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躯体刺激来源
如果想让受过一般教育的外行人对梦的问题感兴趣,那么我们不妨先问问他们,在他们看来梦是怎样产生的。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发现他们都确信自己知道这个答案。他们立刻想到消化不良(梦由胃部反应引起),不良睡姿或是睡眠中发生的其他琐事都会影响梦的形成。而且他们会以为,除却上述这些因素,梦不会再有其他方面来源。
在本书的第一章中,我们已经详细论述了学者们关于躯体刺激形成梦的观点,因此在这里,我们只需简单复述一下研究结果即可。我们知道,躯体刺激可以分为三种:由外物引起的外界感官刺激、感觉器官的内部活动状态和由身体内部器官引起的躯体刺激。我们还注意到,那些梦学研究者总因为引发梦的精神来源到底是与躯体刺激共同作用还是互不干扰而分裂成不同阵营,莫衷一是。在考察那些有关躯体刺激的观点时,我们认识到作用于感官(不管是睡眠状态下来自外界的刺激,还是来自身体内部的刺激)的客观刺激的重要性,它也经过了科学实验的证明。而主观感官刺激,我们可以通过梦中复现的类似催眠时那种似睡非睡的状态时的感官意象来窥其一斑。虽然关于内在器官受到刺激对梦中思想和意象的影响还无法得到充分证明,但众所周知的是,消化、泌尿以及性器官处于兴奋状态时确实会对梦的内容有影响。
很多学者认为:从解剖学角度讲,造梦的躯体神经刺激是梦的唯一来源。
然而我们已经发现了很多疑问,那些质疑足以说明这种躯体刺激的理论值得怀疑。
虽然为这种理论辩论的学者们很有自信——特别是当他们很容易地就在梦里找到偶然的、外部的神经刺激之下的梦的来源时——但是他们也得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梦中丰富的意念材料的来源仅仅依靠外部神经刺激理论并不能完全解释通。在这方面,玛丽·威顿·卡尔金斯女士用六周时间检测了自己和另一个人的梦。根据实验结果,她发现这些她和另外一个人的梦来自外部感官刺激的分别只占13.2%与6.7%。而且在实验的梦例中,只有两例和器官感觉有关。这些统计数据说明我们凭借经验所做出的所谓梦学理论何等草率。
有人讨论过“神经刺激的梦”与其他形式的梦的区别,有人干脆将梦分成两类。比如斯皮塔就曾将梦分为“神经刺激的梦”和“联想的梦”。但这样仍然未能解决问题。除非我们找出梦的躯体来源与由它引发的梦的意念内容之间的关联。
除去第一种怀疑意见,即刺激的外部来源出现频率并不高而我们却常常做梦,还有另一种反对的声音,那就是仅仅两个来源不能使所有的梦都得到解析。这种理论的代表人物一直没能清楚解释的事情有两件:一是为什么梦中来自外部刺激的真实性质总是无法被辨认,反而被误解为其他事情?二是为何反应刺激的梦对这些被误解的刺激所做出的反应,总是如此多变且充满不确定性?我们已经了解了斯特鲁姆贝尔针对这些质疑给出的答复。他认为心灵在睡眠的状态下往往不再关注外部世界,所以无法正确地解释客观予以感官的刺激,因此被迫用来自各方的不确定的刺激建构一番幻象。引用他本人的话来说(参见《梦的性质及来源》第108 页):
在梦中,当来自外部或内在的神经刺激,引发了一种感觉,或一组感觉复合体,或任何其他形式的精神历程,为心灵所感知,这时心灵中就会搜索相对应的清醒状态下的图像印象,换句话说,也就是那些早期的未经改装的或者带有精神价值的图像。在这一搜集过程中,在神经刺激下心灵总会搜集到或多或少的印象,而且我们也会在其中获取到它们的精神意义。这就是我们已经知道的,心灵能够像处于觉醒状态下一般破译这些睡眠中经由精神刺激所产生的印象。而这种破译的结果就是所谓的“神经刺激的梦”——神经刺激受复现法则作用影响在心灵中产生精神效果,从而产生了梦。
