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 构图
构图一般分为两个阶段:整体构图与深入构图。
6.2.2.1 整体构图
在观察的基础上,把整组静物的外轮廓线及单个物体的外轮廓线、主要结构线大体位置以简洁概括的线条轻轻描画在画稿上。要注意各物象的大小向背及相关关系是否正确、形体比例是否协调。整体构图注意点:主要物体与次要物体的位置、空间、大小等,背景及次要物背宜画虚,主要物宜画略重,学习者宜用铅笔构图,再直接上色(单色比较薄)。如图6.11 所示。

图6.11 整体构图
6.2.2.2 深入构图
以抓结构为主,从整体形到局部形,根据观察分析的结构及相关空间,抓结构线、明暗交界线及投影线,可适当表现明暗,要注意准确性与生动性,相互联系地检查与修改。深入构图注意点:深入构准形体、比例、空间、主次后,确定明暗—交界线及投影,分出画面大体明暗部位(见图6.12)。

图6.12 深入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