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纪念馆、战争档案委员会对国家战争档案的保护
2025年10月20日
(二)战争纪念馆、战争档案委员会对国家战争档案的保护
美国著名档案学理查德·J.考克斯在论述档案与战争的关系中曾指出:“纪念战争的努力往往会产生新的档案行动。”[109]在澳大利亚这个新生国家走向独立和成熟的历程中,两次世界大战是非常重要的历史节点。特别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澳新军团在加里波利战争中付出的牺牲极大振奋了澳大利亚人,被视为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而长久被后世纪念。在历史学家以民族主义视角建构战争记忆的过程中,战争档案被视为“神圣遗产”,受到了特别的重视。
1917年,“一战”时期的战地记者、著名战争史专家查尔斯·埃德温·伍德罗·比恩[110](Charles Edwin Woodrow Bean)提出创建“战争文件部”(Australian War Records Section)的倡议得到联邦政府的积极回应,1925年,国会通过了《澳大利亚战争纪念馆法案》(Australian War Memorial Act),确立了战争纪念馆的法律地位及其收集范围。[111]在“二战”中,澳大利亚直接面对着来自日本的军事威胁,北部港口城市达尔文遭受了日军的轰炸,而其宗主国英国深陷欧洲战场自顾不暇,澳大利亚意识到自己需要独立保卫自己的安全,民族意识空前高涨。战争所带来的破坏也使政府意识到建立严格的档案保管体系的重要性。1942年,澳大利亚总理约翰·柯廷(John Curtin)批准成立历史档案收集与保存委员会,之后更名为战争档案委员会(War Archives Committee),由比恩任主席。战争档案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联邦政府战争文件的保管政策,并监督各个政府部门的实施状况,事实上承担了国家档案局的职能。[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