冯特的主张在基本观点上与这一理论保持一致,冯特认为梦中的概念大部分都来自感官刺激,特别是整体性的感官刺激,所以它们引起的多半是不真实的幻想的错觉——可能有很小一部分的真实记忆,但已经可达到幻觉的程度。斯特鲁姆贝尔用一个绝妙的比喻来阐述这种理论下梦境内容与梦的刺激的关系:就像一个不通音律的人,在琴键上十指乱弹一般。也就是说,梦并不是由精神动机引发的精神现象,它不过是生理刺激的结果。只不过,由于受到刺激的器官无法用其他的方式来表达,所以它才不得不选用梦的形式来表现。而基于相同的主张,梅涅特也曾用一个著名的比喻对强迫意念做出了解释:一个刻度盘上,深陷下去的那些数字要比其他数字更为明显突出。
虽然躯体刺激理论已经被广泛接受,并且看起来也有足够的说服力,可是我们仍可看出它的破绽。要知道,每一个躯体刺激都会触动梦中的精神器官对梦进行解读,但这种解读会在幻想过程中衍生出无数种不同的可能,因此,刺激在梦的内容中可以表现为无数种不同的意念。但依据斯特鲁姆贝尔和冯特的理论,他们都无法说明外部刺激与用来解释此类刺激的梦的内容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以这就自然无法解释“此类刺激在它们的选择活动中创造出的各种梦境”。对此理论的其他反对意见则集中于它的基本假设——在睡眠中,心智无法正确地辨认客观感官刺激的本质。老一辈的生理学家布达赫告诉我们,即使在睡眠状态下,心智仍然可以相当正确地解读那些来自感官的刺激,并且做出相应的正确反应。他还强调,某些对个人而言较为重要的感官刺激往往不会被心智忽视(比如母亲和孩子的梦例)。尤其当一个人睡觉时,他会因为听到自己的名字而更容易惊醒,但对其他声响的反应却迟钝得多。这样我们可以作出推论,即在睡眠状态下,心灵仍然能够区别出各类不同的刺激。因此根据布达赫自己的推断,心智不是不能解读睡眠时的感官刺激,而是对某些刺激并未产生足够的兴趣。利普斯于1883 年不加修改地引用了布达赫在1830 年提出的这个理论用以反驳躯体刺激理论。在这一理论中,心灵就像是一段趣闻当中的睡眠者。有人问它:“你在睡觉吗?”它回答说:“没。”可再次问它:“那么你可以借我10 个弗罗林吗?”它却回答:“我已经睡着了。”
我们还可以用另一种方法进一步证明有关躯体刺激理论的不确之处。观察结果告诉我们,睡眠中产生的外部刺激也不是一定会让我们做梦。譬如,在睡觉时,我能感到触摸或压力的刺激,我可能因此有很多不同的反应。我或许忽略了它,醒来才发现原来我的腿露在了外面,或者是侧卧时压住了手臂。其次,从医积累的经验也让我发现了很多例子,证明不是所有强烈的感官刺激或者运动刺激在睡眠时都能引起梦。我可能在睡眠时感受到了刺激,比如在睡觉时感到疼痛,但我没有把这种疼痛感编织到梦中。第三,我可能因为刺激而醒来,以避免这个刺激的作用。第四,神经刺激也可能会引起梦。但是就像梦的形成一样,这里也会有其他的各种反应同时发生。因此如果说,除了躯体刺激以外没有其他的来源引发梦,这种论调显然不能成立。
