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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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稀土产业“量、质、链”协同发展

程昱静、黄春艳

稀土资源是我国得天独厚的资源,但由于受社会历史、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的影响,跟稀土有关的经济产业发展仍然与我国的稀土资源的优势地位不相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在我国稀土产业的发展中仍有明显的体现,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对这方面问题的研究具有代表性。以下为调查报告原文(节选):

近年来,内蒙古包头市将稀土产业转型升级作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领域,逐步改变了“挖土卖土”的粗放型增长模式。2015年包头市被确定为国家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稀土产业发展的政策,设立了稀土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搭建了稀土产品创新平台,积极引进人才推进稀土应用技术研发与转化,努力推动稀土产业从“挖土卖土”向“点土成金”转变。

为进一步了解包头市稀土产业转型升级情况,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于2018年10月9—11日对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局、包头市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区及金山磁材、稀宝博为和希捷环保三家稀土新材料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结果显示:包头市稀土资源占全国83.7%、全球38.7%,轻稀土储量居全球第一,铌、钍保有量居世界第二,稀土资源丰富成为包头市建设世界稀土产业基地的先天优势;拥有我国最大的稀土原材料龙头企业——北方稀土,具有稀土选矿25万吨/年、稀土氧化物萃取分离8万吨/年的能力,为稀土产业开发和应用提供了强大的稀土原材料供应基础。

尽管包头市的稀土资源具有绝对优势,但据调研结果显示,仍然存在以下因素制约稀土产业的发展:

1.优惠政策有待完善

一是政策落地不给力,2018年1月,内蒙古印发了《关于加快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从资金、税收、用电、用地、原材料供给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对转型升级企业给予支持,但目前尚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意见办法,导致该政策至今无法实施。二是有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受地方政府化解债务风险影响,财政资金大幅缩减,导致之前承诺的相关优惠补贴资金未能发放到位,影响企业升级改造的积极性,降低了外地企业投资热情。三是缺少促进下游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目前稀土产业上游企业(稀土原料)为计划经济,按照国家指定份额生产即可;中游企业(稀土新材料)和下游企业(稀土终端应用企业)受市场经济调控,而目前优惠政策多针对中游企业,没有促进下游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易造成稀土产业终端应用不足、发展后劲乏力。

2.资金压力亟须缓解

一是企业融资困难。目前政府对企业的扶持资金有限,大部分资金需靠企业自筹,但由于企业前期投入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利润率较低,导致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或贷款利率较高,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二是资金回笼缓慢。目前稀土企业货款收取方式有现金和承兑汇票两种,出口产品主要以现金付款,不存在拖欠问题,但是国内交易多为承兑汇票,货款拖欠比较严重。

3.市场环境复杂多变

一是稀土原料价格不稳。自2017年下半年至今,稀土原材料价格出现了两轮涨幅波动,2017年9—10月快速上涨后急剧下跌,2018年4—5月持续下跌,跌幅超过5%。稀土下游应用市场因稀土原材料价格波动,处于观望和按需采购状态,导致稀土新材料企业订单量减少。二是2018年上半年电子行业销售不景气,波及稀土新材料产业。三是稀土储备未能发挥调节市场作用。稀土储备主要起到保护稀土资源、改善稀土产品供求关系、稳定稀土产品市场价格的作用。包头市年产10万吨稀土矿,按照国家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每年稀土矿产品实际投放量不超过6万吨,其余稀土精矿由企业储备。由于企业未适时向市场投放原材料,导致稀土储备没有发挥及时调节稀土市场、稳定稀土产品价格的作用。

4.支撑能力有待加强

一是配套设施不完善。水电气等配套单位报装审批时间长、第三方机构设计和施工收费高。如稀宝博为从成立至今一直使用临时用电,无法享受0.26元/千瓦时的电价优惠政策,实际用电价格为0.65元/千瓦时,造成企业成本加大,每年成本大约增加50万元。二是科技人才保障不充足。与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相比,稀土行业技术含量明显偏低,跟踪仿制多,原创性项目开发能力较差;由于区位、政策和体制机制等因素影响,集聚稀土人才的优势并不明显,领军型人才、高端材料、元器件、零部件、整机开发以及市场营销、资本运作人才和稀土技术工人都比较缺乏,人才流失现象也一定程度存在。三是新开工项目审核慢。目前,包头市仅有一家图审中心,多数新开工项目不能在短期内完成图审工作,影响新开工企业办理后续的建设施工等手续,延误黄金施工期,继而影响投产时间。

——摘选自《中国国情国力》2019年第3期。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1,第314—315页。(https://www.daowen.com)

[2]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第6页。

[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225页。

[4]同上书,第364页。

[5]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第11页。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第66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3页。

[8]《列宁全集》(第二十七卷),人民出版社,1990,第401页。

[9][苏]尼·布哈林:《世界经济与帝国主义》,蒯兆德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第80页。

[10][美]P.加斯帕:《列宁、布哈林的帝国主义理论及其当代解释力》,载王振、李安方主编《国外社会科学前沿(2016)》第20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第24页。

[11]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人民日报》2013年3月24日第2版。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268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373页。

[14]同上书,第363页。

[15]《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第32页。

[1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第7页。

[1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