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建设管理】
2025年09月10日
【“双一流”建设管理】
制度建设为“双一流”保驾护航。出台《华中科技大学一流大学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优化流程,规范一流大学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一流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收回2018年度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建设项目结余额度212万元,强化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经费动态管理。2019年“双一流”建设资金引导专项国库额度3.92亿元于9月30日全部执行完毕,学校被教育部列为引导专项经费管理试点单位。压实院系主体责任。组织完成学校与院系2019—2020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签订工作,强化目标导向,聚力内涵发展,促进“双一流”建设提质增效。扎实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组织编制2019年专项经费二次分配方案、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明细预算;组织编制2020—2022年“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项目申报书,经学校审定后报教育部;组织完成2020年“双一流”建设资金学校预算申报。动态监测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建设质量,适时对五大类项目经费执行进度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提醒各归口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在全面检视学校建设成效、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起草《华中科技大学“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报告》及特色材料,组织开展学校整体建设战略专家咨询会,获专家高度评价。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总结学校“双一流”建设成效及中期自评工作,先后为学校接待教育部、武汉市、国家发改委来校调研准备相关报告材料。按财政部要求,完成2019年度年中绩效监测。分别按湖北省、武汉市要求完成“双一流”建设2019年工作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