鉴于上述躯体刺激的理论存在诸多漏洞,一些学者——比如施尔纳以及追随施尔纳的哲学家沃尔凯特——都致力于更为精微的研究,希望可以通过研究那些由躯体刺激引发的多彩的梦来探究精神活动的本质。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梦的本质是一种心理学问题,也认为梦是一种精神活动。在其中,施尔纳以其诗一般的文笔不仅对梦形成过程中的心理特点做了生动的阐述,而且他还坚信自己已找到心智回应躯体刺激的基本方法。在施尔纳看来,梦是天马行空的幻想,从白昼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努力用符号象征的方式,表达感官刺激的性质。因此有这样一种释梦书来指导梦的解析,通过梦的幻象解读躯体刺激、器官状况以及刺激的强度。“比如梦到猫象征着坏脾气,雪白光滑的面团暗指裸体。人的身体在梦中是房子,而人体各个器官则是房子中的各个部分。在牙痛的梦中,那个拱形圆顶的大厅暗指口腔,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则暗指咽喉到食道的部分。在头痛的梦中,屋顶爬满蟾蜍色的蜘蛛,自然就寓意着头顶。”“同一个器官在梦中可能有多种符号,比如用来呼吸的肺在梦中是燃烧的火炉,心脏则是空的盒子或篮子,而膀胱被圆形袋装物或其他中空的物体所代替。不过重要的是,在梦将结束的时候,受到刺激的器官或是其功能常常会明白地表现出来,并体现在梦者的身体上。因此,在牙痛梦中,通常的结局可能是梦者梦到牙掉了。”虽然说,这种梦的解析理论很难被其他学者认可,它看起来很浮夸,施尔纳的读者对此更是充满了质疑。其实,我们能看出,它通过采用象征主义试图复兴符号释梦法——也就是古代采用的那套方法,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其解释的范围限制于人体。因为缺乏科学理论作为支撑,施尔纳的理论的应用性被大打折扣。梦的解析中的随意性,在施尔纳理论中随处可见,尤其是一种刺激居然可以在梦中由好几种象征符号所替代,即便是施尔纳的衣钵传人沃尔凯特,也没办法证明房屋为何象征着人类的身体。还有另一个反对理由,针对他把梦的活动看作是一种无用的、无目的的心灵活动。在他看来,心智不过是围绕着刺激源编织了一堆幻觉,而不是以刺激的消除为目的。
还有一个反对之声让施尔纳的躯体刺激符号理论受到更为致命的打击。一些身体上的刺激是一直都存在的,一般而言,心智在睡眠时较之清醒状态下更易感知刺激。那么为什么心灵不会通宵做梦就变得尤为费解,而且,为何我们并不在每个晚上都梦到那些感知刺激器官?如果试图避开这样的反对意见,抛出这样的说辞,即要想引发梦,那么眼睛、耳朵、牙齿、内脏等器官的刺激须达到一定强度。可如此一来,就必须解释清楚另一个难题:该如何客观地证明那些引起梦的刺激比平时强烈呢?可是,这样的梦例又少之又少。假设说梦到飞翔即象征肺叶的活动,那么正如斯特鲁姆贝尔所说,我们每晚都应当梦到飞翔场景才对,否则我们就得证明梦者在做这类梦时呼吸的速率较之平常大大加快。但也还有第三种可能——也算得上是最有可能的一种解释——在某种特殊动机的作用下,梦者的注意力被引向平素经常存在的内脏感觉上。但这一说法已不属于施尔纳的理论范畴。
施尔纳和沃尔凯特理论的价值在于引起我们对那些有待解释的梦的特征的关注,进而促成全新发现。事实上,梦中的确有身体器官及其功能的象征意象。譬如,梦中的水通常传递着撒尿的欲望,而往往以直立的棍棒或柱子来象征男性的生殖器,等等。还有将那些视觉场景生动、五光十色的梦与那些只有黑白两色的梦相比较时,我们也很难驳斥“视觉刺激引起梦”的说法,在那些含有声音和话语的梦中有幻觉参与也是毋庸置疑的。施尔纳讲过一个梦:两对英俊活泼的小男孩在桥上打架,互相殴打,最后梦者坐到了那桥上,并从他自己的下颌拔出了一颗大牙,这个怪梦才最终结束。沃尔凯特也曾讲过类似的梦:两队人在拔河,最后也以拔牙告终。这两位学者讲述过很多类似的梦例,所以我们也不能把施尔纳的理论完全归为有悖于事实的臆测。我们能做的就是找到另一种解释来说明牙痛刺激的象征意义。
