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亲属关系用的称谓

3.描述亲属关系用的称谓

这类称谓与上述称谓不同,后者指特定的人,前者指这种关系。一个孩子叫母亲ma,但两者之间的关系被描述为NITZE(儿子)和njian(娘)。

如上节所示,这种称谓在间接提到时也使用。例如,一个大人问小孩“你的njian怎么样了”?或“他njian好吗?”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完全不可能混淆,一般要加一个代名词。

描述关系用的一般称谓是可以“归类的”,因为可能有一群人与自己有同一类关系。例如,父亲有两个弟弟,他们同自己的关系是一样的,即SOSO(叔叔——父亲的弟弟)和ADZE(阿侄——兄弟的儿子)的关系。

对话时用同一个基本称谓表述的亲属分类与描述亲属关系时用的称谓的分类不同。例如,称母亲的兄弟的儿子与称父亲的兄弟的儿子用同样的称呼。但在描述关系时,前者为PIAOGA(表哥)后者为AGA(阿哥)。称呼所有下代的亲戚用个人名字或用数字,但描述关系的称谓则分类了,自己的儿子叫NITZE(儿子),兄弟的儿子叫ADZE(阿侄),姊妹的儿子叫WASEN(外甥)等。

在这一类称呼中,口头语言和书面语之间可能不一致。口语和书面语的总的区别在于前者系当地人口说的,后者为所有有文化的中国人写的。当然两者都可以口头说和用文字写,在实际运用中,总起来说,一直保留着这种区别。虽然近来有一种发展口头文学的尝试,换句话说,就是写成口说的形式,即白话,实际上是“北京话”。另一方面,几千年来有文化的中国人用的书面语言是以书写的文字表达的,可以根据地方的特有语音,读法不同。但总是写在纸上,随时可以读它。由于书面语的语法与口语语法不同,将前者读出来,普通人听不懂。书面的词语仅在特殊的情况出现于口语中。书面表示一件东西或一种关系与口头表达所用词语可以不同。这种区别可以用亲属称谓举例说明。例如,描述父亲的关系:书面词用Fu(父),但口语,在村庄中用JA(爷)。此外,在书面语中分类别的亲属在口语中可能就没有区别。例如,父亲的兄弟的儿子这一亲属关系和父亲的父亲的兄弟的儿子的儿子,在口语中都叫Z-ZOSHONDI(自族兄弟——我本族的兄弟),但在书面则分别称TONSHON(堂兄)和ZETONSHON(族堂兄)。

我不能在此充分阐述书面的和口头的亲属称谓之间的关系问题。我已在别处扼要发表了我的观点。“在称谓的书写系统中,理论家系统地、完全地实现了分类原则,这些分类原则是在亲属关系系统变化的实际过程中注意到的。每一代用同一主干定名,垂直分裂成两组,年长的和年轻的,然后在这个‘家庭’(父母子女这个团体)的称谓前加修饰词以此表示它不同于其它‘家庭’;其它‘家庭’又根据其与这个‘家庭’的亲疏加以区别。这种逻辑结构不仅模糊了年长和年轻的类别的存在,特别是年少的一类失去了特殊的称呼,而且还错误地表述了这些原则实际应用时的现实性。这种结构的结果是,书面语的称谓系统与实际上实行的称谓系统相去甚远。当然,上面提到的变化方向曾受到了书面称谓系统的很大影响。然而中国社会组织的新变化,如族的部分瓦解,母系亲属的日益重要,妇女社会地位的变化等,正如对吴江情况分析中所显示的,已经形成了一种变化的趋向,这些是过去的理论家所未预见到的,同时也是在已编纂的书面称谓系统中找不到的。故新的社会变化将促使实践中的称谓系统更加远离书面的称谓系统。”[4](https://www.daowen.com)

【注释】

[1]我对用历史书面语言研究中国亲属制度的批评,参见《中国亲属关系制度问题》(The Problem of Chinese Relationship System),《华裔学志》(Monumenta Serica),第Ⅱ卷,1936-1937年;我对冯汉骥的《中国亲属制度》(The Chinese Kinship System)的评论,《人类》(Man),1938年8月,第135页。

[2]语言理论,参见马林诺夫斯基《珊瑚园和它们的巫术》(Malinoski,Coral Gardens and Their Magic),第Ⅱ卷。

[3]根据雷蒙德·弗思,亲属关系级别在下述意义上与世代不同,即“前者根据出生,含有生物学上分类的意思;后者根据家谱等级,属于社会学上的次序”。《我们提科皮亚人》(We The Tikopia),第248页。

[4]《中国亲属关系制度问题》,第148页。在上述引语中,实际上实行的称谓系统指口语的称谓,书写的称谓系统指书面称谓。书面称谓的详单可见陈和施赖奥克(Chen and Shryock),《中国亲属称谓》(Chinese Relationship Terms)一文,《美国人类学家》(American Anthropologists)1932年,第34卷第4期;或冯汉骥,同前引文,《哈佛亚洲研究杂志》(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1937年,第2卷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