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于6月启动,参评对象为2018年1月—2019年6月由学校教师为主要研究者的正式发表、出版或鉴定的成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原则,立足于遴选具有原创性、引领性,积极推动相应学科发展,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优秀学术成果。成果通过各院系学术委员会或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两种渠道推荐,先后经过校学术委员会各学科分委员会会议初评、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讯评议遴选、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投票,产生了8项入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