在我们对梦的躯体来源的研究过程中,我尚未引用我由梦的解析得出的理论。如果我们运用了一种其他学者从来不曾用过的方法,证明梦是器官引起的心理活动,愿望提供了梦的动机,近期的生活经验充当其表面内容的材料,那么其他所有忽视了这种重要研究方法的理论,只把梦看作一种由身体刺激引发的、无用的、无法解读的精神反应,也就不值得再做讨论了。否则两种完全不同的梦将会出现:一种是我们自己详细解释得到结果的梦,另一种则是前人研究所得的梦。因此,我们现在的目的是在我们的理论范畴内建立一种理论,去解释梦的躯体刺激所依据的事实。
前面的研究已经让我们迈出了第一步。我们发现梦遵循这样的原则:它会把感受到的所有刺激整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而且我们也知道,前一天未被解决的事情如果在我们的内心深处遗留下两个以上深刻的印象,那么从这些感受中产生的愿望便会结合成一个梦。同样的,这些具有精神意义的印象又与白昼无关紧要的琐事结合成梦。因此,梦其实是处于睡眠状态下的心智对所感知到的一切刺激做出的综合反应,就我们目前的分析结果来看,我们发现梦的原料实际上包含了精神残余和记忆痕迹。对于这些精神残余和记忆痕迹,(考虑到梦偏向对近期或童年时期的材料的选择)不得不赋予它们一种迄今还难以确定的主观真实性作为其性质。这样,我们就能比较容易地预见,在梦中受到的新的感官刺激与本来就存在的真实记忆将会怎样融合成一个梦。当然,这些刺激无疑对梦的形成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因为有了这些真实的感受,而且通过它们与其他主观精神事实的融合,才提供了形成梦的材料。也就是说,睡眠中所感知到的刺激需要与人们熟知的白昼遗留的精神残余相结合,才最终形成一种愿望的实现。但这种结合并非只有这一种。通过前述我们知道,我们在梦中感受到的躯体刺激是可以通过四种不同的行为反应表现出来。而一旦这种结合形成,我们就会发现梦的内容可以体现出梦的肉体和精神两方面的刺激来源。
梦的愿望实现本质不会因为躯体刺激加在了精神刺激源上而发生改变,无论它选用何种材料为内容,它总会是一种愿望的满足。
在此,我首先要对影响刺激的几个特性加以说明,它们可以影响外部刺激对梦的形成。而且我认为因人而异的个体因素和偶然的因素相结合后的作用,需要依照当时的情况,才能决定一个人在睡眠状态下受到不同程度客观刺激时做出的有差异的反应。当一个人平时习惯性或者偶然性发生的不同睡眠深浅度,与强度大小不一的客观刺激相结合时,或许梦者完全不被打扰,仍旧呼呼大睡,但也有可能被唤醒,或者是把这种刺激编织入梦。因此,由于存在处理结果的差异性,外部刺激呈现在不同个体身上的表现可能会因人而异。以我为例,我的睡眠质量向来不错,鲜有被任何外界的刺激干扰的情况,所以外部刺激也很少能进入我的梦中,我大部分的梦都来自精神活动。我记得我只做过的一个与外部痛苦的刺激来源有关的梦,通过这个梦,我们可以看出外部刺激的作用是如何影响梦的。
我骑着一匹灰色的马,起初胆战心惊,好像是被逼无奈才勉强骑马。然后,我遇到了同事P,他穿着粗布棉服也骑着马,他笔直地坐在马鞍上,还提醒我一些注意事项(可能是我的姿势笨拙)。然后我渐渐轻松,于是在这匹极为聪明的马上越来越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我的马鞍是一种垫子,从马脖子一直到马的臀部。就在这样的垫子上,我纵马超越了两辆货车,将它们远远地甩在身后。在街道上骑了一段距离后,我勒停马头准备下马。最初我准备停在临街的一座小教堂门前,但最终,我还是在旁边的另一座小教堂前下了马。
