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构成的概念
“三大构成”的教学方法在设计基础教学发展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在这里详细解读一下在设计中“构成”的真正含义。
“构成”有组合或建造的含义,是造型要素及其组合,即由许多小单元(要素)结合数学逻辑构成新的整体,而其中的要素是从大自然中提炼、抽象出来的,如物质可分解为分子、原子、质子、电子、核子等。再比如,许多细胞组成器官,各个器官组成人体,再由不同的人组成不同的社会形态。由基本单元构成组合,但组合中有变化,就会构成各不相同的崭新的整体。
这种研究问题的方法来源于近现代科学观,简而言之就是“分解—组合”,即任何物体都可以被还原到一个基本的程度,人们又可以重新把这些已还原的基本要素构成满足特定需求的新的对象。这种方法也同样适合于研究形态的创造,将之用于设计基础阶段的训练,就是构成的学习方法。这有助于培养理性与感性相融合的设计思维方式,并在提高学生的观察力、分析力、构思能力等方面有更高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