡县油召梅花拳师
张存生 南宫市王家庄梅花拳师
张文洲 威县李家寨梅花拳师,威县梅花拳研究会会长
赵安居 威县沙柳寨梅花拳师
张清俊 广宗县董里集“天友武馆”红拳拳师
曹振国 广宗县城西关三星炮锤拳拳师
侯九林 广宗县砖窑红拳研究会会长
李春肖 广宗县西杜武术学校校长(https://www.daowen.com)
韩勤祥 广宗县件只村红拳拳师
刘保华 广宗县史志办公室主任
朱凤理 广宗县件只村红拳教练,广宗县武术协会秘书
名誉会长:
徐学清 中共广宗县县委书记
名誉副会长:
石书明 广宗县县长
李太运 中共广宗县县委副书记
菅新月 广宗县副县长
杨志东 广宗县体委副主任
张尚义 广宗县水泥袋厂厂长,广宗县武术协会主席,邢台地区武术协会委员
张尚平 中共广宗县李怀乡党委书记
郝书更 广宗县李怀乡乡长
谷鸿凯 中共广宗县谷常相村党支部书记
王增勉 广宗县饴糖厂厂长,广宗县武术协会秘书长,邢台地区武术协会委员
会长:
谷景华 广宗县谷常相村梅花拳师
副会长:
李保珍 广宗县城关东街梅花拳师
潘金贵 广宗县侯家寨梅花拳师
邢银超 广宗县杜杨庄梅花拳教练
秘书长:
谷奎勋 广宗县谷常相村梅花拳教练
副秘书长:
谷恒通 广宗县谷常相村梅花拳教练
委员:
邢尚彬(组织组长) 广宗县杜杨庄梅花拳师
杨清滏(理论组长) 广宗县中清村梅花拳师
李怀存(秘书组长) 广宗县后马井梅花拳师
谷朝君(训练组长) 广宗县谷常相村梅花拳教练
孟祥君(后勤组长) 广宗县谷常相村梅花拳师
孟祥朝(顾问组长) 广宗县谷常相村梅花拳师
陈洪善(医疗组长) 广宗县前魏村梅花拳师
谷奎欣 广宗县谷常相村梅花拳教练
张保顺 广宗县王常相村梅花拳师
张兰坤 广宗县王常相村梅花拳师
赵培荣 广宗县赵伏城村梅花拳师
刘云鹤 广宗县刘全寨梅花拳师
张进孝 广宗县油坊梅花拳师
王春廷 广宗县徐家庄梅花拳师
张俊同 广宗县后平台梅花拳师
王永皋 广宗县赵寨村梅花拳师
王占广 宗县杜杨庄梅花拳师
谷桂生 广宗县谷常相村梅花拳师
郑修仁 平乡县霍洪村梅花拳师
田保义 平乡县马庄梅花拳师
马永林 平乡县中马鲁村梅花拳师
郭文英 巨鹿县郭家庄村梅花拳师
孙德昌 巨鹿县黄家屯村梅花拳师
苗清波 巨鹿县苗家庄梅花拳师
黄辰忠 威县康寺村古梅花拳师
谷奎点 广宗县谷常相村梅花拳师
徐清江 广宗县城北关街梅花拳师
三、广宗县梅花桩研究会章程
(一)梅花桩研究会的宗旨
梅花桩研究会隶属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应在广宗县体委、体育总会和武术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了挖掘、整理、继承和发展祖国优秀文化遗产“五势梅花桩”,为了调查、研究梅花拳在历史上参加景廷宾起义和义和团运动的光荣历史,为了锻炼身体,陶冶情操,提高技术水平,培养后辈人才,团结广大武术界同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武术事业,为祖国“四化”建设服务。
(二)梅花桩研究会的组织原则
1.委员会由60人组成,其中,名誉顾问5人,顾问12人,名誉会长1人,名誉副会长9人,会长1人,副会长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27人,委员会下设组织、理论、秘书、训练、后勤、顾问、医疗7个组,各组长由委员兼任。
2.由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和分委员会委员组成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有重要事情召开全体委员会讨论决定。
3.本会根据需要,聘请顾问若干人,顾问可对本会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邀请顾问参加委员会的会议讨论工作。
4.自本会成立之日起,凡本拳种的同行,愿尊重本会章程者,均可申请入会。
5.吸收新会员应召开委员会讨论通过。
6.本会的活动根据各村情况成立若干运动队,分别进行武术锻炼。
7.各业务的成员,由各业务组长提名,提交常委会研究确定。
8.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限为四年,届满改选;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
(三)梅花桩研究会章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党的领导下为我国的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为我国传统武术项目的开展和普及贡献力量。
2.全体会员愿在广宗县体委、体育总会和武术协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遵守县体委、体育总会和武术协会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贯彻上级决定,挖掘整理与发展改革梅花桩武术项目,调查、研究梅花拳在历史上参加景廷宾起义和义和团运动的史实和英雄人物,继承和发扬当地人民的优良文化传统。
3.全体会员应与本县武术界同行一起,破除门户之见,加强团结,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为了使更多的人有健壮的身体、健康的思想、坚强的意志而服务。
4.全体会员都应热爱劳动,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坚持锻炼,为武术的普及和发展而努力。
5.凡研究会会员都应遵纪守法,尊长爱幼,孝师爱徒,讲武德武风,要虚心学习,刻苦练功,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无私授艺,诚心传人。
(四)梅花桩研究会的权利
1.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向委员会提出各种建议和意见,改进本会工作。
3.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4.会员有要求学习本拳种各位前辈人武功技艺的权利。
(五)梅花桩研究会会员的义务
1.全体会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接受委员会的领导,执行本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半年不缴会费按退会处理)。
2.全体会员都应本着勤俭节约的方针开展一切活动,爱护公物。
3.全体会员必须团结友爱,遇事商量,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一切封建迷信、保守落后和坏人坏事及不团结的现象做斗争。
广宗县五势梅花桩研究会委员会
一九八九年九月
四、广宗县梅拳协会辅导站各站负责人名单

【注释】
[1]该《习武序》手抄本由北杨庄村民邢尚娥收藏。
[2]下列资料由北杨庄村民王占、王尚信、邢尚娥等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