我住的酒店就在这条街上,我的马完全可以自己跑到那儿,可我还是更想亲自牵它到那个地方。我好像觉得骑马到酒店会很不体面。一个门童站在酒店前面,他拿着一张纸条递给我,并调侃我。在纸条上,我看到双下画线标出了“没有吃的东西”,以及还有一句(不清晰)“也没工作”。我恍惚意识到我正处于一个陌生的城市,在这里,我没有工作。
乍看之下这个梦好像和痛感刺激没有什么关系。但几天前,我因为生疮而使运动受限,等到它在我的大腿根部长到苹果大小时,我变得寸步难行了。浑身发热、疲惫困倦、食欲不振,加之辛苦的工作,这种痛苦折磨使我陷入崩溃的边缘。尽管这并不会妨碍我治病,但起码,我有一件事绝对不能做,那就是骑马。可恰恰是因为骑马构成了以上的梦境,并传达了对我此刻遭受的病痛最坚决的否定。事实上,我并不会骑马。而且仅此一次,后来我再也没有做过有关骑马的梦。我一生中唯一一次骑马,也并没有马鞍,我不喜欢骑马。但是在梦中,我骑了马,好像我根本就没有长毒疮,或者说,我之所以骑马,是因为我希望我腿的根部什么都没有长。梦中我所指的马鞍实际上是能够使我减轻痛苦的膏药,而在最初的几个小时,由于这种药效发挥作用,我没有感受到疼痛。可是之后,随着这种痛感逐渐加强,我几乎要痛醒过来,在这个时候,我的梦就形成了,安慰我说:“继续睡吧! 你看既然你还能骑马,那也就说明你没长什么毒疮,对于长了毒疮的人来说,怎么还能骑马呢?”很显然,我的梦达到了目的,尽管疼痛感并没有完全消除,但我还能够继续在床上沉睡。
但梦并不满足只用一个与实际病情相反的意念,就把我生疮的痛苦敷衍过去(就像痛失子女的母亲或一夜之间破产的商人出现的幻觉一样)。此外,被忽视的感官细节以及用来抑制痛感的幻象也会和心灵中早已存在的其他素材联系在一起,并在梦境中表现了这些材料。我骑一匹“灰色”的马——这匹马的颜色与最近同事P 所穿的胡椒色制服一致。我曾被警告过,吃调味品添加太多的食物会生疮,尽管一般情况是,这种病往往和摄入“糖”过量有关。自从我的同事P 接手一位我曾花费巨大精力为之治疗(梦中,我起初梦到自己侧身骑马,就像一位马术高超的骑手)的女患者之后,他每次见到我都“趾高气扬”,就像身骑高头大马一样,向我耀武扬威。但这位女患者就像是《星期日骑士》那个故事里面的马一样,可以被我随心所欲地驾驭。因此,梦中的马象征那位女患者(梦中,它是“聪明”的),而“我感觉游刃有余、毫不费力”则是指我的同事P 接手之前,我在她家照顾她时的感受。“你在马鞍上很安全”,这是城里的一位名医,也是我的支持者之一对我说过的话,暗指我行医是称职的。何况,在忍受如此痛苦折磨的情况下,我每天仍坚持工作八到十个小时之久,已经算是一大“成功”了。但我明白,假如没有健康的身体状况为基础,我绝不可能长久坚持如此繁重的工作。在梦中,我也看到了假如我继续带病工作所要接受的令人沮丧的结果,(那个纸条,实际上就像神经衰弱患者写给主治医师看的纸条)“无法工作,无法吃东西。”进一步地解析,我发现这个可以由骑马使得愿望实现的梦,和我童年时期的一段记忆密切相关。有一次我和年长我一岁、现住英格兰的侄子吵架。除此之外,这个梦也让我想起一些我去意大利旅行的片段:梦中的街道正是维罗纳和锡耶纳的样子。继续对这个梦进行更深层次的解读,那么它还含有和性的关系。我梦到的所谓意大利风光似乎就是那位没有去过意大利,却一直梦想着去意大利的女患者在梦中期盼的情景(去意大利的德文词语是gen Italien,和genitalien 相近,而genitalien 即生殖器)。与此同时,我的同事P 成为她的主治医师之前,是我到她家里为她看病的。将这与我生疮的位置结合起来看,自然也暗含性的意味。
