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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他回这儿是因为一次公差,事情并不多,开完一天的会基本上就没什么事了。那些考察活动,他申请不参加了,因为他对这儿实在是太熟悉了。同事建议他再走走看看,“这个地方变化很大呢,恐怕早已不是你当年认识的老样子了。”话说得很对,但这样其实更没意义了。如果这儿变得连他都不认识了,那他更没必要去参观。一个和自己丧失了关系的熟悉地方,还不如一个纯粹的陌生之地。他宁愿在心底保持着过去的美好。
同事们去考察了,他甚至都没问他们去哪儿了,他对自己的漠然都有些暗自吃惊。他不怀疑自己的这种冷漠,这是装不出来的,更是骗不了自己的。常年的政府公务工作,似乎耗尽了他的好奇与耐心。他躺倒在床上,打算好好睡上一觉。他很快就睡着了。他并不是一个拥有良好睡眠的人,这种状态属于意外。等他睡醒后,他也为自己的快速睡眠感到惊喜。他看看表,发现他实际上只睡了十分钟,但就深度而言,感觉上至少有一个小时。他又闭上眼睛,还想再睡,但睡意像泄气的轮胎一样迅速瘪了下去,他只好一动不动,享受着那种睡眠的余韵带来的平静。
睡意彻底失去了,意识得到滋养后,开始活跃起来。过分的健康可不是什么好事,他这么想着,不得不睁开了眼睛。在这一瞬间,他忽然觉得自己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过去。这么说也许不确切,与其说那是一种视觉,不如说那是一种感觉。他并没有看到什么触动记忆的媒介,比如房间里根本不存在过去的老照片——就像有些宾馆喜欢弄的那样。这个宾馆是全新的,据说是这里最好的,因此也和任何城市的标准房毫无二致。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他觉得那就像是时间的涡流倒转,在那一瞬间,他被带回到了过去,然后,他看到了过去的时间。是的,视觉上看上去什么都没有变化,但是时间恰恰是看不见的。
他坐起身来,望向灰蒙蒙的窗外,在那些新建高楼的缝隙里(正是那些新建的高楼混乱了他的记忆),残存的低矮平房,脏污的小路,人们那种说话走路的神态,慵懒的花斑土狗,还有更远处的那座形似骆驼的小山,它们开始在他的脑海里自动拼接起来,生成了另外一个世界的画面。虽然模模糊糊,但“过去”呼之欲出。他忽然意识到,时间并非是持续向前的东西,时间分明是静止不动的东西,是外物在时间的涟漪中增多或是减少,只要有一点点事物从涟漪中传递过来,与之相关的时间便可以从中抽取出来。即便是事物消亡了,消亡的也只是事物与时间之间的联系,那有着关联的时间本身依然完好如初,带着对事物的记忆,只是无法再破译。这么说来,时间也有类似的多普勒效应,你迎上去,过去的一整个世界包围了你,你逃开了,过去也遽然而去,仿佛从不存在。
这些想法,让他感到有些烦乱,他走到窗前,打开窗,那种淡淡的烧焦的气息(采煤场的设备更新换代多少茬了,奇怪的是,这种气息还是没什么变化),冲进他的鼻腔,启动他的嗅觉细胞,他甚至战栗了一下。他感到恐慌,过去并不是记忆中残破的样子,过去完好地封存在时间当中。而他,此时孤独一人,过去那个世界正在蠢蠢欲动,准备将他彻底吞噬。
他被这种奇异的感受驱动,走出宾馆,来到户外,发现车站就矗立在这条街道的尽头,这是他来的时候没有留意到的。车站早已重建了,似乎想设计成贝壳的形状,可那些拼接起来的一块块玻璃幕墙,跟龟壳一样,远远望去,车站就像趴着的一只大龟。这就是他害怕故地重游的原因,过去的一切在记忆中都被美化了,而现实的一切,多半会成为荒腔走板的滑稽戏。就像这座车站。记忆中的车站是一幢中规中矩的红砖大楼,楼前的小广场上竖着一座飞天女神的石雕,尽管女神的胸部被无聊的男人们摸得锃亮,无端地有了色情的意味,但现在他却强烈地怀念起了那位女神,觉得那女神的优雅神态不逊于他亲眼见到的美国自由女神像。
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想起了荔蜜,他的初恋,他曾被她的那双眼睛深深迷惑,他想不通她的眼睛为什么那么漂亮,那么清澈,还会放射电流,尤其是她微微一笑的时候,那双眼睛便弯成了月牙,让人顿时感到无比的可爱和亲近。他不知道这只是自己的审美,还是符合每个男同学的审美,他和任何人没有交流过,成了一个秘密。他在多年以前乘火车离开这里去北京上学的黄昏,独自一人在候车室里望见的,就是那座飞天女神的石雕。他当时望着望着,恍然间,那石雕分明就是荔蜜,他的泪水朦胧了视线……二十年过去了,他听说荔蜜嫁给了小孙,他的第一个感觉是,荔蜜已经沦落到了这样的地步。也好,她和小孙在一起才是合适的吧。
他沿着街道继续向前走去,离车站越来越近了,车站的陌生感也越来越巨大,他这才意识到他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看来,他之前的麻木心境也是出于对这种寻找的逃避。他站了下来,茫然四顾,高原上的天空格外苍茫,和他的心境一样。也许,他想寻找的,便是类似荔蜜的眼睛那样的存在,他只是想再看一眼,一眼便足够。他记得微信群里曾有人说过,小孙开的旅馆在车站附近,这里的旅馆屈指可数,他一定可以找到的。他从来不在那个同学群里说一句话,但他们的话,他都会逐一浏览。某些信息,他会过目不忘。现在看来,那都是为了有一天——比如今天这样的情况而做的准备吧。
进站的火车发出巨大的轰鸣声,等他走到车站前,十几个在这儿下车的人已经拖着行李走了出来。人太少了,豪华的车站显得大而无当。他混迹在这股小小的人流中走了一段,看到了那家小旅馆,没有任何特征,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他能确定那旅馆,完全是因为坐在门口柜台处的小孙,他记得那张脸,尽管那张脸的上方已经完全没有了头发,反射出了一小片油滑的铮亮。衰老的变化尽管令人害怕,但同时,还有那种久违的亲切感。他发现人对于自己过去交往过的人有一种“逆想象”的成分,时间越久,这种想象成分越大,大到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时间被搁置了。就像他看出那是小孙以后,他从那张脸上看到的分明是中学时代的那个少年。
他想接近那个人。怎么接近?就这么扮作大大方方的样子走上前去,用那种久别重逢的笑容向对方介绍自己吗?他觉得自己似乎无法做到。倒不是他已经丢失了真诚,而是正好相反,他觉得那种方式太过夸张,需要扮演的成分过多,反而失去了真诚,失去了心底真正渴盼的东西。
于是,他想到了伪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