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对于消费的控制

1.文化对于消费的控制

为满足人们的需要,文化提供了各种手段来获取消费物资,但同时也规定并限制了人们的要求。它承认在一定范围内的要求是适当和必要的,超出这个范围的要求是浪费和奢侈。因此便建立起一个标准,对消费的数量和类型进行控制。人们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自己的物质是充足还是欠缺。按照这个标准,人们可以把多余的节约起来。有欠缺时,人们会感到不满。

安于简朴的生活是人们早年教育的一部分。浪费要用惩罚来防止。孩子们饮食穿衣挑肥拣瘦就会挨骂或挨打。在饭桌上孩子不应拒绝长辈夹到他碗里的食物。母亲如果允许孩子任意挑食,人们就会批评她溺爱孩子。即使是富裕的家长也不让孩子穿着好的、价格昂贵的衣服,因为这样做会使孩子娇生惯养,造成麻烦。

节俭是受到鼓励的。人们认为随意扔掉未用尽的任何东西会触犯天老爷,他的代表是灶神。例如,不许浪费米粒。甚至米饭已变质发酸时,全家人还要尽量把饭吃完。衣物可由数代人穿用,直到穿坏为止。穿坏的衣服不扔掉,用来做鞋底、换糖果或陶瓷器皿(第十四章第7节)。(https://www.daowen.com)

在农村社区中,由于生产可能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因此,知足和节俭具有实际价值。一个把收入全部用完毫无积蓄的人,如果遇到歉收年成就不得不去借债,从而可能使他失去对自己土地的部分权利(第十五章第3节)。一个人失去祖传的财产是违背孝道的,他将受到责备。此外,村里也没有什么东西引诱人们去挥霍浪费。在日常生活中炫耀富有并不会给人带来好的名声,相反却可能招致歹徒的绑架,几年前发生的王某案件便是一个例子。

但在婚丧礼仪的场合,节俭思想就烟消云散了。人们认为婚丧礼仪中的开支并不是个人的消费,而是履行社会义务。孝子必须为父母提供最好的棺材和坟墓。如前面已经提到,父母应尽力为儿女的婚礼准备最好的彩礼与嫁妆,在可能的条件下,摆设最丰盛的宴席。

节俭仅仅为不同的生活标准提出了一个上限,当一个人未能达到公认的正常生活标准时,这个上限也就失去了意义。人们凭藉慷慨相助和尽亲属义务的思想(第十五章第2节)去帮助生活困难的人,使他们的生活标准不至于同公认的标准相差太远。因此,村里财产分布的不均匀,并没有在日常生活水平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不同。少数人有特殊的值钱的衣服,但住房和食物上并无根本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