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的拳:“菩萨会”与梅花拳组织
大致说来,梅花拳组织既是一种民间武术组织,同时也是一种乡村信仰组织。从武场视角来看,梅花拳的武术表演属于公开展示型;从文场视角来看,梅花拳的文场敬拜属于秘不示人型。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语境之下,乡村梅花拳的文场信仰组织还与村落普遍存在的“菩萨会”信仰相互交织,这使得梅花拳内部的自治运作机制更加复杂。因此,下文将以村落公共仪式活动中的“菩萨会”为例,进一步剖析乡村信仰组织与梅花拳之间的关系。
在冀南广宗县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十九,诸多村落盛行举办“菩萨会”信仰仪式活动。据新编《广宗县志》记载:“广宗县境内部分村庄自二月初开始,为观世音菩萨修身塑像,当日为其上供、烧香、磕头,送之归天。”[29]众所周知,以观音菩萨为代表的神灵崇拜形式在我国民间甚为普遍。学愚认为菩萨思想源于早期佛教,贯穿一切佛教。[30]郑志明在研究台湾地区的观音信仰时也曾指出:“观音信仰源自于佛教的义理系统,属于佛教的宗派,但传统社会的观音信仰早就被鬼神信仰所同化,其内在义理结构被民间集体意识暗中置换,加入了不少世俗性格,强调其救获众生的灵验事迹,以及摒除现实苦难的特异功能。”[31]同此一理,北杨庄“菩萨会”也属于这种世俗化的观音信仰形式。值得一提的是,此处述及的“菩萨会”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代指村民为庆贺观音菩萨诞辰而举行的摆会仪式活动,二是指村落中以老年妇女为主体成员的民间信仰组织。(https://www.daowen.com)
在考察村落乡村公共信仰仪式活动的运作过程时,我们总能碰到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看似是有组织的,却并不一定受到组织的绝对约束;他们看似是散在的,却也在民间社会甚为常见。他们以类似韦伯所言的“克里斯玛”式身份沉浸其中,为乡村公共性信仰仪式活动贡献着自身的物力、财力和精力,体现出鲜明的“自治性”[32]。在北杨庄,村民聚众摆会庆贺“菩萨会”,俗称“合会”。据村民推断,该村“菩萨会”信仰习俗至少已有百余年历史[33]。目前该村共有“菩萨会”会员五十余户,以中老年妇女为主,约一百人[34],村民“合会”常常采取“家中过会”的组织形式。它以个体家户为单位,一般需由村民提前许下“愿口”[35],并向“菩萨会”组织口头申请“领会”;同时要在农历二月十七、十八、十九三天承担摆会职责,虔诚供请菩萨,烧香并敬拜,组织抬菩萨巡游“演街”,直至“抛架”归天。在此期间,其他村民不断携带供品到“菩萨会”“升供”
许愿,祈求菩萨保佑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