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有特殊情况假释用)
2026年02月05日
62.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
报告
(有特殊情况假释用)
×××人民法院
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https://www.daowen.com)
(有特殊情况假释用)
(××××)……刑……号
×××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本院)于××××年××月××日作出了(××××)×刑×执字第××号因罪犯×××具有特殊情况,准予假释的刑事裁定。……(写明高级法院复核的经过和同意的具体意见)。现将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本院)假释裁定书各十五份和全案卷宗一并报上,请予复核(或者核准)。
(院印)
××××年××月××日
【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条、第四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制订,供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将犯罪分子因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而予以假释的案件报请复核时使用。如系中级人民法院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的,文书名称应当写为《报请复核假释案件的报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1月26日)
第四百二十条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罪犯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的,应当书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
(二)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四百二十一条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罪犯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书各五份,以及全部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