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田的所有权
2026年01月16日
2.农田的所有权
所有农田都划分归各家耕种。在我们讨论农田所有者之前,必须为农田所有制的概念下一个明确的定义。
根据当地对土地的占有的理论,土地被划分为两层,即田面及田底。田底占有者是持土地所有权的人。因为他支付土地税,所以他的名字将由政府登记。但他可能仅占有田底,不占有田面,也就是说他无权直接使用土地,进行耕种。这种人被称为不在地主。既占有田面又占有田底的人被称为完全所有者。仅占有田面,不占有田底的人被称为佃户。我将只按照以上定义使用这些词语。
无论是完全所有者还是佃户,只要是田面的所有者,就能自行耕种土地;据此可以把这种人与不在地主区别开来。这种人也能够把土地租给他人,或雇工为自己种地。承租人有暂时使用土地的权利,他也能雇工。根据以上情况,拥有田面权利的人可以不是土地的实际耕作者。因此我们必须把实际耕作者、田面所有者以及田底所有者区别开来。对于同一块土地,他们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https://www.daowen.com)
所有这些人都对土地的产品有一定的权利。田底所有者可以要求佃户交地租。田面所有者可以要求承租人交租。雇工可以从雇主那里取得工钱作为劳动的报酬。无论土地的实际收成如何,不在地主、出租者以及雇工分别取得固定的地租和工钱。所以,完全所有者、佃户和承租者就要承担风险。后者(有时雇工除外)也是农具的所有者。下表对以上几点进行了归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