在另一个梦中,我也成功地避免了在睡眠中被刺激惊醒。这一次,它来自感官刺激,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让我发现偶发刺激与梦的关系,并由此进一步理解了这个梦。“一个仲夏的清晨我在蒂罗尔山的别墅中,我醒来后只记得梦到:教皇死了。”这样一个如此简短的、毫无影像的梦,我当时完全无法解析它,我想到的唯一和这个梦有相关的内容,就是在几天前的报纸上,报道了教皇身体偶染微恙的消息。后来妻子问我:“早上你听到教堂传来的可怕钟声了吗?”我不记得我是否听到了钟声,但是现在我理解这个梦了。虔诚的蒂罗尔人的钟声在每天清晨都要叫醒我,我的睡眠需要对此作出回应。所以为了报复他们,我就做了那个梦,从而毫不为钟声影响,继续埋头睡觉。
我在之前的章节中曾举过一些梦例。它们就可以用来阐明所谓的神经刺激。譬如,我感到口干舌燥,于是在梦里牛饮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为这个梦的唯一来源就是躯体感官刺激,由感觉渴引起的愿望就是这个梦的唯一动机。当然,我们在其他梦中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即单纯的梦中的躯体刺激就激发生成梦的愿望。那个晚上扔掉两颊冰敷器的女患者,她的梦实际上是否认病痛的愿望实现的一种特殊方式。将自己的痛苦转嫁到了别人身上,使梦者暂时忘却了痛苦。
命运三女神的梦显然是因为饥饿产生的梦,这个梦把对食物的渴求追溯到童年时期对母亲乳房的依赖,并用一个貌似单纯的愿望掩盖了不能见光的欲望。在图恩伯爵的梦中,我们可以看到偶然的生理需要与那种最强烈、也被最猛烈压抑的心理冲动结合在一起。还有,加尼尔讲述的一个梦,拿破仑一世在听到炸弹的声音惊醒之前,就预先将爆炸的声音编织到梦境中,这样就清楚地证明,我们在睡眠状态下,精神活动应对感官刺激的真实目的。一位年轻的律师,由于全身心投入自己接手的第一桩破产诉讼案,在一次午睡时遇到了与拿破仑一世一样的情况。他竟然梦到自己与G.赖希在赫斯廷约见,但其实他是因为这桩诉讼案才和G.赖希会面。而地名赫斯廷(husyatin,加里西亚的一座城市)引起了他的注意。然后他醒来,这时他患有支气管炎的妻子正在旁边咳嗽(husten,德语意为咳嗽)不止。
现在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拿破仑一世——这位睡眠质量很高的传奇人物——和那位嗜睡的医科大学生的梦。那位大学生被女房东从睡梦中唤起,提醒他去医院上班,转身入睡后他却梦见自己已然躺在了医院的床上,于是继续呼呼大睡。他给自己的理由是:既然我已经身处医院,那么我就不需要起床去医院了。这是一个“方便的梦”,而梦者也坦承想多赖会儿床是他做梦的动机,但这个梦同时揭示了梦的一个普遍的秘密,那就是从某种层面而言,所有的梦都可算是“方便的梦”,它们产生的目的就是使梦者继续酣睡而不必醒来。“梦守护睡眠,而不是干扰睡眠。”我们也会在他处对这一点与唤醒梦的一些精神因素的关系进行详述。而到此为止,我们已经能够证明梦是对客观外部刺激的应对。心智并不是对外部刺激在睡眠中引起的感觉没有感知或完全不理会,如果刺激强度和意义没有足够大,它可能用梦来否定这些刺激;抑或有第三种可能,由于它不得不感知到这种刺激,它只好寻求一种歪曲的解释,把真实的刺激放入到一个充满愿望的梦境中去,并让失去真实性的它与睡眠和平共处。真实的感觉被编织入梦,其目的就是让其失去真实性。拿破仑一世之所以没有被惊醒,是因为他以为那些枪林弹雨只是梦中对阿科尔的回忆而已。
