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刑事案件当事人等委托诉讼代理人用)

140.委托书 (刑事案件当事人等委托诉讼代理人用)

委托书

(刑事案件当事人等委托诉讼代理人用)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人:(https://www.daowen.com)

年  月  日

【说明】

一、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时使用。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还应当在委托书中写明委托代理的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