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光源色、物体色、固有色

2.2 光源色、物体色、固有色

光源色是由光源本身发出的光的波长决定的,这些光直接进入人的眼睛,产生颜色知觉,如交通红绿灯发出的色光。

如上文所述,物体呈现出特定的颜色,是由其表面的吸收光和反射光的能力决定的,反射的光不同,眼睛就会看到不同的色彩。例如,一个红色的物体放在白光的照射下,能反射其中的640~750 纳米的电磁波,只有一部分红光在共振时消耗能量,同时物体表面也微弱地反射邻近的光谱色,其他色光被吸收,所以人们感知到这个物体是红色的(见图2.8);同样,蓝色表面在白光下以反射蓝光为主,同时微弱反射邻近的光谱色,将其他光谱色吸收掉,所以我们看到了蓝色。

图2.8 红色表面的反射效果

这是在白光照射下的情况。如果用有色光照射物体,物体的颜色会发生很大变化。例如,我们用红光照射红色表面,这会使物体表面反射红光的单一性更强,红色的效果更强烈。如果用绿光照射绿色表面,绿色表面会更加鲜艳明亮。但是,如果用绿光照在红色表面上,效果就完全不同,因为红色表面没有红色光可以反射,它会把绿光完全吸收掉,结果在绿光照射下变成了较暗的黑灰色。反过来,用红光照在绿色表面上,绿色表面也将变成黑灰色(见图2.9、图2.10)。

图2.9 静物在白光照射下的效果

图2.10 静物在绿色光照射下的效果

对于黑色和白色物体而言,从理论上说,纯白色表面应该反射所有波长的色光,但其实即使最白的表面也只有90%的光被反射,另外10%的光线被吸收了。黑色物体理论上是完全吸收了全部色光,但生活中看到的黑色其实是微量反射的结果,否则人就不可能看到这个物体,即使最黑的表面也要反射2%的光线。

根据以上所分析的物体与光线的不同组合情况,可以概括出物体色、固有色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物体色,就是物体在特定光照下呈现出的颜色,由它的表面和投射光这两个因素决定。由物体色形成的原理可知,物体置于不同的光照环境下会呈现不同的色彩,这在设计中常常得到应用。例如,现在室内普遍采用灯光照明,投射光与物体色的关系必须根据室内展示的目的加以考虑,才能得到适合需要的颜色效果。例如在展示设计中,暖色调的物品如果用冷色光照明,或冷色调作品用暖色光照明,都会破坏原有的色彩效果。卖场中的商品照明也需要根据商品的特点来选择色光的冷暖属性,否则会给消费者制造错误的、不客观的印象。

所谓固有色,通常是指物体在正常白色日光下所呈现的色彩特征,这是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人们对某种物体的色彩印象。例如,当提到柠檬时,人们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一种明亮的黄色,因此就把这种黄色作为柠檬的固有色。提到茄子时,回忆起的是一种暗沉的紫色,于是就把紫色作为茄子的固有色。这种印象其实是白色日光照射下的色彩结果,具有象征的含义。在应用中,固有色常被用在具有象征意义的设计中,如绿色安全食品,用纯度高的绿色作为包装设计的主要色彩,让消费者产生“源自自然,安全无忧”的联想(见图2.11)。

图2.11 以食物原料的固有色作为包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