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用)

142.保证书 (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用)

保证书

(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及工作单位

与本案当事人关系

我作为本案的证人(或者鉴定人),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或者说明鉴定结论)。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或者作虚假鉴定),愿负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此件由证人或者鉴定人签名后入卷

【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制订,供证人或者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说明鉴定结论时使用。

二、鉴定人出庭说明鉴定结论适用本样式时,把“证人”改为“鉴定人”;“提供证言”改为“说明鉴定结论”;“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改为“虚假鉴定”。

【法律依据】(https://www.daowen.com)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1月26日)

第二百五十八条 证人出庭的,法庭应当核实其身份、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并告知其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证人应当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并在保证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