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验笔录(刑事案件用)
2026年02月05日
72.勘验笔录
(刑事案件用)
勘验笔录
(刑事案件用)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天气情况:
勘验地址和场所:
勘验人:
记录人:
在场当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属:
被邀参加人:
勘验对象:(https://www.daowen.com)
勘验情况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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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样式供各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有关案件勘验物证或者现场时使用。
二、勘验时,如当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拒不到场,应将情况记入笔录。
三、“被邀参加人”一栏,是指人民法院邀请的当地基层组织或者有关单位的人员。笔录中应写明被邀参加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等。
四、本笔录尾部应当由勘验人、记录人、当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和被邀参加人等分别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