睡眠的愿望促成了有意识地进行自我调整(和梦的检查机制以及之后要提到的“加工机制”合作),然后造一个梦出来,以满足继续入睡的愿望。所以接着睡可视为梦的形成动机,并且可以说每一个梦都是这种愿望的体现。至于梦中普遍、恒久不变的睡眠愿望与梦完成的其他愿望有什么关系,是我们在后面的章节中要探讨的。我们发现的睡眠欲望这一动机,刚好可以补充到斯特鲁姆贝尔以及冯特的理论中,并以此来解释梦在应对外部刺激过程中的荒诞性和任意性。而且即使处于睡眠状态下的心智也肯定能够对外部刺激做出正确的解读,伴随着主动的感应,就会让睡眠者从梦中醒来。因此,在至高无上的睡眠欲望的绝对统治之下,只有小部分解读才能够被接受。梦中情境的逻辑可能是这样运作的:“那是夜莺,而非云雀在叫。”因为如果是云雀的话,那么一个甜蜜之夜也就到此为止了。而在那些被接受的外部刺激解释中,被心智选中的外部刺激实际上最能迎合潜伏在内心的等待满足的欲望冲动。因此我们说,梦中的一切事情都是确定好了的,而没有丝毫随意性。对梦所做的那些错误解析,并非幻觉,而是借口。这很像梦的检查制度所采用的转移作用,我们在日常的精神程序中免不了有这样的歪曲行为。
假如外界的神经刺激和来自内部的躯体刺激的强度大到可以引起心灵的注意(即它们能够引起梦,但没有达到让人醒来的地步),那么那个刺激强度就是梦的形成过程中的一个临界点,构成了梦的内容的核心。然后在由这两种梦的刺激所衍生出的意念中间搭好桥梁,寻找一种合适的愿望实现。在这点上,梦的确是受到躯体的刺激控制。而且在极端情形下,一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愿望完全可能因为梦要形成的目的而被迫参与进来。但事实上,梦最重要的目的是愿望的达成,其他什么也不能做,而它需要完成的任务是用当前受到的刺激去达成一个愿望,即便那些材料会有明显的痛苦印象,也还是会被拿来辅助梦的形成。心智可以支配所有的包括引起不快感觉的愿望。表面看起来这似乎有些矛盾,但是当我们考虑到两种精神力量的作用以及两者之间存在的检查机制时,这种愿望的实现也就变得合乎情理了。
在我们的精神生活领域里,存在着一些被压抑的愿望。这些愿望也都属于第一精神系统,其表达却被第二精神系统所禁止。我并非从“过去时”的角度来谈论这些欲望,不是说那些欲望曾经存在,后来又被清除。而在精神神经症的研究中,“潜抑作用”的原则是我们研究心理症状必备的理论观点。它认为那些被冰封的愿望仍然会存在,只不过存在某种制约力量予以重压而暂时受到抑制。另外一个顾名思义的词“压制”(压下去的意思),就正好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到这种潜抑的真相。但是,由于促使欲望解封的冲动一直存在,且完好地处于抑制的工作状态中,所以只要这种受压抑的愿望想要挣脱束缚,第二精神系统(这个系统是可以意识到的)的压制力量受到挑战,并表达出一种不快的情绪。总之,通过以上的阐述,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睡眠状态下的人因为受到外界刺激而感到不适时,梦的工作就会利用这种感觉来解放某种原来受到抑制的愿望。在这个过程中,梦的检查制度也会参与进来把控态势。
