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 数字色彩(Digital Color)
2025年09月26日
10.3.2 数字色彩(Digital Color)
在“数字色彩”这一词语中,“数字”有双重意义。第一,颜色的实质是电磁波,因此可以进行数字处理,即可以通过电脑进行操作处理。第二,人眼无法识别的电磁波可以转化为RGB 色彩模式的信号,再进一步刺激脑部的不同部位。换言之,对颜色的感官认知和形象创造均可以进行数字处理。
数字色彩即用数字信号处理的颜色。将颜色(电磁波)以RGB 的格式在视网膜上进行数字化处理,以数字形式对颜色的感观认知和形象创造进行处理。与此同时,生理、心理刺激产生机制也是同样的。而产生的刺激从脑部瞬间提取事先记录下来的和颜色相关的记忆、信息即对颜色的感觉或形象。人脑海里浮现出某种形象,对色彩持有某种特定的感觉均是数字化的结果。数字色彩的呈现是需要显示器、打印机、印刷机等输出设备的,因此在不同的显示、打印、印刷设备上所呈现出来的同一的颜色效果还是存在差异的,也就是我们时常所说的“偏色”,这是数字色彩的一大弊病。但相较传统色彩的抽象概念,数字色彩所表现出来的准确性还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我们通常接触到的色彩数字化表达方式,大都包含在各种不同的图形图像应用软件之中,如常用的Photoshop、Illhustrator、CoreDraw 等。数字色彩是通过各种图形软件实现的,也就是说各种软件所包含的功能也都可以针对数字色彩来进行操作,这无疑给数字色彩的应用带来便捷。例如,我们可以快速填充均匀的颜色,可以随时取消上一步的操作而改用其他处理方法,或移动和复制某些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