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色彩的表现与创意

7.1 色彩的表现与创意

关于色彩,东西方在各自对应的文化体系下有不同的认知。早在两千多年前,人们就以“五色”来概括宇宙万物之色。《周礼·考工记》曰:“画缋之事杂五色: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天谓之玄,地谓之黄。”在这里,人们将色彩与天地四方的广袤宇宙紧密联系在一起。“五色”又与“五行”“五方”“五声”“五谷”等相联系。南齐的谢赫明确地表明了“随类赋彩”的观点。而西方的色彩理论主要有两大类:一是英国物理学家牛顿所著《光谱》,对色彩事实、本质、存在进行研究;另一个是德国诗人歌德所著《色彩学》,描述的是人对色彩的实际感受、感知。实际上,虽然文化体系不同,但是二者对色彩的解释都是基于世界中的客观存在,来记录并升华视觉器官对色彩的主观创造。应该说,在色彩表现上更接近艺术表现的本质。人的感受不是对物理世界的忠实反映,色彩表现中主观和客观是共存的,是相互牵连、由此生彼的关系,由实物客观上升为赋彩的主观,这正是现代设计师、艺术家在色彩表现上基本的态度和艺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