这种情况使得一些焦虑的梦得到了解释,可是对于遵循另一种机制的其他的梦,当这种愿望理论似乎不大适用时,我们就需要另辟蹊径予以解释。梦中的焦虑一般都有精神神经症的特征,都源于性心理的兴奋,也即焦虑来自受到压抑的力比多。这种焦虑就像焦虑的梦一样,可以看作具有神经症的特点,而我们所面临的难题就是:这种愿望达成的倾向究竟到达何种程度,才会使得愿望实现的路径被阻?也有一些焦虑感来源于肉体刺激的梦,(比如患有肺病或心脏病的病人,往往呼吸困难从而引发焦虑。)在这种情形下,焦虑可利用梦的形式来使那些受到强烈镇压的欲望在梦中实现,并由此释放焦虑。其实,要想协调这两种看起来自相矛盾的说法也非难事。这两种精神构成中,一种情感上的倾向与一种观念上的内容产生密切联系的情况下,只要存在其中一种因素,另一种因素就会被激发,这在梦中也不例外。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要么来自躯体的焦虑激发被压抑的观念内容,要么就是观念内容的释放伴随着性兴奋,这就达到了焦虑的释放。第一种情形下,我们可以说由躯体刺激决定的情感,得到精神上的解释,而在另一种情形下,我们则可以说精神决定一切,但其被解读成符合焦虑的躯体信息所代替。关于这方面进行的探讨会给我们的理解造成困难,之所以困难,是因为我们涉及了焦虑和潜抑的问题。
梦的主要刺激来自身体内部也包括全部躯体的感觉。这并不是说它能为梦提供内容,而是说它能影响梦去挑选组成梦的内容中的材料,优先取其最适合梦的要求的部分,而舍弃其他材料,毕竟对梦来说,最重要的还是精神印象。然后,这些由近期存留下来的琐碎印象也将和精神残留物相结合,并对梦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这种感觉在梦中是可以被延续或是被克服的,也就是说,如果这种感觉带来的是痛苦,那么它可能会转变为对立面而呈现出来。
如果睡眠状态下的躯体刺激来源并没有达到足够强烈的程度,从而引起梦,那么在我看来,它们在梦的形成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那些近期的琐碎印象一样,都无足轻重。我的意思是,如果它们能够与梦的精神来源的观念内容相吻合,那么它们就可以被当作造梦材料在梦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作用,否则就一无是处。就像那些廉价的材料一样,在需要的时候可以被拿来使用,但在不需要时,也会被弃置一旁。它们并不像那些弥足珍贵的材料,那些东西就要慎重使用了。譬如说:一个鉴赏家把一块罕见的宝石交给一位艺术家,希望他能将其雕成一件时尚的艺术品,那么艺术家必须要针对宝石的大小、颜色、纹理来谨慎决定雕刻出怎样的作品,怎样设置主题和图案,以达到最大限度物尽其用。但是如果艺术家处理的只是一块平常的石材,比如普通的大理石或砂石岩,他就完全可以以自己的想法和主张作为指导来设计作品,而不去考虑材料本身。我认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解释明白那些没有被特别强调、没有被附有潜在愿望的躯体刺激为何不会在每个夜里都进入我们的梦。
为了进一步准确地说明我的意思,我还是打算再举一个例子,并对其进行解析。有一天,我努力思考梦中被抑制、不能运动的感觉的意义,也就是说我的身体无法移动,或我无法动用手脚完成一些事情,等等。这些感觉在梦里很常见,而且会伴随焦虑感。当晚我就做了一个这样的梦:
衣不蔽体的我正在健步如飞地跨上楼梯,一步三级,我为自己如此身手敏捷而感到满意。突然,我发现一个女佣正在下楼,并朝我走来。我感到很是尴尬羞愧,试图迅速逃离现场,但偏偏此时我居然出现一种压抑感,就像是被粘在了楼梯上,动弹不得。